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李固的財路

“史警官,韓哥在哪個單位上班,是不是長江分局,副局長還是刑警大隊長?我跟他老鄉,好兄弟,我叫他哥,全從良莊來的,以前關系好著呢,經常一起喝酒,就是好長時間沒聯系。”

韓博一走,李固像換了一個人,嬉皮笑臉打聽起來。

老鄉是真的,其它就兩說了。

經常跟“少帥”一起喝酒,也不怕舌頭閃掉大牙,且不說“少帥”出了名的煙酒不沾,就算抽煙喝酒也不會跟你這樣的重點監管對象喝,更不會稱兄道弟。

作為一個刑警,他這樣的人史原波見多了,拿起筆,冷冷問:“姓名?”

“史警官,我又沒犯事,沒必要做筆錄。”

公安工作有一個優良傳統,那就是堅持群眾路線,依靠群眾、發動群眾預防犯罪、打擊犯罪,尤其是依靠群眾破案已堪稱公安工作的一個法寶。這一法寶到今天仍然不過時,仍然具有較好的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情況已經發生巨大變化。

在新的形勢新的情況下,由於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兇殘,單獨地依靠覺悟高的群眾無償為公安機關提供重大線索,已經難以滿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按照市場經濟原則,有償獲取犯罪線索成為一種必然。公安部門花一點經費培養“線人”,既合乎市場經濟交換原則,又有利於預防犯罪、打擊犯罪,也算一種與時俱進。

上級有任務要求的,基層所隊每個民警至少培養三個線人,這樣每年都能有幾十條有價值的線索,所以基層民警總是想方設法把一些前科人員或在復雜區域工作的人員納入自己的線人名單。

怎麽挑選、怎麽培養線人,同樣有規定,在將他們吸收成線人之前,要調查清楚全面情況,包括出身歷史、社會關系、政治思想表現和個性特點等等。李固這樣的前科人員,還需要調查清楚他的犯罪事實、處理情況、認罪態度和悔過表現。

然後該制訂計劃,對於不同區域,建立線人要有一定的數量控制,分工也各有側重。線人由誰來建立、由誰組織領導等等,全要列入計劃。

列入計劃之後要提交上級審批。

建立線人的當事民警要準備一份書面報告並填寫《建立耳目呈批表》,呈報領導審批。像李固這種一般違法行為的線人,建立或“清洗”時(這個清洗相當於解雇),要報經市公安局刑警處支長或分局長、縣公安局長批準。如果從勞改、勞教分子、犯罪集團成員及有特殊身份的人中建立的線人,則需要級別更高的領導比如市公安局長批準。

但規定終究是規定,由於線人流動性太大、職業線人太少等種種原因,有全套手續的線人不多,能讓市公安局長批準的更是鳳毛麟角。

“少帥”交代過一切按規定辦,那就要按照規定辦,否則他極可能會認為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不規範。

“既然來了當然要做個筆錄。”

史原波把他的身份證、暫住證放一邊,問起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現在的住址……一絲不苟,一切按程序來。

大過年的居然又搞這一出,李固一肚子郁悶,不過想到獎金也就釋然了,很配合,有問必答。

“剛才交代的這些情況,我會跟思崗縣公安局良莊派出所一一核實。有沒有隱瞞,想清楚了,我再給你一次機會。”

“沒隱瞞,過去那麽多年的事有什麽好隱瞞的?”

生怕眼前這位“財神爺”不信,李固一臉諂笑著辯解道:“史警官,我知道錯了,以前小、不懂事,現在三十多不能再不懂事。洗心革面,重新開始,重新做人。”

問這麽多,寫手都酸了,一是確實要按規定辦要走程序,二是不能讓他得意忘形。

線人遊走在警察與違法犯罪分子之間的灰色地帶,一些線人甚至一邊給公安機關不斷提供線索,一邊不斷犯案,尤其“破案留根”發展的那種。

史原波不想給自己惹麻煩,更不想給“少帥”惹麻煩,所以把該問的問一遍,把該上的規矩給他上一下,才問起真正關心的毒案線索。

“找你賣搖頭丸的人叫什麽,什麽地方人?”

終於進入正題,李固一下子精神起來,咧嘴笑道:“史警官,韓特派只說有獎金,沒說多少。你剛才也聽見了,保安工資低,一個月攢不下幾個錢,沒錢沒面子,都不好意思回去過年。再說這不是小事,那幫家夥手黑著呢,要是知道我出賣他們,打斷胳膊腿是輕的,搞不好會把我扔進江裏喂魚。”

討價還價!

不過話又說回來,他的顧慮有一定道理。

什麽不知道,史原波無法給出承諾,只能含糊其辭地說:“要看涉案金額,要看能繳獲到多少贓款,還要看你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揮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