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九寶蓮燈

馬三這次是鐵了心要幫張嶽復仇,二狗認為馬三此舉目的有二,1、現在張嶽在刻意的疏遠他,而且張嶽現在手下也有很多新的心狠手辣的兄弟,多馬三一個不多,少馬三一個不少。但馬三就要證明給張嶽看:雖然你現在有那麽多兄弟,但是對你最忠誠而且辦事兒能力最強的依然是我這樣的老弟兄。2、張嶽對馬三有恩,有收留之恩,也有幫其報仇之恩,馬三這次就是要報恩。

當時我市的討債生意並不好做,由於經濟極其不景氣,死帳的概率比以前多了太多。如果說幾年前張嶽帶領富貴、馬三等人靠要債起家時我市的死帳的概率在20%左右的話,那麽到了97、98年,死帳的概率起碼有60%,根本就沒法做了,總不能把欠債的人全逼跳樓。在96年、97年,張嶽尚在獄中,馬三也沒有更多的“大生意”可做,無奈之下,馬三轉行了。在98年時,馬三開了個半賭博、半娛樂性質的遊戲廳,那時我市遍地都是這樣的遊戲廳,大大小小上百家。經營的遊戲機只有一種,就是一種叫幸運滿貫的麻將遊戲,相信在98年前後,東北17-22歲的男孩子都玩過這東西。這個“幸運滿貫”對社會的危害遠比當年李四開的撲克機賭博危害要小,就算是故意要去輸,每天最多輸個3、400塊錢。在97年前後,由於連續由撲克機造成的兩樁命案,我市徹底取締了撲克機。在取締撲克機之後,經營幸運滿貫的遊戲廳就如雨後春筍般開在了我市的大街小巷。

當時馬三經營的遊戲廳開在市中心商業區和回民區的交界處,算是好地段,而且馬三的遊戲廳起碼有80多台遊戲機,規模不小,馬三的收入也相當不錯。其實當時馬三已經算半脫離了張嶽的組織,而且自己也有一份相當不錯的收入,如以常理度之,馬三應該安分的過日子才對。但馬三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的思維模式肯定和正常人有所不同。

人一旦入了江湖,就很難再拋下江湖的恩恩怨怨。社會上只要是個人就知道張嶽是馬三的大哥,而張嶽又對馬三有恩。這些,馬三都不能拋卻。

二狗曾經總結過:混子想在社會上玩兒的開,必須要認識人多,三教九流各行各業都得有熟人。跟了張嶽混了多年社會的馬三懂這點,他認識的人就相當不少。

從張嶽的病房出來,馬三第一個找的人是大恒。

大恒不是混子,是正經八本在電信局上班的員工(當時好像電信和移動還沒分家),但他不好好上班,常年泡在馬三的遊戲廳裏玩大滿貫,當時在我市,電信和銀行這兩個單位幾乎是僅有的能全額發放工資的兩個單位,當時就連市直各局都連續幾個月不發工資。即使是這樣,大恒也不太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工作機會,工資發下來不到一個禮拜,大恒肯定全額交給馬三。

馬三是見過世面的混子,不太在意千八百的小錢,而且馬三對大恒的做法也挺江湖的。每當大恒又把工資輸光以後,馬三總是會給他扔20塊錢打車錢。每當大恒馬上要拍爆機卻沒錢的時候,馬三總是讓小兄弟給他上分,帳以後再算,如果大恒實在近期沒錢那也就算了。每當大恒口袋裏一分錢沒有來遊戲廳看熱鬧的時候,馬三就會把他拉出去吃點燒烤當宵夜,喝點酒什麽的。

所以全市上百家遊戲廳大恒都不去,只來馬三這,而且和馬三稱兄道弟,關系不錯。

馬三更加認為要和大恒搞好關系是在一天深夜大恒在遊戲廳裏看熱鬧被馬三拉出去吃燒烤時大恒說的一句話以後。大恒當時是這樣說的:“現在咱們市的手機越來越多了,但是我大恒就有這本事,無論是138的號還是139的號,只要他開機,我就知道他大概在哪!”。

馬三知道,像是張嶽、馬三這樣的人,需要找人的時候實在太多了。像大恒這樣的人,忒有用了。

這次,馬三該用上這個關系了,當天晚上,馬三把大恒約到了自己的遊戲廳。

“大恒,你上次不是說只要對方手機開機,你就能知道他大概在哪兒嗎?”

“三兒,我大恒是吹牛逼的人嗎?在我們機房就能看到!”

“那好,幫我查個人,我告訴你他手機號”

“操,這是他嗎的違法的,要是被知道了我工作肯定沒了,說不定還得進去!”

“扯淡,我馬三是什麽人你知道不?”的確,馬三跟了張嶽這麽久,現在也已經30來歲了,在我市也得算是成名已久的大混子了。大混子有個優點:一旦折進去肯定不亂咬人。

“三兒,你的為人我知道,但是……”

“這是一萬塊,你先拿著。等事情辦妥,我再給你一萬”

“三兒,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