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拉斯維加斯連環殺人拋屍案

“1988年,9月,洛聖都郊區,喬卡路段,半個月連續失蹤13名各年齡段的婦女……查無線索……負責案件的探員,懷疑這和當時一個路過的馬戲團有關,經過調查,沒有發現異常……

失蹤案中斷一個月後,負責探員,選擇中止調查。”

這起案子,沒有前因後果,就是某個時間段,某個地點,突然出現連環婦女失蹤案。

失蹤人員,年紀最大,超過五十歲,年紀最少,才十三歲。

除此之外。

這些失蹤的女人,無論是職業還是其他方面,都沒有明顯共同點,失蹤的地點,分散在喬卡路段的各處,失蹤的時間,也分散在各個時間段,沒有絲毫的參考價值。

不……也不對。

所有女性失蹤之前,都是獨自一人,並且都位於喬卡公裏路段附近。

這算是這起案件,唯一的共同點。

迪恩手指快速在鍵盤上敲擊,最後調出了喬卡公路的信息。

這是一條郊區公路,總長23公裏,途徑三個城鎮,兩片樹林,一片玉米田,連接市區,所以往來人群,一般都是附近的居民,或者去市裏上班的人。

這種地方,學生都會有校車的接送。

那麽兇手、或者說,兇手們,是通過什麽方式,選擇的下手目標?

另外,13,在整個西方,都是一個特殊的數字。

這起源於中世紀的歐洲。

一部分,是基督教信仰的典故,耶穌的最後晚餐,就是13個人,其中就包括了背叛者,所以這個數字,被視為不祥的數字,與背叛和死亡聯系到了一起。

另外,13這個數字,本來就是被當時的人們,認為是魔鬼的數字,與巫術和邪惡等有關系。

從很多影視劇就可以看出來,這邊的人,對於13,存在著一種特殊的避諱,甚至一些公寓樓,根本就不設立13層。

所以,迪恩猜測,這個案子,可能和邪教犯罪,比如獻祭、召喚魔鬼等等奇葩事件有關。

這就有意思了。

因為這種案子,有一種很神奇的定律:規模性。

什麽意思呢?

就是這種案子,往往會出現在某個固定的群體中,比如某個地區的居民、某個職業、又或者說某個團體。

他們會有自己的精神信仰,集體的固定活動,同時犯案的時候,配合謹密,守口如瓶,而且很多時候,會有其他身份,作為遮掩,甚至有些時候,本身就是一個村鎮的集體犯罪。

所以除非有幸存者逃離上報,不然很難暴露。

這個案子,既然能出現在FBI的手上,同時受害者,都集中在公路附近的三個城鎮居民群體,所以是本地人犯案的可能性很低。

迪恩想了想,將目光,放到了档案上,寫著的馬戲團上面。

在這邊,經常有流動性的馬戲團,往返於各大洲,進行巡演,過著並不算富裕的生活,同時名聲並不好。

因為伴隨他們的到來,盜竊、流鶯、搶劫、偷情等等事情,經常發生。

問題是,档案寫著當時辦案探員的詳細調查。

明面上,這個看似嫌疑最大的馬戲團,並沒有作案的時間,並且在探員到來之前,就被那些失蹤者女性的家屬,將馬戲團翻了個底朝天,也擺脫了嫌疑。

迪恩可以懷疑當時辦案探員的專業性,但絕對不會懷疑洛聖都居民的武力值。

那個地方,可是在整個美利堅都很有名的犯罪之都。

就這麽說吧。

有可能你只是拿著個粉色的手機走在路上,就可能有小年輕的幫派成員看你不爽,掏槍將你打成篩子,然後將這件事情,當做輕描淡寫的談資。

而且那邊不少家庭,都有一名或者多名的成員,有黑幫背景。

所以如果那個馬戲團有一丁點的嫌疑,絕對無法全身而退。

這讓迪恩有些頭疼。

單單從档案上,他找不到這案子的破案方向。

唯一讓他感覺有嫌疑的,其實還是那個小馬戲團。

但現在距離當年,過去了足足13年時間。

就算档案裏,有那個小馬戲團每個成員的資料,但這種流動人員,在時隔十三年後,又沒有各大洲聯合在一起,完善登記的美利堅聯邦,找起來,會要人命的。

迪恩懷疑自己單單是找人,恐怕就要花費很長的時間。

這不符合他快速破案,獲取經驗值的需求。

所以……這個案子,直接滾蛋!

……

想了想。

迪恩沒有繼續往下看案子,而是先根據自己的需求,將所有的案子,進行分類。

首先,是地區。

他現在看到的陳年舊案,包括了整個美利堅聯邦的所有州縣。

如果隨便選一個案子去調查。

那麽就算破獲了,在這片區域,未必可以找到下一個合適的案件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