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6節 過激(第2/2頁)

陳依想起他的朋友‘律師’的父親當年出事後。鑒定結果是自殺,律師絕對不相信,但沒有對說過半句抱怨的話。

那時候陳依曾問他為什麽如此冷靜,律師說‘法律只講究證據,有錯漏的結果理所當然。意氣用事沒有用,如果只看感情判決的話還要法律程序幹什麽?那樣怎麽判?如果你是法官,對一個嫌疑犯同情就輕判或者釋放嗎?你又怎麽可能完全了解每一個嫌疑犯的全部,怎麽可能通過感情認識確定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我當然不會就這麽接受此事,總有一天,總有一天我會替父親討還公道,他們鉆法律漏洞,我偏要讓他們變成法網中掙紮不脫的——絕望的魚!’

當時陳依對律師這番話並沒有太深切感受,只是體會到他的冷靜和決心,心裏期盼他總有一天能如願以償。但現在,他覺得這番話發人深省。是不是事情落到自己頭上時,發生在身邊時,才注意到感情上的沖擊,因此喪失理智?

他希望以後做什麽決定前必需考慮清楚,周到。絕不能做這種開始以為沒什麽,後來又覺得難以忍受煎熬的事情。冰哥的事情,他至少在開始就該有迎接此刻的心理準備。可是這次他沒有,想當然的覺得冰哥答應了,只是他們之間的事情,只是覺得小K那群人更是罪有應得。

現在他根本無法想像小K那群人的父母在家裏何等傷心難過,絞盡腦汁的試圖解救他們的孩子。

陳依覺得做的沒錯,但良心的不忍卻讓他倍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