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節 大族,國產激光步槍

兩輛軍用大卡車拉上了篷布,三中隊開始按著慣例往附近駐軍某部駛去,他們並不會在裏面停留多久,而是會分散離開,根據事先安排好的脫離計劃,逐批歸隊。

在鬧市中執行任務就是這樣,“暗夜”的一切對外都是高度機密的,任何時候都不允許曝露。

作為最先返回基地的林默駕駛著殲-10,一邊操縱著飛機,一邊自言自語地嘀咕著。

“激光?!激光?!激光?!”

始終捉摸不透自己偶爾冒出來帶給自己一絲靈感的詞語。

激光,英文名稱LASER,又稱雷射,原理為高能級粒子受激後躍遷到低能級,釋放出受激發的同樣的光,使光能量放大,具有非常強大的能量,甚至可以達到太陽表面還要高的溫度。

這讓林默想到了異界的魔法,激光太像光系魔法了,而且殺傷力和光系的強攻擊法術沒什麽區別,高度集中的光元素能量可以爆發出非常恐怖的燒灼力。

這個世界的缺少元素能量,即使擁有豐富的電和光系能量,可是性質上和異界卻有不同,非常具有惰性,無法像在異界那樣活躍,受到精神力激發就可以組合成強大的魔法。

由於這個世界能量規則的惰性,至今為止,讓林默勉強吸收與自己體質屬性相同的能量並加以轉化後,僅僅能釋放出一兩個低階的法術,一個平時最常用的光鏡術,另一個是沒什麽應用價值的照明光球術,因為電燈的普及,林默根本沒有用到照明法術的機會,像光盾術等中高階法術卻無法施展出來。

返回基地後,林默一下飛機就翻出了自己的戰術平板電腦,開始查詢有關於激光的資料來。

自1960年7月7日,西奧多·哈羅德·梅曼研制成功第一台激光器,激光就逐漸由軍用轉向為工業,再普及至民用,至林默所處的這個時代,激光已經是爛大街的東西了,其制作原理和零部件到處都是,成品的激光器更是多,唯一區別同的就是鑒於激光的殺傷力,功率和應用的範圍都會受到嚴厲限制,但基本的激光部件和成品還是可以搞到的。

林默不費什麽勁就從基地的備件庫裏弄到了從未列裝過的特殊制式軍用激光武器:激光突擊步槍。

根據林默的權限還是可以接觸到這種特別的武器,跟普通步槍差不多大小的激光步槍並不比九五式自動步槍難弄,只要有充足的能量,這挺激光輕機槍可以在戰場上爆發出驚人的殺傷力。

但是激光並不是無敵,例如反射體、霧等都是嚴重削弱激光,甚至出現衍射衰弱,另外能量供應也是一個極大的局限。而且激光的輻射能殺傷力和火藥武器的勢能殺傷力,也完全不同,不能做到完全代替。

目前最好的鋰電池也供應不好這挺激光槍發射多少次,而且也無法實現超大功率輸出,而且即使足夠連續發射與正常火藥類武器同樣的火力持續時間,那個電池也是非常大的負擔,反倒不如越打越輕的火藥武器,除非使用核電池,不過扛著高核輻射原子彈隨身跑,扛不扛得動且不說,實際上跟自殺沒什麽區別。

與火藥武器相比,激光武器具備很多優勢,但是因為環境和能量等諸多限制,激光武器易產不易用,否則早就列裝部隊。

雖然很多時候中國的科技落後於其他國家,但中國不論激光技術還是激光武器的開發,絲毫不遜色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甚至可以說最先進的激光武器就是中國制造。

這款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激光步槍,用灰色牛皮紙包裝,嵌在紙盒的同樣形狀的凹槽內,重量約為五公斤,長近一米,流暢的線條就像科幻片裏的武器,依然可以看出槍的形狀其實跟95式突擊步槍很相像,很多部位都采用高強度工程塑料,彈匣部位是電池塊,林默拿到的彈匣狀灰色鋰電池,最多可以激發十次,威力略比9毫米步槍彈類似,穿透力極強,但不帶爆破能力,可以應用於單兵擊殺、掃射、燒灼、引爆、切割、致盲、定位和制導等功能,只要能量足夠,完全可以發揮出比火藥槍支更強大的功能。

除了彈匣模樣的電池模塊,還可以連接上供電插頭,連接提供更多電源的背包式電池,或者是更大型的電池組,最大輸出功率1000瓦,低塵埃空氣下有效射程2000米。

來到靶場上找了個無人的角落,打開保險,這款型號為95L-5B的激光步槍隨即進入充能狀態,槍內有一個高容量的激光電容器,隨時往激光諧振腔裏充能。

輕輕扣動扳機,毫無聲息,連一絲後坐力都沒有,一束紅色的光速自槍口中射出,閃了一下就消失了,槍靶上幾乎同時爆出一團火焰,紙制的槍靶立刻燃燒起來,一會兒的功夫燒成灰灰,在靶位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