2.朋黨們:最後的救贖,或者死亡之舞

誰在禍國,誰又是禍根

魏忠賢專權所帶來的政治危機都一股腦兒地留給了崇禎朝。帝國的喪鐘已經敲響,留給崇禎皇帝朱由檢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

明朝中期以後,內閣的地位在帝國的權力系統中顯得尤為重要。在魏忠賢掌權時期,帝國共有四名大學士。其中除了老病不能正常上朝的丁紹軾外(後病亡),另外三人都是閹黨分子。而在合稱七卿的六部尚書和都察院左都禦史中,閹黨就占去了其中的五個席位。

閹黨在各地的總督、巡撫中所占的比例要相對少一些。在總共三十名總督、巡撫中,最後因“閹黨”獲罪的有十三人。相比於中央機構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占有率,閹黨對地方權力的把持率相對較低。當然這並不能說明閹黨對總督、巡撫職位不感興趣,主要是因為地方大員的任免調派程序復雜,並不像權力中樞那樣見效快,地方權力系統的布局調整需要一個時間差。

盡管如此,魏忠賢還是不斷擴張著自己在地方的勢力。到了天啟七年(1627年),閹黨已經逐步把持了浙江、江西、宣府、湖廣、甘肅、鳳陽等六處的巡撫權柄。如果魏忠賢當政的時間能夠再久一些的話,估計連西南偏遠地區的總督、巡撫位置都有可能被閹黨分子逐一拿下。如果真有那麽一天,整個帝國的權力系統就會被完全閹化。

除了那些居於帝國權力上層的卿相督撫之外,還有更多的閹黨成員處於帝國權力系統的枝節部門。在閹黨成員中,絕大多數人在集團中充當著馬仔的角色,真正有機會與魏忠賢交流意見,並參與制定政策的,也就是集團中的那幾個實權派人物。這幫人圍繞在魏忠賢的身邊,構成了帝國政治體系的核心集團,

閹黨的人員組成很復雜,除了宮中的太監、魏忠賢的親屬,以及東廠和錦衣衛的特務頭子之外,剩下的就是些文官。為了在帝國權力系統中撈取到現實利益,那些飽讀聖賢書的文官們不顧禮義廉恥為魏忠賢鞍前馬後。

閹黨中的文官三種:一種是在魏忠賢得勢前就已經居於高位的官員。這幫人與魏忠賢本無淵源,都是在魏忠賢得勢以後才主動投靠的。當時的首輔顧秉謙以政府首腦的身份,竟然在一次家宴中對魏忠賢叩首言道:“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須兒,故令稚子認孫。”繞著圈子給魏忠賢當幹兒子,將士大夫的道德風骨喪失殆盡。

第二種是以徐大化為代表的“邪黨”人士。他們同東林黨人作對,在政治上一度不得志。魏忠賢的迅速上升及其同東林黨人的對立給他們造成了在政治上翻身的天賜良機。天啟四年(1624年)末五年初,一大批“邪黨”人士加盟閹黨,大大加強了閹黨的實力。

閹黨中的這部分人大都幾經宦海沉浮,政治經驗豐富,能量巨大。但他們完全為一己之私、一黨之私而投入魏忠賢的懷抱,到頭來也只能充當魏忠賢的幫兇和打手。

大約天啟六年中,這部分閹黨人物中的一些人同魏忠賢產生了矛盾,有利益上的,也有政策上的。其中有些人被排擠出朝廷,下野為民去了。

第三種人可以說是魏忠賢的嫡系,也就是閹黨的生力軍。他們的發跡與魏忠賢的發達幾乎是同步的,在魏忠賢專權之前,他們只是在帝國的權力系統外圍瞎混的小角色。他們投靠閹黨只是為了能夠在官場上迅速發達起來,並無政治立場意識。

當時有個叫劉志選的官員,此人是萬歷十一年(1583年)的進士,雖然資格夠老,但是官運實在不濟,在宦海裏撲騰了三十年才混了個郎中。後來他投靠閹黨,在議“三案”等運動中積極表現,總算被提升為順天府丞(首都的副行政長官)。

天啟六年(1626年),魏忠賢同張皇後的矛盾愈發尖銳。魏忠賢讓黨羽寫好了攻訐皇後之父張國紀的奏疏,拉攏官員署名上奏。奏疏中暗示張皇後並非太康伯張國紀的女兒,而是一個死囚的野種。此事幹系重大,風險性極高,魏忠賢的死黨中竟然無人敢膺此重任。

劉志選這時候已經是七十多歲的老人,可是他急於老來上位,竟然不避風險,以自己的名義將攻擊張皇後的奏疏遞了上去。他於天啟六年(1526年)十月上疏彈劾張皇後,第二年初就被提拔為右僉都禦史,提督操江。

劉志選的做法帶有十足的賭博意味,完全是在拿自己的政治前途碰運氣。

劉志選當時抱著年紀已老,“必先忠賢死”的想法,認為自己這輩子不會再遭到報應。既然是賭博就會有輸贏兩面,劉志選只風光了短短幾個月時間,魏忠賢就垮台了。劉志選不但被列入逆案,而且以“傾搖母後、驅逐戚臣”的罪名被定為死罪,最後落得一個自縊身亡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