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筆名

林楓滿心疑惑的登錄了微博。

此時,他的微博評論區已經被罵聲刷屏了,而且隊形十分統一。

“抄襲無恥,林楓傻,逼!”

“抄襲無恥,林楓傻,逼!”

“抄襲無恥,林楓傻,逼!”

……

顯然,這是周子謙粉絲團的“傑作”,由於林楓在《原創好歌曲》舞台上的表現堪稱完美,所以,節目播出之後他們根本找不到噴點。

而有了“抄襲”這個噴點,周子謙的粉絲們立即就“高潮”了……

事實上,周子謙在更新微博之前,就已經和自己的鐵杆粉絲團打好了招呼,他這邊微博一發,他的粉絲團立即就去林楓的微博屠版。

於是,林楓的微博評論區瞬間就“淪陷”了,而由於事發突然,所以,神楓護衛團還沒反應過來。

林楓找出周子謙指責自己抄襲的那篇微博,這是一篇長文,足有幾百字,看來周子謙為了黑林楓也真是煞費苦心,不過,看完他這篇微博之後,林楓卻笑了。

周子謙這篇微博的原文是:“今天所有人都在稱贊林楓那首《愛笑的眼睛》是如何好聽,我好奇的聽了下,果然,正如大家評價的那樣,這首歌的確是難得的精品,整首歌的詞曲都有獨到之處,一個新人能夠創作出如此精彩的歌曲,不得不讓我對這首歌的作者刮目相看,有那麽一個瞬間我甚至有點為後天的《音樂PK擂台》擔心,如果林楓能在《音樂PK擂台》上再拿出兩首相同水準的歌,恐怕我獲勝的幾率還真是不高……”

“我原以為自己遇見了一位‘天才’創作人,只可惜,現實卻令人十分失望,因為我在原創音樂版權網工作的朋友告訴我,林楓並不是這首《愛笑的眼睛》的原作者,這首歌的原作者是一位叫‘林俊傑’的朋友,我知道我這樣做可能會侵犯別人的隱私,不過,為了給大眾一個真相,我還是決定貼出《愛笑的眼睛》這首作品在版權網後台的注冊信息截圖……”

周子謙果然貼出了一張來自版權網後台的《愛笑的眼睛》信息截圖,在作者那一欄,清楚的寫著“林俊傑”三個字,而不是林楓。

貼完截圖之後,周子謙的底氣似乎更足了,繼續寫道:“另外,我還想問@林楓一句,拿著別人的創作果實去參賽,難道不可恥嗎?抄襲別人的作品,難道不臉紅嗎??還有@原創好歌曲官微,我一直以來都很喜歡你們的節目,因為你們給了那些默默努力卻並不為大眾所知的創作人們機會,還因為你們看重的是原創!”

“可是,現在你們竟然包庇林楓這樣一個抄襲者,我對貴節目真是失望透頂,本來我已經口頭答應節目組,去做本季的幫唱嘉賓,可現在,我改變注意了,我不想與林楓這樣一個抄襲者出現在同一個舞台,那是對我的恥辱!!”

……

微博到這裏結束了,可以說這篇微博寫的很有“水準”,先是把《愛笑的眼睛》捧得很高,然後再拋出林楓不是作者這個重磅炸彈,如此反差直接就映襯出,林楓是多麽的不堪,後文,周子謙又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一通指責,甚至為了凸顯自己的清高,不惜把《原創好歌曲》節目組都拉下馬。

網友們看完這篇微博,自然而然的都會站在他這邊,因為他有確鑿的“證據”!

“哥,現在大家都在罵你,怎麽辦啊!”林雯滿臉焦急的說。

“姐夫,你怎麽還幹抄襲的事,這可是最令人不恥的,唉,你在我心裏的光輝形象一下子就跌入谷底了……”秦翰嘆息著說。

“雯雯,你相信哥哥抄襲嗎?”林楓微笑著問林雯。

“當然不信了,我哥才不會做那種無恥的事情呢!”林雯語氣堅定的回應。

林楓欣慰的點點頭,說道:“放心吧,抄襲的事完全是子虛烏有!”

“這麽說那張截圖一定是PS的了?”林雯問。

“那張圖倒是真的。”林楓笑了笑,道:“只是他們不知道,林俊傑是我的筆名,在版權網上傳作品時,只有注冊帳號資料必須填寫真實的名字,而發表作品時,就可以用筆名了,林俊傑是我上傳《愛笑的眼睛》時,隨便起的名字,周子謙一定是覺得林俊傑就是原作者的真實姓名,才會跳出來說我抄襲的!”

“這樣啊,我就說嘛,哥哥是最棒的,怎麽可能抄襲呢!”林雯歡喜道。

“姐夫,你說的都是真的?”秦翰問。

“當然。”林楓聳了聳肩。

他說的確實是真的,版權網只有原始注冊信息必須填寫真實姓名,發表作品則可以用筆名,而且只要你願意,每首作品都可以用不同的筆名,版權網的這個規定,也是為了保護創作人的隱私,尤其是在拍賣作品時,尤為重要,因為很多創作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收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