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 歷史(中)

李建唐並不知道,遼省李家和魔都李家關系很復雜。

……

這事又得從頭說。

當年,李宏利帶著大量的家族財產前往魔都,在租界把家裏的財產都保留了下來,沒有被戰亂所影響。離別前,李文華告訴大兒子李宏利,之所以只讓大兒子走,是因為家裏必須有人留下,不然的話很容易被盯上。

同時,李文華還告訴兒子,如果日後戰爭結束,李宏毅或者李宏毅的後代去找李宏利及其後代的話,後者應該給前者分一半的財產。

當時的李文華,頗有些風骨,李宏毅也是如此,父子都有一種“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的感覺。

但現實顯然不是這樣,從1931年東北淪陷,到徹底解放,再到朝戰結束,居然長達22年。

22年後,李宏毅都已經有了三個孩子,但因為交通不便利、沒有哥哥的消息,一直也沒有去找。

李宏毅對物質生活沒什麽需求,思想非常傳統,他不喜歡有些精明大兒子李林俊,二兒子又在60年代夭折,妾生子也沒什麽本事,所以,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到了七十年代。

直到李宏毅的大兒子李林俊有了倆兒子,李宏毅發現李建成是個好孩子,才重拾了對生活的信心。再加上那段時間,他們家領養了一個女孩,也就是向斌父母從C市帶來的李圓。

李家似乎有個魔咒,就是只能生兒子,這五代下來,一個女孩都沒有,李宏毅很喜歡李圓。

時間來到了1981年,李建成也十幾歲了,國家也開始改開,錢的重要性逐漸顯現。在改開之前,人民對錢的概念和之後是不一樣的。因為有了喜歡的孫子和孫女,李宏毅準備把錢要回來。給孫子、孫女一些家產。

當然,還有一個核心問題,就是李宏毅知道自己時限不多了。

這個時候,魔都李家也有了些名氣,李宏毅一個人,坐火車離開了遼省,前往魔都去找哥哥李宏利。

他倆都已經70多歲了,兄弟倆一別,正好半個世紀。

50年沒有見面,感傷暫且不提,李宏毅提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找哥哥要回當年父親李文華分配的財產。

李宏利久居魔都50年,早已經不是當年的李宏利,在他看來,弟弟就是窮親戚,給點錢就打發了。只是,誰曾想李宏毅這個人非常較真,像是個老學究,就是要一半。他很清楚父親留下了多少財產。

這可讓李宏利為了難,一開始,為了來上海灘站穩腳跟,他可是送出去不少金子。他們家也不是上海望族,能入租界豈是易事?

後續,在一次次的事件中,李家安穩度過,走到了今天。

當年的遺產裏面,一部分是珍貴文物,一部分是黃金,建國之前,李家就已經用掉了一大半黃金,剩下的,也在這些年基本消耗殆盡。

然而,隨著社會穩定,文物開始越來越值錢。能讓前朝遺老舍命從宮裏帶出來的東西又豈是凡物,李宏利的兒子李林州為了買下幾處店鋪,找渠道賣掉了其中一件,一下子嘗到了甜頭。

這還只是最不起眼的一件文物,而且,據說國內目前的文物市場並不夠完善,價格賣不高,真的想賣出好價格,得走國際渠道。因此,李宏利準備以自家的文物作為基礎,從事走私、國內收購文物、倒賣文物的事情,並且已經聯系了一些人。

李宏利最終決定,欺騙一下李宏毅,說這些年家裏的東西都慢慢丟失了,為了站穩腳跟而不得不放棄一些東西。

但是,既然弟弟來了,他願意給弟弟一筆錢,這筆錢以當時的購買力來說,足夠弟弟回到老家買幾套房子。

李宏利想的挺好,卻到底是小看了弟弟,李家在李文華那一代,並不是只留下了財物,還留下了一些人脈,這些可都是李宏毅繼承的。

李宏毅找了幾個當年父親留下來的朋友,略微打聽了一下,就知道了李宏利在做什麽,但是,李宏毅還是無可奈何。

人老成精,時過境遷,人不得不面對現實。李宏毅知道,東西都在哥哥手裏,這是魔都,他占不了便宜。

最終,李宏毅沒有帶走什麽東西,也沒有拿錢走,而是讓李宏利的兒子李林州和孫子李建通共同寫下了一個承諾,就是當他孫子李建成、孫女李圓遇到需要幫助、需要解決的大事的時候,李宏利一脈必須盡其所能來幫助李建成。僅限一次。

李宏利自知理虧,再加上也屬於走私剛開始、敏感的時期,便讓兒子、孫子共同簽下了這個協議。當然,這個協議,從法律上沒有太多的效力,畢竟壓根沒有規定合同的履行標的,但是,在道義上,在江湖上,這個協議可是有效力的。

李宏毅就這樣回到了老家,1年後,就逝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