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輕狂

太子諭不是聖旨,但同樣有威懾力,大概相當於部級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這道太子諭用辭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瞞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說,胡安在外面幹的勾當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強搶胡女”,搶胡女用來幹什麽呢?“獻上邀媚”,多麽可憎的面目啊,簡直人人得而誅之,所以第三句“聞訊大怒,杖斃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滅了惡人,太子不僅沒背黑鍋,整體形象還升華了,明察秋毫,維護正義的形象躍然紙上。

最後一句話最值得韻味,“國有國法,秉公嚴判”。

胡安已被杖斃了,換句話說,他已經受到了懲罰,現在太子諭裏面卻還要加一句“秉公嚴判”,這四個字若在官場新丁眼裏看來,根本就是滿頭霧水,人都被你杖斃了,我還判誰去?別鬧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換了官場老油子,對這四個字的解讀自然就不一樣了。

“秉公嚴判”,判誰?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麽就要把整件事情擺出來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強搶胡女,被東市一名閑漢阻止,胡安毆打閑漢時,曾經的涇陽縣子李素站出來,把胡安毆打了一頓,而且極其殘忍地廢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閑漢跑了,李素被關進了大理寺。

這是整個事件的過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錯在胡安,胡安在這件事裏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義的太子殿下消滅了邪惡的胡安,胡安已死,那麽人死罪消,現在太子還要大理寺秉公嚴判,很明顯,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鬧市廢東宮屬官四肢之罪,因為“國有國法”。

這道太子諭經過官場老油子這麽一解讀,隱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話說得四平八穩,任何人挑不出錯處。

大理寺官員不淡定了,他們都不是官場新丁,太子諭的意思他們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態端得很穩,不偏不倚不枉不縱的形象,實際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壓,要嚴懲行兇的李素。

……

東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時間也報進了太極宮。

李世民聽到消息後兩眼發直,呆愣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說一次,毆打東宮屬官的人是誰?”

宦官垂頭恭謹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個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問道。

“是,曾經的涇陽縣子,火器局監正,李素。”

李世民遲疑道:“怎麽可能?上次領人沖撞度支司才幾天,朕剛剛處置過他,怎麽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確是李素,據說這次李素下手特別狠,把東宮內給事胡安的四肢都廢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臉上迅速浮起怒色:“這個,這個……混賬!怎麽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長安城的惡霸不成?”

龍顏大怒,殿內風雲變色,宦官嚇得雙膝跪下,垂頭不敢出聲。

“此事因何而起,給朕據實道來!”

宦官急忙將事件始末道出,說得很客觀,在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聽著聽著,暴怒的神色漸漸冷靜下來。

“為惡者原來是東宮屬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陰沉下來:“承乾的東宮裏面,用的都是些什麽人!”

“陛下,事發之後,太子殿下已下令將內給事胡安杖斃,並諭令大理寺秉公嚴判。”

李世民神情稍緩,點頭道:“處置還算公允及時……”

說著說著,李世民咂摸咂摸嘴,總覺得哪裏不對勁,想了想,神情一怔:“胡安已被杖斃,大理寺判什麽?”

這就不是宦官能回答的問題了,於是趕緊垂下頭不發一語。

李世民畢竟是英明君王,回過味後,大致明白太子的意思了,神情又變得陰沉起來。

“太子每日在東宮做甚?”李世民忽然問了一個不相幹的問題。

宦官眼皮直跳,帝王的每一句話不可能無緣無故,而這句話,絕不是他一個宦官能回答的。

“奴婢不知……”宦官語聲發顫。

李世民緩緩點頭,眼睛望向殿外刺眼的烈陽,不知在想些什麽,良久,淡淡地道:“李素先關在大理寺,朕想看看,此事最後會變成什麽樣子。”

“是。”

……

……

弄清事實之後,李世民暫時不想表態。認真說來李素的出手是基於公義,如今民間風氣純樸,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比比皆是,貞觀年間有過好幾次遊俠兒當街殺人的事件,皆因公義而起,雖說俠以武犯禁,然而遊俠兒這種群體還真不好處置,因為他們在民間的威望不小,他們從不主動給朝廷添亂,然而一旦路見不平,殺人對他們來說也是等閑事爾,所謂律法,他們從來不放在眼裏,朝廷縱想削除,亦不得不有所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