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真正的衣錦還鄉(二)

人情社會,而且農村不比城市,鄉親們遇到事請人幫幫忙、走走後門,不只是風氣甚至是傳統,許多人去年臘月就開始打聽韓家人什麽時候回來。

韓總除夕回來的,諸如今年去東海去北京打工,去東海或去北京做生意這些事,該找的已經找過他了。已經帶那麽多人發了財,不在乎多帶幾個,只要能幫的韓總都會幫,哪怕是人托人找來的,之前並不是特別熟。

今天來的主要是找韓支隊長和李行長。

找李行長的人身份地位相對高一些,要麽是為貸款,要麽想把子女安排進未來的“思崗縣農村商業銀行”。

貸款分兩種,一種是想貸,一種是想延期還。

良莊農民合作基金會變相接手全縣農基會清償工作,絲河鎮以前一樣有農基會,許多人借過農基會的錢,這些錢李行長當然要追討,要連本帶息追回來。其中包括絲河曾經最紅火的企業磚瓦廠,書記鎮長是來借錢也是來說情的。

韓支隊長這邊接待的全平頭百姓,全是遇到難事實在沒辦法的老鄉。

他們不好意思進院子,聚在巷子裏很有默契地按“身份地位”高低、與韓家關系親疏遠近排隊,這也是韓博拿幾張大凳坐在門口“接訪”的原因。

第三位是聯莊村老家的一位鄰居,他遇到的難事讓韓博不寒而栗。

老伴生病找“陳二先生”看,“陳二先生”一針下去,他老伴的病不是沒醫治好,也不是變的更嚴重,是沒了呼吸被打死了。

“陳二先生”遠近聞名,以前是赤腳醫生,他哥哥在江城大醫院工作,應該早退休了。他在家開門診,“中西醫結合”,如假包換的“全科醫生”,專治跌打損傷、毒蛇咬傷和各種疑難雜症,從頭到腳沒他不能看的病。

小時候被毒蛇咬,就是去找他看的,清理傷口,上了點蛇藥,在他家掛一天水,後來也就好了,現在想想真後怕。

“四伯,你這屬於醫療糾紛,要是四嬸遺體沒火化,可以去法院起訴,可以申請法醫病理檢驗。如果檢驗結果證明屬醫療事故,這官司怎麽打怎麽贏。現在的問題是遺體火化了,說難聽點是死無對證,我感覺接受衛生局和鎮裏調解比較好。”

“小博,我一時糊塗,我當時不該同意火化的。官司不好打,調解也不行,陳二有錢有關系,他買通衛生局,現在全幫他,不幫我!”

四伯傷心欲絕,說著說著老淚縱橫。

他老實巴交,四嬸人更好,小時候家裏夏收秋收忙不過來,根本不用喊他們兩口子就去幫忙,現在人遇到這麽大難事不能不管,一條人命!

關鍵“陳二先生”開得是診所,不是醫院。

診所就是他家,就他一個醫療人員,怎麽診斷的、打什麽針、有沒有詢問過敏史,這些一無所知,沒任何記錄。更令人抓瞎的是,他不是非法行醫,他有證,什麽記錄都沒有只能說明他沒按規定接診,無法證明這是一起醫療事故。

韓博想了想,低聲問:“四伯,衛生局怎麽調解的。”

“賠10萬,一個大活人就值10萬,小博,你說我能答應嗎?”

“你是怎麽想的?”

“最少30萬,少一分都不行!”

人命關天,衛生局應該不可能跟他所說的一樣被“買通”。

畢竟四嬸患病已經很長一段時間,鎮衛生院懷疑是膽結石,讓去大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因為舍不得花錢,不願意去縣人民醫院看。

換言之,到底什麽病都不知道。

屍體火化了,遇到這種事衛生局能怎麽辦,從“和稀泥”的角度出發,責令診所關門,吊銷“陳二先生”行醫資格,讓“陳二先生”賠償10萬,衛生局“和”得很漂亮。

10萬和30萬差距太大,找人、上訪,又能解決什麽問題。

韓博權衡一番,提議道:“四伯,如果你認為10萬太少,事實上10萬確實太少,你幹脆請一個律師去法院起訴,律師可以調查,法院一樣會調查,搞清楚事情真相,到時候法院會作出裁決。”

“這事你們公安局不管,你們公安局不是有法醫麽。”

“我們公安是有法醫,不過只負責自偵案件的法醫檢驗,也就是刑事案件的法醫檢驗。你這屬於民事案件,除非法院指定,否則我們無權管。”

……

幫不上忙,只能留四伯吃飯。

讓姐夫李泰鵬請他去院子裏跟婆爺爺婆奶奶說話,接待下一位不速之客。

孩子不懂事偷摩托車被公安抓了,能不能交點錢把人保出來,能不能不坐牢。開什麽玩笑,要是幫這忙,該去坐牢的就是自己了。

兄弟在外打工時跟人打架,把人打傷了,重傷,判三年,能不能保外就醫,保外就醫要是不行,能不能找找關系減刑。

這個忙別說不能幫,就算能幫也幫不上,監獄歸監獄管理局管,監獄管理局歸司法廳管,跟公安不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