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討價還價

“吳長慶,給我老實交代,你收人家多少好處?”

“盧書記,我……我……”

“算了,焦鄉長,你帶老吳去好好談,我跟小韓說說罰款的事。”

遊戲廳是小事,大不了關門,讓外面那個外地人滾蛋。老吳膽小如鼠,頂多占點小便宜,也不會有什麽大事。相比之下,治安罰款要敏感得多。

以前可以往李順承身上推,誰也不可能跟一個身患癌症的老同志計較,以後怎麽辦?

綜治辦帶著聯防隊一年罰十幾二十萬,對縣裏算不上什麽,對鄉裏這筆錢能頂大用。公安局不會永遠坐視不理,早知道會有這一天。

焦鄉長暗嘆了一口氣,拉著老吳道:“行,我們先上樓。”

盧書記不喜歡繞圈子,嘭一聲甩上會議室門,直言不諱說:“小韓,我知道你們公安局對治安罰款打入鄉財政不滿,也知道有人寫過舉報信。但你現在是我們良莊的幹部,要為良莊考慮。罰款是什麽,罰款跟稅收差不多,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交到縣裏,無非是給幹部發工資,要麽搞個什麽工程。良莊的罰款留在良莊,多少能為我們良莊做點事。比如‘普九’,驗收標準一大堆,又是要蓋教學樓,又是要買各種儀器,幾百萬下不來。罰款留在鄉財政,就能少攤派一點給老百姓。”

你說得有道理,你是心系群眾的好領導,關鍵你天不怕地不怕,我怕!

老單位領導告誡過,不能跟他對著幹,不然他真會發飆,韓博也不辯解,連連點頭,一臉受教。

“我知道你懂法,習慣按法律辦事,這值得表揚。關鍵這個法律有時候不一定管用,你遵守別人不一定遵守。等會兒我帶你上樓去看看那些攤派文件,全紅頭的,一份一份摞起來有這麽厚,可是有幾個合法。退一步說,罰款應該交國庫,我們鄉財政也是國庫的一部分。要變通,要靈活,我的意思你明白嗎?”

“盧書記,我檢討,我錯了,但我確實有苦衷,其實我跟您一樣想為良莊人民做點事。”

“裁決書搞出來了,你這是先斬後奏,檢討有屁用!”

既然下定決心開罰單就有這個心理準備,韓博掏出香煙,小心翼翼說:“盧書記,您消消氣,您聽我解釋,要是說得不對,局裏這3000我個人交,那3000罰款打入鄉財政。”

“你說,我倒想聽聽你有什麽道理。”

“盧書記,我昨天下午去良莊村走訪了一下,群眾反映了許多問題,對我們公安工作非常不滿。辦個身份證,要跑四五十公裏,頭一趟去申辦,等一個月去拿,有時候要跑好幾趟。要是不小心搞丟了,又趕上要出去打工,辦臨時的來不及,只能去村裏或來鄉裏打證明。有些地方認,有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不認。光良莊村,光我知道的,過去兩年就有六個村民因為沒身份證,被打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收容遣返。不是一收容就把人送回來的,要集中看押,要等,湊足數量再送,跟關進看守所一樣要幹活。工打不成,錢賺不到,還要受那罪。”

建築站每年都會有十幾個工人被遣返回來,全是因為沒派出所沒顧上辦身份證,盧書記摸把臉,冷冷地問:“這跟治安罰款有什麽關系?”

“沒直接關系,有間接關系。盧書記,我是這麽想的,把該交的罰款交上去,管縣局要幾個民警,特別是戶籍警,搞個警務室。這麽一來,老百姓報警能找到地方,想辦個身份證或臨時證明,也不用再左一趟右一趟往縣裏跑。”

“警務室能辦身份證戶口簿?”

“警務室當然不能,身份證只能局裏辦,戶口簿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但我們可以代辦。我知道全鄉幹部群眾擔心良莊並進丁湖,我不要戶籍資料,只要老百姓先來鄉裏打個證明,我根據鄉裏的證明替他們代辦,安排人去局裏的戶籍科,不用老百姓跑那麽遠。”

“這跟治安罰款又有什麽關系?”

“鄉財政緊張,局裏經費更緊張,我不給局裏依法創收,局裏怎麽可能給我人?盧書記,我向您檢討,沒跟您請示匯報,私自管局裏要了四個民警。要是能換來四個民警,把警務室搞起來,那我們良莊不就等於有派出所了麽,一個鄉鎮,不能總沒派出所,您說是不是。”

韓博又敬上一根香煙,摸出一個打火機殷勤地幫他點上。

一個鄉沒派出所,想想是夠丟人的。

不過丟人總比丟錢好,有二十萬能給三十四個人發工資,能報銷一大堆發票。要是沒這二十萬,就要想辦法從其它地方找。

盧書記是何等人物,沒這麽輕易被說動,擡頭道:“你的話有點道理,不過治安罰款必須交鄉財政。以前不給收據,是鄉裏考慮不周。以後開收據,蓋鄉政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