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0章 用過期啤酒燉雞塊土豆(第2/2頁)

方寶玉說:“錢,他們把房子賣了,雖然手續不合法,畢竟是賣了;但是賣出去的錢花了一部分。”

張怕問:“咱得承擔這部分損失?”

方寶玉說:“按照正常流程,這個案子要年後才能判,現在他們提出和解,只要你願意,他們明天就會放棄監護人的身份,自己提出不做監護人。”

張怕想了下問:“多少錢?”

“十萬。”方寶玉說:“據他們說的,賣房子的錢已經花出去五萬,現在要買房子付首付,還差五萬。”

張怕撲哧笑出聲來:“我沒聽明白,他的意思是讓我出十萬,房子呢?房子怎麽辦?”

方寶玉回道:“房子歸劉樂,等於是還回來了,他問咱們要十萬,其中五萬就是補上買家的房款。”

張怕說可能麽?新房東肯賣回來麽?

方寶玉說:“這種交易本來就不合法,沒有產權證的私下交易具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尤其是沒有公證。”

“沒公證?”張怕說:“買主肯還給他?”

方寶玉說:“這是他的問題。”

張怕搖搖頭:“我真是好脾氣啊。”

方寶玉問:“你的意見是怎麽樣?”

張怕說:“你先讓他把房子買回來再說,明著告訴他,只要咱打官司贏了,劉樂可以做主自己的財產,沒經劉樂同意,那個混蛋二叔的買賣根本不成立,到時候有得他賠。”

方寶玉說:“我說過這個,我說我們官司贏定了,你無權賣房子,到時候買主住不進去新房,你肯定倒黴。”

張怕嗯了一聲,想了想說:“十萬是底線,我可以出這個錢;辦好這件事,你們就可以放假了。”

方寶玉說好,說保證不留下隱患。

張怕說聲麻煩了。

從表面看,張怕出十萬給劉樂擺平這個官司,似乎是賠了。可未來的劉樂視要當畫家的,只要衣正帥肯幫忙,張怕肯花錢,劉樂起碼是國內著名畫家,十萬塊又算得了什麽?

張怕之所以費大力氣打官司,就是不想讓成名後的劉樂繼續被人剝削、欺騙。

畫家成名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只要基本功紮實,畫的確實好,再有人肯捧你,基本就能出名了。

張怕想了會兒劉樂的事情,決定簽個經紀人合同,一個是可以繼續照顧,一個是適當賺些回頭錢。不過是未來的事情,現在不著急。

第二天,張怕和劉小美上街買禮物,帶上小丫頭一個,又叫上烏龜做司機。

烏龜現在巨爽,終於不用開自己的小破面包車,換成孤兒院的大面包車,不說配置、不說好壞,單說價錢,張怕新買的這輛大面包車價值六十萬。那動力系統杠杠地,用烏龜的話說,這推背感……讓張老師懷疑到底是買了跑車還是面包車?

價錢到位車就好,坐在沙發座上的感覺,跟烏龜的那輛小破車完全不一樣。

一行人走了三家金店兩家商場,一共買了五、六萬的東西。烏龜說酸話:“有錢人就是不一樣,過年禮物都幾萬幾萬的買。”

張怕說:“別發瘋啊,誰家過年不買點東西?”

“你這是一點麽……謝謝。”烏龜正說著酸話,劉小美遞過來個男式手鏈,烏龜馬上高興了。

張怕哼上一聲:“從工資裏扣。”

烏龜大喊:“少來!”喊完覺得不對,問話:“我工資是多少?”

張怕想了下:“照舊。”

“照舊是多少?”烏龜繼續大喊。

張怕說:“吃飯,都十二點多了,前面那家館子不錯。”

金燦燦越來越習慣和張怕在一起。從車裏下來,張怕想起電視裏看到的鏡頭,把小丫頭舉過頭頂,騎在自己脖子上,讓小丫頭抱住他的腦袋,自己一手攬住小丫頭的腿,一手扶住她的後背,慢慢往前走。

小丫頭很高興,咯咯笑著,倒是不害怕。

張怕架著小丫頭跟劉小美說:“你說把她捧成童星好不好?”

劉小美搖頭:“我希望她能按照自己的心願,很開心的生活。”

張怕說:“就當是玩了,拍著玩唄,等大了能做選擇了,再聽她的。”

劉小美笑道:“那隨便你。”

說著話走進飯店,意外的是看見鉛筆跟一個女孩來這裏吃飯,也是剛進門。

張怕迎上去:“大神,簽名。”

看見是他,鉛筆笑道:“你怎麽舍得出來了?”又問金燦燦是誰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