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節 誰才是世界上最兇的鷹

F-22“猛禽”不愧是名列世界十大戰鬥機榜首,機動靈活性無與倫比,在2000米到10000米之間高度,靈活的仿佛一只真正的猛禽,兇猛的撲擊著獵物,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為其定下的名稱還是相當形象。

即使是日本人拿到手的只是閹割版“猛禽”,憑著日本自己的發達電子技術,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裝,這架日本版F-22“猛禽”的性能大多被保留了下來。

若是美國公開宣布日本軍購F-22“猛禽”成功,恐怕在國際上絕對是一場宣然大波,可是日本人卻不甘心批量采購失敗,只拿到少量的幾架F-22“猛禽”當作心理安慰獎。

可是又有什麽用呢,哪怕日本全部拿到手的四架F-22“猛禽”一起編隊行動,也經不起一支殲-10中隊的PL-12“霹靂”中距空對空導彈或PL-13“霹靂”遠距空對空導彈的齊射。

日本人幹脆也不藏著瞞著,直接以造成事實向外界宣布,我們也有“猛禽”,美國人已經賣給我們了,用這種故意混淆事實的辦法一方面轉移國內民眾為政府花費過大代價引進戰鬥機項目而不滿,另一方面也是向美國人,特別是否決日本引進F-22“猛禽”的那一批人宣告,你們攔截無效。

這一手法,日本人已經玩弄過了多次,不論是“九一八事變”中的柳條湖事件,還是現在的“釣魚島爭端”。

對此解決的辦法,歷史證明了只有一個,那就是:打!

打得他肉痛,打得他哭爹喊娘,打得他雞飛狗跳,打得他斷子絕孫。

表面上看,這只不過是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打壓有潛力的新興生產商,事實上,也是國際航空航天界生產商們的一次博弈。

那殲-14的實驗權雖然放在國防星手上,但是所有權卻是沈飛的,若得不到中國國內軍方和沈飛的同意,光憑林默那句“單挑”,國內怎麽可能同意這麽兒戲的事情。

最多把屬於林默私人所有的P-51“野馬”拿過來給他做炮灰機罷了,若是殲-14出點三長兩短,國防星和沈飛的人還不肉痛死。

了解到內情的人,其實已經隱隱感覺到這又是一次中國沈飛和美國洛克希德·馬丁的較量。

殲-14“鷹隼”的開發,本來就是針對F-22“猛禽”,兩者遲早是要較量一下,只不過是早一天,晚一天罷了。

“藍色沖擊波”飛行表演隊的日本飛行員駕馭“猛禽”挑戰,沈飛只不過恰如其會的將計就計罷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恐怕還不知道他們挑釁事件中的中方當事人飛行員恰恰就是他們欲置之死地的目標之一罷了。

就算美國人和國際專業情報公司追蹤,恐怕怎麽也不會想到林默竟然以跨國軍方轉乘的方式到達法國。

一分長,一分強;一寸短,一寸險。

這句話應用到戰鬥機上也同樣適用。

根據法國軍方的限制,兩架戰鬥機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飛行競技,不允許超過界限,而且還在區域邊界四面設置了多台雷達和防空導彈,只要一有意外發生,就會不顧飛行員的死活,直接發射導彈給予擊落。

畢竟空載的戰鬥機若是墜落地面,隕爆的威力也不會比導彈小多少。

反正交戰的雙方都不是法國人,更不是歐洲人,比起本國國民和參加本次展覽會的重要客戶們生命安全來說,一個換一群,也是相當合情合理的。

更何況從中推波助瀾的美國人為此負責埋單,同台競技的雙方秘密簽下了非公開的多方免責協議書。

法國政府也樂得觀看這兩款東西方大國的戰鬥機對拼一場的結果,也有利於本國戰鬥機生產商從中吸取到寶貴的經驗,甚至連歐洲航空防務航天公司也對此表示暗中支持。

這個天時、地利、人和恰好造就的意外,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都將會使本屆航空航天展覽會增色不少,來觀看戰鬥機的人們肯定也少不了暴力因子。

受到活動範圍的限制,兩架戰鬥機雖然都屬於擅長超音速巡航的機型,可是卻不約而同的一直保持著亞音速度較量,一方面是受到地面防空雷達系統的監控,另一方面,若是稍不留神,就會飛出格鬥區域,恐怕轉眼就會變成巴黎上空的一朵煙花。

F-22“猛禽”和殲-14“鷹隼”決鬥顯得格外吸引目光,可是最初如同溫吞水般的不尷不尬開局,隨著一聲殲-14率先的音爆,而出現了完全不同的變化。

突如其來的音爆炸響,不僅讓地面的觀眾們一驚,在F-22“猛禽”上的野間佐一郎也是嚇了一跳,連忙扭頭去看,發現一道白色的音爆雲圈在身側一閃而過,緊接著他就失去了殲-14“鷹隼”的蹤跡,雖然雷達屏上有顯示,可是那只是平面的,機載雷達和顯示屏根本做不到全三維立體掃描和立體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