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節 咱們結婚吧(第2/3頁)

“我跟你回家吧!”沈公子很認真的說。

“別不要臉!”蘭蘭俊臉通紅。

“我就給你賴上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你怎麽就這麽不要臉,這麽賴皮?”蘭蘭笑罵沈公子。

“我就是這麽不要臉,我就是這麽賴皮”沈公子像是個賴皮的孩子抓住媽媽的衣角一樣,死死的拉住蘭蘭的毛衣。

“滾……”

“我不滾……”

“滾遠點”

“我滿地打滾,成不?”

“……”

沈公子在蘭蘭家一賴就是十天。沈公子在斬掉了胸中那纏繞了七年的結後,終於發現了原來人生可以如此精彩,愛情可以如此甜蜜。真愛,原來就在身邊。三姐,只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當夢想熄滅之後,開始的,才是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生活。

“我們結婚吧?”正月十五那天下午,還賴在床上的沈公子對蘭蘭說。

“這麽快?”沉浸在愛情的甜蜜中的蘭蘭萬萬沒想到沈公子如此快的提出結婚。

“麻溜兒的吧,趁著我現在喜歡你”沈公子一臉壞笑說

“切,你會變心是嗎?”

“保不齊”

“那咱們是不是太快了點?”

“不快,咱們認識大半年了”

“可是咱們在一起才幾天”

“時間無所謂,你愛我,我愛你,這就夠了”

“那我得跟我爸媽打個招呼,你也得去我家。哎,你臉上有個燕子,我爸不同意怎麽辦?”

“那咱倆就私奔,學紅兵”

“你怎麽不和他學點好”

“你就跟你爸說,你拿我的臉練活兒來著,我多有奉獻精神啊”

“呸,你總這麽不要臉”

“得回去看看紅兵了,這小子肯定找我找瘋了”沈公子說著開了大哥大。

沈公子電話剛一開機,趙紅兵的電話就打進來了。

“你現在就回去啊?”蘭蘭聽了沈公子和趙紅兵的通話,有點戀戀不舍。

“是啊,總躲著紅兵也不是回事,他早晚能看見我臉上這燕子”

“那你什麽時候回來”蘭蘭挺粘人。

“不回來了”

“啊?!你……”蘭蘭嚇了一跳。

“你已經是我老婆了,你就要跟我回家了,我還回你這裏幹嘛?”

“你嚇死我了”蘭蘭險些被沈公子嚇哭了。

“別抻著了,走吧!跟我喝酒去!”

蘭蘭歡天喜地的跟著沈公子去沈公子的飯店喝了酒。

有如此專一且絕頂聰明的男人可以依靠,應該是每個女人的夢想。挽著沈公子的胳膊,蘭蘭幸福極了。

酒桌上,趙紅兵拉著蘭蘭的一只手不停的說話,引起了沈公子極大的不滿。

“紅兵,你撒開,這是我老婆”沈公子裝作發怒。

“我跟弟妹說幾句話,有什麽不妥嗎?”

“說話就說話,你總抓我老婆手幹嘛?”沈公子看樣子醋意甚濃,拉開了趙紅兵的胳膊。

“你使這麽大勁幹啥?掐死我了!”沈公子險些捏斷了趙紅兵的胳膊。

“嘿嘿,你去抓你自己老婆手去!”沈公子樂了。

“……我沒老婆”趙紅兵說。

趙紅兵說完,大家都不做聲了。這兄弟七人,戀愛最早的就是趙紅兵,但直到現在唯一沒老婆的居然還是趙紅兵。以前沈公子也沒老婆,和趙紅兵還有個伴,現在趙紅兵連個伴都沒了。

“走吧,別喝了,看燈去!再喝一會看不成了。”張嶽說。

“你們去吧,我不去了,我一會找柱子哥,你們走了我繼續和他喝酒”看見人家都是雙雙對對,趙紅兵不願意參與。

“紅兵,走吧,別喝了,你不去,我們都覺得沒意思”一向話不多的李四拉起了趙紅兵。

就這樣,這群社會大哥,帶著自己的老婆,浩浩蕩蕩的開向了燈會。今天,屬於家庭聚會,沒那麽多小弟參與,就是這哥兒幾個。

一路上,和他們打招呼的人還真不少。

“你們怎麽就認識那麽多人呢?開名車的你們認識,國家幹部你們認識,蹬三輪的你們認識,修鞋的你們認識,混子你們認識,連高中生你們也認識。真他媽的不懂!你們在哪兒認識那麽多人。”當時並不是江湖中人的小紀看到趙紅兵、張嶽、李四、費四等人頻頻和路上的行人打招呼,頗為不解。

“不懂了吧,大哥就是這樣,認識人多那是必須的,三教九流,必須都認識點人,好辦事”張嶽笑著說。

“大哥?你是地痞才對吧?”李洋捂著嘴笑著嘲笑張嶽。

“李洋,你說的忒好,地痞就得突出個“地”字,張嶽就是大地痞,大流氓。離了你們市,他根本耍不出去。你看看我,打架水平遠比張嶽強,這個大家都公認。我雖然沒上過大學,但文化水平也不比他張嶽差。為啥我就不是大哥呢?因為我是北京人,外地人。外地人永遠也成不了你們這裏的大哥,這是定律。所以,張嶽是地痞。”沈公子心情不錯,開始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