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 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凈(第2/3頁)

李四和王宇分頭跑路的當天晚上,趙紅兵在飯店內被捕。被捕時,趙紅兵、高歡、小紀、孫大偉等人正在一起吃飯。

趙紅兵被捕時就知道了事態的嚴重性,因為刑警隊是把他銬走的。

“照顧好你們嫂子,陪她吃好喝好。”趙紅兵只說了這一句,對小紀和孫大偉說的。說完,被警察戴上手銬,走了。這個世界,最值得趙紅兵牽掛的,就是高歡了。和上次不同,這次,趙紅兵是在高歡面前被銬走的。

這天,距離趙紅兵和高歡重逢,正好半年。

以嚴春秋為首的刑警隊的一批人,都從心裏恨趙紅兵,早就下了決心:只要找到機會,一定判了趙紅兵。

有趙紅兵這樣的人在社會上存在,對於他們警察的權威,是極大的挑戰。

還好,94年我國法律還沒有黑社會犯罪一說,趙紅兵最終被定了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罪,而且定的是故意傷害致殘,理由是東波被砍以後左手活動不怎麽利索了。東波沒死,是趙紅兵的萬幸。

刑警隊找不到王宇,找不到李四,卻抓住了趙紅兵交差。

有期徒刑四年,盡管判得有些勉強,但最終只判四年還是沈公子等人拼命活動的後果。

趙紅兵雖然說過不要毀在鼠輩手裏,這次,雖然他沒徹底“毀”在鼠輩手裏,他還是“栽”在了鼠輩東波手裏。雖然他沒去自己和東波這個“瓷器”去碰,但是最後卻把他給牽扯了進來。

趙紅兵當時心裏肯定在苦笑:跟趙山河打翻了天都沒人去管,這次僅僅過問了一下黑東波的事兒,就被判了四年,去哪說理去?

但是沒辦法,誰讓他趙紅兵是有前科的人呢?誰讓他趙紅兵是全市男女老少都知道的江湖大哥呢?誰讓刑警隊的人恨他恨得牙癢癢呢?據說當時刑警隊已經不是嚴春秋一個人恨他,而是全刑警隊都恨他,這是由於,社會上的混子打架把事兒弄大了,都不願意去找警察,都去找趙紅兵等人解決,趙紅兵、張嶽等人在社會上比警察說話管用得多,哪個警察接受得了?這下,可算有機會判趙紅兵了。

當然,這次入獄對於趙紅兵來說,可能並不算是壞事。他起碼從這次入獄明白了倆道理。

1,在中國,社會上混得再好,如果不和政府和司法單位打好交道,早晚有一天得扔進去。

2,不涉及自己和自己兄弟利益的江湖恩怨,能不參與就不參與,說不定再有個芝麻大的小事兒,就又把自己毀了。

中國人講究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但是二狗認為,成大事者通常都毀在了小節上。通過這次,趙紅兵應該是明白了。李四肯定不是第一次找人背地裏黑別人,但是就是這次就犯事兒了。可能有人會說:“李四找的人也太不專業了,這算什麽社會大哥啊!就找這哥倆兒,都是廢物。”

可能是各位香港電影看得太多了,一想到打手殺手就想起一身黑衣黑褲戴個墨鏡手裏掐著一把AK47一通亂突突,幹完以後從上百層的高樓跐溜一下就沒影了。張家兄弟的形象和這相差也太遠了,穿著五塊錢的臟兮兮的T桖衫,坐著兩塊錢的三輪車流著大鼻涕去埋伏,去砍人,砍完還喝9毛錢一斤的原漿散白酒。這是不是有點太衰了?

二狗想說,其實,這才是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最起碼,是東北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張家哥倆滿足作為作為打手或者殺手的最基本的四個條件,1,缺錢。2,手黑。3,生面孔。4,不是我市的江湖中人。

趙紅兵再次進去,倒是沒受什麽罪,首先是沈公子的錢花到位了,第二是這次再進去對其它犯人根本連歸攏都不用歸攏了。

這時趙紅兵的江湖地位,和88年那次入獄已是大大的不同了。

趙紅兵再次入獄,倒是真把高歡給坑了。高歡這邊離了婚,那邊趙紅兵卻又進了笆籬子,孩子沒過哺乳期,高歡不是一般的苦。

“要麽,你再復婚吧,你孤零零的一個女人,怎麽過啊”別人都這麽勸高歡。高歡的老公很愛高歡,如果高歡回來,她的老公一定不會拒絕。

“不可能,我現在終於想明白了,我寧可一個人過,也不會和一個我自己不愛的人過。對我前夫,我只能說句對不起了。”

高歡的主意特正,八匹馬也拉不回來了。

“你別再上班了,每個月工資連1000塊都沒有,又當班主任,又帶著孩子,太苦了,你要是實在閑著沒事,來飯店當會計吧,這飯店是我和紅兵的,當然也是你的。”沈公子勸高歡別再上班了,的確,飯店每天的營業額就要上萬,高歡那點工資和飯店的利潤比起來,九牛一毛。

“當老師,總歸是有點正事,日子一忙碌,時間過得就快了,不就是四年嗎?沒多久。等他出獄了,我就不上班了”高歡微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