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8章 探監(一)

這可能是最後一次見郝英良,韓博心情十分復雜。

郝英良幹過許多壞事,同樣做過不少好事,一些好事直到檢察院提起公訴才為人所知。他的初衷不完全是為獲得什麽榮譽,不是想通過榮譽光環加身而自保。

他不同於那些“江湖”出身的黑老大,他既有惡的一面,也善的一面。他良知未泯,試圖通過不斷回報社會完成對自我的救贖。

據說東萍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東萍、礦區及其老家有3000多人聯名為他求情。一些接受過他幫助的孤寡老人甚至走幾天山路,再搭乘汽車,輾轉兩百多公裏趕到法院門口,聲稱要替他頂罪。

如果之前的事能跟翻書一樣翻過去,他對社會真沒什麽危害。

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韓博發自內心地不希望他被判處死刑,不想看到他被押上刑場;但作為一個人民警察,作為一個法學碩士,韓博對判處死緩很不理解。

他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安全生產事故,串通投標,非法經營,故意毀壞財物,妨礙公務,行賄,尋釁滋事,窩藏,洗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從嚴從重追究其刑事責任!

“怎麽會死緩,怎麽能死緩?”韓博看著車窗外的山崖,喃喃地說:“難怪他不上訴,但就算他不上訴,檢察院也應該抗訴。”

省第二監獄坐落在深山裏,山路不好走,遠在省城開會的孟衛東再三交代,不許他一個人開車去。

他雖然工作關系暫時不會轉走,但誰也不認為兩到四年駐外任期結束之後,上級會讓他這樣重點培養的高素質民警回東萍。姜學仁過兩月便要退居二線,覺得跟他相處的機會將越來越少,主動提出一起去二監。

有司機說話不太方便,姜學仁親自開車。

韓博認為判輕了,姜學仁並不意外,扶著方向盤解釋道:“之所以輕判有三個原因,一是吳俊被撞死時他去法國找杜茜,用他的話說‘事前不知、事中不知、事後才知道的’,錢中明也聲稱這事跟他無關,是自作主張瞞著他幹的。所以法院認為他授意、指使他人殺害吳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他需要明確的授意指使嗎,只需要一個暗示就夠了。”

“所以說他很狡猾,不管幹什麽事都不會給人留下口舌實。而且他組織領導的涉黑團夥很一般的團夥不一樣,團夥主要成員全是他從礦井裏救出來的,那些人對他死心塌地,願意為他賣命。”

“錢中明一個人扛了?”

“吳俊的事錢中明一個人扛了,開始死不開口,聽說郝英良沒能順利偷渡出境,態度一下子變了,對指使丁長桂撞死吳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之間真有默契,雖然之前誰也不認為我們會動他們敢動他們,但我們一動手他們就知道該怎麽應對。”

過命的交情,跟那些用金錢糾集起來的烏合之眾真不一樣。

並且他們後來已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涉黑團夥,完成原始積累,搖身一變為港資企業高管,在一心搞經濟建設、上上下下對招商引資非常重視的大環境下,他們一個個登堂入室,成為地方黨政領導的座上賓。

通過與級別不低的領導幹部經常打交道,他們清楚地明白這個“遊戲”該怎麽玩,贏了皆大歡喜,輸了就要有輸的感悟,不能抱不切實際的幻想,態度決定一切,只有坦白只能爭取到從寬。

正如韓博所預料的一樣,姜學仁接著道:“二是認罪態度好,主動配合,積極檢舉揭發,交代出許多我們和省紀委專案組之前沒掌握的問題,有立功表現。”

“三是他幹過一些好事,有很多人幫他求情?”

“嗯,幾千人幫他求情,有孤寡老人,有貧困兒童,甚至有不少基層的黨員幹部。我們以前只知道他捐建過希望小學,後來才知道他早在七年前就在老家修橋鋪路,就開始捐款扶助孤寡,資助貧困的孩子上學。”

“前前後後一共捐過多少?”

“杜茜一直在外面幫他奔走,杜茜開始知道的也不多,後來在一些受過他恩惠的熱心人幫助下,對他這些年的捐贈進行統計,懇求接受過他捐贈的單位和個人出證明,有些單位和個人願意出面,有些單位和個人不願意,能證實的有一億兩千多萬。”

總資產三十一億,能拿出一億多確實難能可貴。

杜茜的樣子浮現在腦海裏,韓博油然而生起一股內疚,點點頭,沒再說什麽。

一路顛簸,趕到省第二監獄已是晚上8點20。

出發前聯系過,甚至托林書記的秘書小黃跟省監獄管理局打過招呼,監獄領導很熱情很幫忙,先招呼二人吃飯,吃完飯安排在一間辦公室見面,而不是跟親屬探監一樣要隔著一面鋼化玻璃,要用電話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