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關於小說裏面的結婚(第2/2頁)

在計算代次實體的前提下,旁系血親的計算原則類似於寺院法的比較計算方法,即找到雙方共同的長輩直系血親後對二者的代次進行比較,同者從一,不同從大。比如己身和兄弟姐妹,到父母都是兩代,就是兩代旁系血親;己身和侄女,雙方共同的長輩直系血親是己身的父母、侄女的祖父母,從己身算是兩代,從侄女算是三代,按照不等從大的原則,雙方就是三代旁系血親。再如己身和堂兄弟姐妹是三代旁系血親,己身和堂侄女是四代旁系血親,等等。按照現行代次實體計算法,以己身為本位觀察,兩代旁系血親僅指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和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三代旁系血親大體上包括同輩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長輩的叔、伯、姑、姨、舅,晚輩的侄子女和甥子女。我國現行《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就是禁止己身與上述旁系血親結婚。另外,在代次實體計算法下也不存在一代旁系血親。

在我國,姻親親等的計算基本上沒有法律價值。在理論上,配偶的血親應比照配偶計算,比如嶽父母、公婆是配偶的兩代直系血親,就是己身的兩代直系姻親;配偶的兄弟姐妹是其兩代旁系血親,就是己身的兩代旁系姻親等等。血親的配偶參照血親計算,比如父母是兩代直系血親,繼父母就是兩代直系姻親(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屬於擬制的兩代直系血親);兄長是兩代旁系血親,兄長之妻(嫂子)就是兩代旁系姻親等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則應按照配偶的血親計算,比如配偶的兄弟之妻也屬於兩代旁系姻親等等。

在小說裏面次郎和言葉、自由、世界按照羅馬親等計算是六等親,啟作的父親菊正和荒卷的父親義男是親兄弟,所以實際上次郎和言葉、自由、世界他們血緣關系其實很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