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翻案(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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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蓉驅車先來到精神病院,遠遠地就看到一輛車停在醫院墻外,雪花已經在車頂上積了厚厚的一層,車裏兩個熟悉的身影靜靜地坐著,看到胡蓉的汽車,按了一下喇叭打招呼,胡蓉也鳴笛回應。

“蓉蓉,你安排的人?”胡書記問道。

“是的,我怕他們做手腳,溫雪這個女孩子已經承擔了太多的苦難,決不能再讓她受到傷害。”胡蓉信誓旦旦的說。

胡書記默默地點點頭,嘆口氣說:“一定要抓住這次契機,扭轉政法口的不良風氣,蓉蓉,你肩上的擔子也很重啊。”

既然小雪安全,胡蓉也就不再停留,驅車先回市區了,省廳督察組的同志們還等著呢。

由於督察組的突然到來,馬局長等人慌了手腳,趕緊安排賓館宴飲,一切都按照最高規格來,酒店是五星級的希爾頓飯店,晚餐預備了雙頭鮑魚和歐洲進口松露、魚子醬和鵝肝,酒水也是昂貴的五糧液五十年陳釀和進口法國幹邑。

但是盧處長卻率領督察組住進了公安局下屬的金盾招待所,晚飯就在招待所食堂吃的自助餐,三十八元一位。

這是在表明一種態度,盧處長是軍轉幹部,又是督察處長,油鹽不進的黑包公,上面派他下來也是在向馬局長等人傳達一種意思,督察組絕對不是來打醬油的。

盧處長連夜調取所有證詞證物證人,由督察組的刑偵專家重新審核,這案子簡單的令人發指,刑偵局借調來的專家看了卷宗之後,當即就拍了桌子:“分明就是冤案嘛。”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故意傷害、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破門而入的竊賊,而是主人邀請來的客人,一個不滿十八歲的女學生和一個不滿十四歲的男孩,不管從哪個層面上來說,都是弱者,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奮起反擊,雖然捅了七十刀,但是在那種情況下,又是年幼的孩子,心理緊張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一刀斃命,直中要害,那才值得懷疑。

況且,犯罪嫌疑人的年齡尚不足十四歲,根本不適宜刑罰,這麽簡單的案子居然本末倒置,黑白顛倒,真是令人無言。

作為省廳專家,比這還要離譜的冤案見過不知道多少,其中緣由也都很簡單,無非是一方背景深厚,向警方施加了壓力而已,本案亦是如此,死的那個人是本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老總的父親,案子處理成這樣,也是可以理解的。

幸運的是,這樁冤案被人捅到了天上,所以翻案已經不是問題,現在盧處長關心的是,下一步如何處理。

正常的解決辦法是檢察院撤訴,嫌疑人釋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面子上都過得去,但是如果這樣處理的話,還要督察組幹什麽?省裏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情,犯得上成立督察組麽,犯得上派一群刑偵專家來麽,犯得上一把手親自下令,次日必須趕到麽。

盧處長不是傻子,這案子只是個契機而已,重要的是背後的事情,他很堅決的推掉了馬局長的邀請,只是公事公辦的見了江北市同行們一面,晚上卻和自己的老戰友,司法局副局長宋劍鋒聊到很晚。

……

第二天,督察組的同志和市局領導召開碰頭會,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深入分析,雙方達成了共識,即這是一起強奸未遂、正當防衛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當場釋放,至於派出所的那一套結論,則被全面推翻,並且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馬局長做了檢討,承認自己工作失誤,對下屬要求不夠嚴格,造成了冤假錯案,同時也強調了一些客觀原因,督察組的同志們也表示理解,雙方親切握手,皆大歡喜。

唯一倒黴的是楊副所長,職務被暫停,還要寫檢討,接受督察組的調查。

當然,這僅僅是開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