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踏破鐵鞋無覓處

越是新人新單位,辦的案子越是要經得起推敲。

打電話給呆在看守所的安小勇,讓他連夜提審周大民。

讓抓完第二撥人回來的小單和陳猛,按照張霞的交代連夜去勝利村找當時圍觀的村民做筆錄。把受害人、兩個嫌疑人和十幾個證明人的材料整好,形成一條證據鏈,辦成鐵案,不怕嫌疑人將來翻供。

三更半夜砸門不好,夜裏辦案人也累。

關鍵白天個個有事,不一定能找著人,晚上全在家,一找一個準。

連夜快刀斬亂麻,同時能避免嫌疑人親屬與證明人串供。畢竟鄉裏鄉親的,擡頭不見低頭見,許多人可能拉不下面子,禁不住哀求,明明有非說沒有。

取證的工作量很大,小單和陳猛忙不過來。

審到第三個嫌疑人,王燕提議由高亞麗記錄,她和小任各帶一名聯防隊員騎摩托車下村取證。

她以警務室為家,老公從丁湖搬過住在三樓,從報到至今從未休息過;小單家近在咫尺,一樣住三樓,一樣極少回去;安小勇從上班到現在就回去過三次;

陳猛結婚了,回家次數多一些,不過每次回去都是公私兩便。給群眾代辦身份證,給局裏送材料,從局裏往回拿各種文件……好在有摩托車,不然來回近百公裏騎自行車會累死。

連高亞麗都把行李搬過來了,現在更是把她這個聯防隊員當民警使。

丁湖派出所作息時間是“鐵打”的兩班倒。

包括所長指導員在內先連續上三天班,然後兩個晚上可以回家,然後再上幾天。

比如星期一早上8點上班,一直到星期三下午5點半下班回家,星期四早上8點上班下午5點半下班,然後星期五早上8點上班一直到下周一早上8點下班。

警務室行動多,任務重,工作壓力大,連丁湖派出所都不如,真正的“白加黑”、“5+2”。

逢年過節是公安最忙的時候,接下來是元旦,然後是春節,想給部下放幾天假都放不成。

工作大家幹的,由於他們不是正式民警,功勞和榮譽全歸自己一個人,韓博很內疚,暗暗決定年底多發點福利,按絲織總廠幹部的標準:一人一條豬大腿,兩條五斤以上的草魚,三十塊錢左右的白酒兩瓶,白糖二斤,蘋果桔子各一箱,瓜子花生各一袋,榨油廠贊助的油票一人來十斤。

生怕忙忘,在筆記本最後一頁記下,明天跟老王說一聲,讓他提早準備。

審到第五個嫌疑人,驚喜出現了。

幫人把逃跑的媳婦抓回家,紅旗村村民錢大富意識到好心辦成了錯事,有可能要坐牢(對老百姓而言勞教也是坐牢),嚇得魂飛魄散,想提供一條線索,想以此立功贖罪。

“那天晚上拉肚子,解好幾次大手。我家茅缸(茅房)在路邊,人來人往難看,習慣把草簾子放下來。路過的人看不見我,我在裏面能聽見外面人說話。兩個小年輕,一個是五隊(村民小組)王軍生家的老二,不會聽錯,他跟我兒子以前一個年級,經常去我家玩。另一個聽不出來,不知道哪個大隊的(村),騎摩托車,兩輛,在我家茅缸邊停下來解小手(撒尿)。說塘裏魚真多,一網下去幾百斤,把網都拉破了。商量拉到哪兒去賣,盤算能賣多少錢。當時沒在意,第二天下午才知道白二家魚塘被偷了,一定是他們幹的,不會是其他人。”

紅旗村魚塘被盜捕案迄今沒破,案值不大,影響不小。

聯防隊員反映群眾對警務室意見很大,認為新任公安特派員只會罰款搞錢,不會破案不幫老百姓幹實事。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韓博樂了,不動聲色問:“我們的民警去走訪詢問過,你既然知道為什麽不報案?”

“韓特派,我就聽見,沒看見。那小子好像在新庵學廚師,平時不怎麽在村裏。要是他找個人證明那天晚上沒回來怎麽辦,他老子非得跟我拼命不可。沒把握的事不能瞎說,不能瞎報案。”

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以理解。

韓博與強按捺下激動的高亞麗對視了一眼,又問道:“他們有沒有說送到哪兒去賣。”

“新庵,王家老二說他認識一個給飯店送魚的販子,打算把魚批發給魚販子。另一個小子問多少錢一斤合適,王家老二說鯽魚起碼兩塊五,草魚起碼兩塊三。”

“你一點沒看見?”

“從簾縫裏看見車尾,沒看見人,一邊掛一個裝塗料的大塑料桶,裏面肯定是魚。”

“什麽樣的摩托車。”

“我看見的那輛好像是幸福250,鄰居家有一輛,看上去差不多,另一輛沒看見。”

“如果我把另一個人帶到這兒,讓他在門外說話,你能不能聽出他聲音。”

“這,這,這很難說,韓特派,我就聽他說過一次話,印象不深,沒把握的事不能瞎說,不能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