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節 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第2/3頁)

即使趙紅兵不補充最後那一句,二狗也懂了,二狗還懂了為什麽趙紅兵能去求小靜。

雖然很“滄桑”的二狗早已體會到了趙紅兵這句話的真諦,但是二狗在該狠下心來去厚臉皮的時候還是下不了這個狠心,所以,二狗到今天依然活得很失敗。畢竟,懂得一件事和去做一件事完全是兩碼事兒。

拿到地後,趙紅兵和沈公子風風火火的幹了起來,趙紅兵手下的那些小弟,都成了這個項目中的“骨幹”力量。

文化程度最高的先兒哥負責采購,丁曉虎負責雜務……二狗印象中最搞笑的大耳朵曾經有一次跟二狗哭訴:“紅兵大哥讓我去考什麽雞吧安全員,我草他嗎的我多少年沒寫過字了,我也不會寫字,去考試啥也不會,我抄監考老師不讓,我把監考老師打了。被沈公子罵了一頓,還說要解雇我,解雇就解雇唄,反正我跟紅兵大哥混飯吃,紅兵大哥有飯吃,那我就有一口飯吃……”

趙紅兵的團夥,終於形成了公司,雖然趙紅兵的公司形成遠在張嶽的公司之後,但是趙紅兵這個公司,已經可以稱之為“黑社會”了。

因為,黑白勾結。

在趙紅兵工程動工後的大約四、五個月,在逃的大志被捕了,終於被捕了。

對於大志來說,這是一種解脫。對於社會來說,少了個喪心病狂的惡魔。

大志在逃期間,衣食無著,只能繼續犯罪維持生活,殺人已經殺得順手了的大志不大把殺人當回事兒。在逃期間,大志又殺了兩個人,都是出租車司機,大志跑的不是很遠,就在我市下轄的縣城。

大志殺出租車司機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車,因為大志也不會開車,他的目的很簡單:搶錢。殺一個出租車司機,翻遍司機的口袋,翻出幾百塊錢,他拿這幾百塊錢吃飯,吃完以後,再殺,再搶。

多活一天,大志就“賺”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結局。

如果說大志失手殺了袁老四是出於“階級仇恨”,雖然過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話,那麽大志後來在逃時的所作所為完全可以稱作是社會的敗類,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農民朋克大志,終於不再朋克了,不朋了,沒法再朋了。

大志那一頭烏黑的、厚的像氈子一樣的鄭伊健式的長發終於剃了,監獄幫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時大志是否曾四處張望,看看那個讓他下決心第一次殺人賺錢買諾基亞手機的女孩子是否來看他最後一眼。二狗只知道,動力大火車的手機已經換成了摩托羅拉998.

大志,可能就是當代中國小混子的縮影。他這一輩子,沒有過真正的愛情,沒有過幾天真正有錢的日子,進城以後,大志也沒睡過幾個安穩覺。

但是大志,有著善良的父母。

很多認識大志父母的人都說:大志的父母是最善良的一對兩口子,尤其是大志的爸爸。當年大志的父母在農村開商店並且還收糧食,有一次收糧食時發現裝糧食的袋子裏放著500塊錢,不知道是哪個村民藏在了糧食袋子裏在賣糧食的時候忘了拿。大志的父母拿著糧食袋子到處找失主,找了兩天才找到。在平時,如果有過路的借了自行車打氣筒之類的,大志爸爸不但會主動借給人家,還會從家裏拿出一瓢水給人家喝……

的的確確,大志的父母是一對淳樸善良的老人。

但是這對善良的老人,卻有個惡魔般的兒子。善有善報,誰說的?

在大志被捕後,受不了精神打擊和社會輿論的大志的媽媽瘋了,成了全市為數不多的女瘋子之一。每天在馬路上抓到一個人就說:“城裏的人都是壞蛋,是城裏的人害死了他的兒子……”。

在大志被槍決的兩個月後,大志那已經瘋癲的媽媽凍死在了他的墳前。

大志的爸爸不但是個善良的人,而且還是個堅強的人。處理完大志媽媽的喪事後,大志的爸爸典當掉了商店,回到了農村的老家。

返鄉了。

進城時,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被村民們羨慕。

返鄉時,只剩下了一個老頭,一個形容枯槁有如行屍走肉的老頭。

進城時大志的爸爸希望城市裏的優越的學習條件可以讓兒子好好學習知識,希望兒子有朝一日飛黃騰達。哪想到,兒子學成了殺人犯。

如今,兒子沒了,在城市裏,還有什麽意義嗎?

這次進城,雖然只有短短的兩年多,但是對於大志的爸爸來講,完完全全是一場噩夢,一場讓人痛不欲生的噩夢。

幾年以後,曾經有大志當年的兄弟去過大志農村的老家去看望大志的爸爸。

據他回來說:大志家院子裏全是雜草,鄰居都說大志的爸爸自從從城裏回來後,基本什麽都不幹,從不出家門,就靠著租出去的十畝莊家地的租金活著,十天半個月的才能見到大志家裏生一次火、冒一次煙,也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冬天是怎麽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