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雷蒙德並沒有約什麽人。鄰居們都不認識他,見過他的也很少。他迅速把輪椅移近五鬥櫃,拿出小型史密斯威森手槍,塞進輪椅側面。敲門聲又響了,聲音更加急促。他大聲回應:“等一下,馬上來。”

他迅速掃視了一遍屋子,檢查有沒有犯罪證據,然後駕著輪椅來到門口,深吸一口氣,穩住氣息,打開門鎖。

門外站著個男人,大約三十七八歲,金棕色的頭發,鬢角有些灰白,一雙藍眼睛目光逼人,身著灰色的印花西服。他從西服內袋掏出皮夾子,把裏面的盾形警徽舉到雷蒙德眼前。“警察,”話音剛落,他便把皮夾子揣回衣袋裏,“我是聯邦調查局特工,史蒂夫·奎恩。我們正在這地方調查一起兇殺案。我可以進來嗎?先生姓……”他盯著雷蒙德的眼睛,同時取出本子和筆,拿在手裏準備記錄。

“蘭開斯特,”雷蒙德答道,他立即後悔租房時簽上了電影人物的姓,但願此人不會追問他的名字,“可是,這事兒我不清楚,恐怕家裏有些亂。”警察用表情暗示他,這不是在跟他客氣,於是他將輪椅後移,讓出路來。“不過,當然可以。請進。”

警察跨進門,審視著屋子,就像這兒已經成了犯罪現場。“你認識名叫梅爾文·克蘭茨的人嗎?住在城那邊兒的大學路。”

雷蒙德皺著眉,搖了搖頭,一副想知道發生了什麽事兒的表情。“很抱歉,我從沒聽過這個名字。”

“今天上午十一點,克蘭茨先生的清潔工發現了他。有人在天花板上打進一根墻釘,用電線做了個絞索。克蘭茨先生吊在上面。”

一股腎上腺素注入雷蒙德的血管,汗珠在他額頭上顯現。發給死亡畫師的郵件還沒有刪除,就是恭喜他贏了一支槍的那一封。他的大腦開始高速運轉,努力回憶自己還可能疏忽了什麽。他清理掉所有指紋了嗎?有幾個人見過他敲門?

但這些都是他的內心活動。

在表面上,他顯得很平靜。他撇了撇嘴,同情地慢慢搖著頭。“太可怕了,”他對警察說,“不過很抱歉,我不認識這個人。為什麽你覺得我可能認識他呢?”他把雙肘支在輪椅扶手上,兩手交疊放在大腿上。他希望自己看上既擔心又驚愕,很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他還希望警看不出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懷裏揣著個小兔子。

警察的目光在屋內四處遊移,然後轉回來停在雷蒙德臉上。“他口袋裏有張紙條,寫著這兒的地址。”

雷蒙德眨巴了幾下眼睛,直起上身,攤開雙手。“依我看,我只能認為他搞錯了地址,或許弄錯了房號,因為我完全不認識他。不過,我只在這兒住了三個月,也許他認識我前面的房客。”

警察點點頭,似乎覺得有道理,然後再次掃視了一遍屋子。“箱子裏是什麽?”

“箱子?”雷蒙德順著警察的視線轉過頭,望著他身後摞起來的紙箱,“噢,這些箱子啊。我的一個朋友正在搬家,讓我幫他存著一些東西。”他攤開雙手,露出笑容,“我一直在問他什麽時候拿走。他告訴我太忙了,你能怎麽辦呢?”

警察點點頭,什麽也沒說。他似乎有些猶豫不決,好像還有問題,但又不想透露太多。“好吧,如果你想起什麽,隨時給我打電話。”他說著,遞給雷蒙德一張名片。

雷蒙德接過名片,用雙手拿著,以免名片抖動。他找到上面的名字。“一定會的。謝謝你,奎恩探員。”他駕著輪椅來到門口,準備送客。可是警察突然停住,轉過身來,眉頭微蹙,好像想起了什麽事兒。

“最後一個問題。”他說。

雷蒙德就知道會這樣。世界上的警察有一個算一個,都以為自己是神探可倫坡1,都以為是自己寫了那本審訊嫌疑犯的書。罪犯剛開始松口氣,以為警察問完了所有問題,自己逃脫了犯罪指控。然後突然一個晴天霹靂,問題還沒完呢。

“什麽?”雷蒙德答道。心提到了嗓子眼兒裏,血湧進了耳朵。他相信警察聽得到他的心跳。

“你會不會碰巧認識一個叫哈裏斯的人?”他刻意頓了一下,好像要試探雷蒙德的反應,“從這兒數過去第四個門,就是他的家。”

“很抱歉,我不認識叫這個名字的人。我很少見到鄰居,而且,你瞧……”他說,示意他的輪椅就是理由。

“那人跟我差不多高,棕色頭發,藍眼睛,大約五十九公斤,現在也許瘦了一點兒。”警察說著,歪了歪頭,不確定自己說的話。

雷蒙德撇了撇嘴,再次抱歉地搖頭。“不好意思,但願我能幫到你。”

“好吧,非常感謝。別忘了,如果你聽到什麽,給我打電話。”

“我會的。”雷蒙德說,滿臉堆笑地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