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現代法醫鼻祖?

“嘿嘿嘿……”

亨特拉爾先生的辦公室裏,傳出了一陣毫無意義的奇怪笑聲。

驗證再三之後,約翰終於可以確定了這封信的作者確實是那位柯南·道爾,這篇《A Study in Scarlet》也確實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為小說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

下意識的,約翰想起了上輩子前後買過的三套圖書和傑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國電視劇。圖書暫且不說,這部電視劇約翰就曾經在一周多的時間內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大愛啊!

“難道這就是蝴蝶效應?”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兩遍之後,約翰美滋滋的想道:“沒想到一篇ABO血型的論文不光是讓福爾摩斯提前兩年出現,還讓柯南·道爾把《血字的研究》這篇小說的破案要點就給換了,哈哈!”

對於一位福爾摩斯迷來說,這種幸福感實在是太爽了!

不過自己樂了好一會兒之後,約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連忙翻開小說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後,約翰皺起了眉頭。

雖然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BO血型理論,讓福爾摩斯利用現場遺留血跡來找到兇手讓他非常的高興,但是同樣讓他郁悶的是,這位未來的柯南·道爾爵士竟然放棄了演繹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幾乎都集中在了醫學的證據上面——至少這一篇是如此。

“這怎麽行?!”

越想越覺得不對,約翰頓時有些煩躁了。

這篇小說中的福爾摩斯是一個傳統的英國紳士,偵破案件也是循規蹈矩的尋找線索,然後利用一些化學和醫學知識來進行推斷,可以說和約翰記憶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兩回事!

沒有了華生,沒有了經典的“我看得出來,你到過阿富汗”的開局,沒有了那個性格古怪的偵探,這還是《福爾摩斯》嗎?

提前兩年寫成這篇小說的惡果,一下子就體現出來了。

“不行,決不能讓他這麽把福爾摩斯給毀了!”

拳頭狠狠的一砸桌面,約翰的表情此時甚至有點兒“咬牙切齒”的意思了。

一想到如果這篇小說發表了之後,經典的福爾摩斯形象將再也不會出現,約翰就想伸手把這篇小說給撕了!當初柯南·道爾的第一篇福爾摩斯小說被幾經退稿,但是看完手中這一篇之後,約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會有哪麽難了。畢竟血型理論現在依然在極少數的人群之中傳播,大眾根本聽都沒聽過,如果出版商確認有這麽回事兒的話這篇小說被錄用的幾率會非常大……人們對新奇的東西都很感興趣,每個時代都一樣的。

那樣的話,原版的福爾摩斯還會出現麽?

想到這裏約翰再也忍耐不住,立刻拿著筆寫了起來:“親愛的道爾先生,今天收到了您的來信後非常高興,因為我本人和您一樣,除了醫師的身份之外同樣是一位偵探小說的愛好者……”

“……總的來說,您對血型的理解沒有問題,我認為這樣寫是非常合適的。但是關於寫作的方式,我個人不太喜歡這種平鋪直敘的寫法,我認為您可以考慮一下從第三者的角度來描述偵探的工作,比如可以給偵探先生安排一個助手您覺得如何?這個助手的身份可以是一名醫師,他可以幫助偵探先生解決許多醫學上的問題!”

“……關於角色上面恕我冒昧,在我看來這位福爾摩斯和其他偵探小說中的主角並無區別,死板、固執,並沒有太多的個人特色。因此我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想法,而且也很貼近您描述的科學偵探形象,那就是如果他是一個從細節角度可以推斷出許多事實的觀察家,您覺得如何?比如說他見到自己的助手第一眼時,開口就是‘我看得出來,你到過阿富汗’,是不是更加的有趣?”

“最後,作為一名狂熱的偵探小說迷,我真誠的希望您能寫出一本出色的偵探小說,當然,從一個外行人的角度提出建議僅供您參考,但是作為一名解剖學家、生理學家和外科醫師,我非常樂意在您塑造這位福爾摩斯先生的過程中給予您所需的任何幫助,因為本人對於實用法醫學同樣有著非常精深的研究……”

在整封信的最後,約翰毫不謙虛的給自己安上了眾多的名號。

為了不讓經典的福爾摩斯形象被柯南·道爾給毀掉,同時也是為了讓自己喜歡的華生變得更“專業”一些,約翰不介意把自己腦袋裏面那本《法醫學》拿出來炫耀一下,同時也給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增加更多的傳奇色彩!

沒錯,絕對是傳奇!

如果約翰把《法醫學》教材上的內容都寫給柯南·道爾,由他把這些東西融入到小說中去的話,那麽將來隨著《福爾摩斯》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傳播,或許幾十上百年之後,這位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醫師就將成為現代法醫學的鼻祖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