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致命失誤

我原以為,只要激發士兵的鬥志,就會提高戰鬥力。我萬萬沒想到,第二天,特種兵大隊就發生了大事。

坤寧縣下面的石橋鎮發生一起人質挾持案。由於地處偏遠,坤寧縣公安局的警察出警途中,發生車禍,5名警察受傷。再調動警力趕赴現場怕耽誤時機,怕給人質帶來生命安全。恰好7308突擊隊在石橋鎮附近進行野外生存訓練。公安機關請求部隊支援,上級命令我們立即趕赴石橋鎮,救出人質。

接到命令後,我帶著車輛奔赴現場,在路上指揮7308突擊隊趕到石橋鎮,控制現場,如果劫持人質的犯罪分子敢輕舉妄動,危害人質生命,立即給予擊斃。

帶隊的指揮官是左桃,今年26歲,從未接觸過這樣的案子,從軍8年,參加過剿滅武裝毒販的戰鬥,處理持刀挾持人質的事情還是頭一次。

當7308突擊隊30人抵達石橋鎮,整個鎮子轟動了,上千人圍觀。這極大的激怒了持刀的犯罪嫌疑人。

不得不說,突擊隊處理這樣案子沒有經驗。因為我們是部隊,不是警察,沒有控制現場的經驗,更不知道遇到這樣的案子首先要跟犯罪嫌疑人談判,要了解持刀行兇的犯罪嫌疑人有什麽樣的心理訴求。

罪犯是個40多歲的農民,好逸惡勞,遊手好閑,嗜賭如命,家裏的財產全被他敗光了。當地部門為了照顧他的老婆孩子,供孩子念書,給他老婆安排了個掃街道的活兒,每個月勉強維持生計。

今天早上8點,罪犯回來就砸東西,還大罵剛剛忙碌完畢的老婆。要老婆拿錢出來給他,他老婆只是個清潔工,一個月才1200元錢,這麽微小的收入,一個月一家人的生活費都不夠,哪裏有錢給他?

看見女人不給錢,這家夥就拿到威脅她。稱不給錢就殺了她!

他老婆沒辦法,只好把省吃儉用的三百元錢拿出來給他。可罪犯仍不滿意,繼續打她。

女人不是傻子,見男人往死裏揍她,就往外面跑。男人持刀在後面追。街坊鄰居看見了,沖上來阻攔。此時此刻罪犯已經失去理智,誰敢攔,就殺誰。眾人只得後退,眼睜睜看著他撲倒女人。用刀頂住女人的脖子,叫囂不拿出5萬元,就殺了她。

石橋鎮有個派出所,只有兩個值班民警。一老一少,老的50多歲,少的只有24歲,沒有槍。唯一的手槍鎖在抽屜,所長去縣裏開會了,趕不回來。兩個民警趕到現場,也說服不了持刀的罪犯。罪犯已經把女人的脖子割出血了。

見處理事情的人越來越多,也有警察,罪犯幹脆跟警方公開叫板。如果派出所不拿出10萬元,他就一不做二不休殺死他老婆。

左桃帶著突擊隊抵達現場,派出所的兩個民警按照慣例,將現場指揮權交給了突擊隊。

左桃警告罪犯,不要心存僥幸,立即放下刀,放出人質。

罪犯已經喪心病狂了,拿著刀在人質的脖子上比劃。還想繼續跟突擊隊討價還價。

罪犯的老婆,也就是人質,苦苦哀求突擊隊的隊員開槍,為民除害。

罪犯拿著刀在人質的肩膀上紮一下,頓時血流如注。

刀繼續頂在人質的脖子上,罪犯瘋狂叫囂:“不拿10萬元,甭想放人!”

看著渾身是血的人質,左桃當即下令:“狙擊手開槍!”

一顆子彈從房頂上飛出,筆直射中了罪犯的腦袋。罪犯當即身亡。

等我趕到石橋鎮,當地幾十個村民圍住突擊隊,要討個說法。這些村民比突擊隊的隊員還專業,他們看見是軍人,不是警察,於是圍住隊員說,這個人本來不用死的,是你們打死了,這下一個家庭完了。

縣公安局的警察延誤了2個多小時才趕到現場,突擊隊這才脫身。

遇到這種事情,麻煩事不少。軍區下來人,調查當時的情況,狙擊手要做筆錄,左桃關了禁閉。

軍區對這件事有自己的看法,7308突擊隊可以先使用其它的方式解決危機。言外之意就是突擊隊處理不當,導致罪犯死亡。

我當時看了現場,不就一尺多長的刀嗎?狙擊手完全可以朝他的手臂開槍,根本不用打腦袋。還有,人質雖然被刀紮了一下,只是輕傷。

處理這類的現場危機,必須由警察做主,也就是說,警察才有執法權,警察熟悉業務,他們指揮怎麽幹,突擊隊就應該怎麽幹。這樣合乎程序,才符合紀律。

在這起人質劫持案中,派出所的民警缺位,也不懂程序,身為帶隊軍官的左桃更加不懂程序。導致出現這麽大的負面影響。

這個事情後來怎麽樣,我也不清楚,反正是軍區與省廳在溝通,後來不了了之。我對7308甚不滿意。關了左桃的禁閉,那個狙擊手被我撤了,周嫻也被我狠狠批了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