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打擊非法經營的專項行動(一)

工商處罰可不是公安的治安管理處罰。

刑法第117條規定:違反金融、外匯、金銀、工商管理法規,投機倒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單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家一半,能夠想象到收入會有多麽可觀。

這麽大領導,應該不會出爾反爾,要是他出爾反爾就找王經理。

確定不會白幹,離開工商局,直奔公安局。

吉主任正好在,聽完來意,沉吟道:“去異地抓捕至少要有兩名正式幹警,不過規定是規定,政法專項編制那麽緊張,各地警力同我們一樣嚴重不足,有一個正式民警就行了。”

“您同意我去?”

你自己想辦法解決經費,又不用局裏掏錢。

能把逃犯抓回來是成績,抓不回來沒什麽損失。有工作積極性是好事,為什麽要打擊。

對韓博來說很大很大的一件事,對吉主任而言實在算不上什麽,笑道:“你主動請纓,我不同意也要同意。張局不在家,他回來我幫你匯報一下,介紹信現在就可以開。”

“謝謝吉主任,我爭取完成任務。”

“你是一員福將,能幫老盧要回兩百萬,一樣能把逃犯抓回來,我對你有信心。那個顧新貴我聽說過,挺危險的,抓捕時一定要注意安全。手裏有槍,心中不慌,還是去領把槍吧。”

韓博掀開衣角,煞有介事地說:“我有槍。”

“你小子,別開玩笑了,去填單子領一把,這把配給警務室的其他同志,回頭補辦下手續。”

帶真槍實彈麻煩,但現在把守的是“西伯利亞”,一旦遇到窮兇極惡的罪犯,或執行一些很危險的截堵任務,沒一把好槍真不行。何況過幾天要出省執行抓捕,拿把破槍兄弟公安部門同行會笑話的,會影響江省公安形象。

辦手續,領槍。

他沒上過警校,沒當過兵,從來沒開過槍,吉主任有些不放心。

再三強調槍支使用規定,給武警中隊打電話,讓武警中隊副中隊長教教怎麽使用,去武警中隊吃了一頓便飯,一起去縣武裝部靶場打了幾十發子彈,直到下午三點才趕到縣自考辦報名。

自學考試寬進嚴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報名。

交錢預定書,買回去之後自己可以看,同事們一樣可以學習,回頭可以搞個學習室。至於能不能考過是另一回事,大不了兩年之後再報名再考。

考慮到那些販子極可能沖卡,回良莊前又去了一趟交警隊,管他們借幾個“停車檢查”的路障和一堆圓錐。給絲綢公司王經理打電話,請他派輛車拉到良莊去。

第二天下午,一切準備妥當。

小單去幾個養蠶最多的村轉了轉,發現有幾家已經開始摘繭。

援兵如約而至,高長興親自帶隊,跟吳永亮、小顏等十幾個老部下再次團聚,韓博很是高興。

“韓科長,你這哪是警務室,你這是良莊公安分局。跟局領導說說,把我也調過來。”

“滾一邊去,我還坐在這兒呢!”

“高隊,我就是開個玩笑。小單,你家在哪兒,遠不遠?”

“不遠,等忙完眼前事一起去我家坐坐。”

他們聊得興高采烈,韓博指著一把微沖好奇地問:“高隊,這家夥好不好使,裏面有沒有子彈。”

“好使。”

高長興接過拆下彈夾,笑道:“子彈有,不過是空包彈,這幫家夥幾年沒摸槍,哪敢給他們配實彈。”

正聊著,工商局和絲綢公司的人到了。

來了八輛車,兩輛轎車,兩輛面包車,三輛卡車和一輛金杯小客車。工商局曹副局長和絲綢公司宋副經理帶隊,幹部職工來了四十多個。

其他人交給老王和王燕招呼,領導請到二樓會議室。

為體現對鄉黨委政府的尊重,特別把老盧、焦鄉長和崔副書記請來了。

雖然販子收購價高,老百姓把繭賣給販子收入會多一些,但中央、省裏和市裏明文規定禁止這種行為,並且一些無良商販收走繭不給錢,許多老百姓上當受騙,老盧對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是支持的。

今天上午還親自通過廣播,號召全鄉蠶農遵守法律法規,不要光顧眼前利益。

他是最高領導,中間位置當然要讓給他。

然後是焦鄉長、崔副書記,座次按級別來,堂堂的公安特派員在自己的警務室,只能陪坐末位,只有端茶倒水的份兒。

“工商和絲綢的幹部全在這兒,我們鄉黨委政府只有兩點要求。第一,查獲的鮮繭,尤其那些沒支付繭款的繭,必須以指導價收購,不能因為涉嫌非法經營把就罰沒,不得降等級、不得扣秤,要保證我鄉蠶農利益不會因此受損。當然,在發放繭款時,我們鄉裏會進行批評教育。第二,在查處時若涉及到我們的村幹部,必須第一時間向鄉黨委政府通報,由我們鄉黨委政府處理,不要屁大點事就往上捅。要是你們的收購價跟販子一樣,哪會有這麽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