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鬥琴之搖滾精神

杜星敢淡定的在別的酒吧上台表演當然還是有點斤兩的。雖然搖滾在華夏流行音樂圈子不算盛行,但也有大量的叛逆年輕人喜歡這種西方的表達訴求的方式。而華夏搖滾當然也有屬於自己的圈子,杜星的師傅段洪亮就是這個圈子很有份量的吉他手。也算是上海地界小有名氣的搖滾樂隊,東方不敗的主音吉他手。

至於搖滾為何在華夏始終上升不到主流層面,原因是多方面的。

從樂隊人員來說,這就比不上歐美他們,隨便找個歐美樂隊介紹XXX出身於一個音樂世家的太多了,但華夏熱愛搖滾的人基本都是“自學成才”,要知道搖滾是西方工業文明的產物,華夏就沒這個氛圍。

從演唱上來說,普通話單音節加上音調區分明顯,華語本來就不是非常適合唱搖滾。

深層次的原因就是華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著含蓄的情緒,對叛逆的、呐喊的、憤怒的搖滾很難接受,因為這和華夏傳統文化異常違背。傳統華夏人多對安靜高雅的音樂情有獨鐘,所以金屬在他們耳朵裏就成了噪聲。

歌曲取材的問題,戰爭、人權、階級、等等在華夏都是禁忌。你除了歌頌祖國,就只能歌唱愛情。

而一些傳統搖滾在華夏人看來是唱法老掉牙的音樂,就像70年代的歌,其實搖滾傳統唱法和那時的歌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但在程曉羽看來,想讓搖滾流行,就違背了搖滾的精神。搖滾並不是吉他、貝斯和鼓。也不是無力的嘶吼、叛逆和頹廢。搖滾是精神是態度。

JackKerouac說:Oeveryouthful,Oeverweeping(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比較詩意的說法,Oever=Ahalways(forever)。)

周雲蓬說搖滾精神是:永遠年輕,永遠不聽話。

而程曉羽說搖滾精神是:對世間的平庸,永不妥協。

時至今日,“搖滾精神”會被人們認真的討論,並且從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絕的見解,足以印證它的影響力。無論是作為音樂風格還是作為意識形態,搖滾都是歷史長河中不多見的能夠深刻影響人類社會的力量,可以說(我認為)搖滾是音樂發展史上最偉大的一次革命,足以媲美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的重要歷史變革。

但是搖滾絕對不會是像杜星和秦義這樣外表叛逆,內心卻拿搖滾當作吸引異性的工具。搖滾對他們來說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鳥身上的翅膀。

對這樣的人程曉羽說不上反感,他自己原來也是,只是經過歲月的沉澱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

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還有糧食和愛。

杜星當然不能理解閱盡千帆的程曉羽,對他來說,吉他不光是他用來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踐踏他人的武器。

少年兒郎,擁美而行,快意恩仇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搖滾是與眾不同,是破壞與激情。

杜星橫抱吉他,一只腳踩在凳子的橫杠上,一只腳放在地板上,姿態輕松寫意,俊俏的臉上帶著淡淡的笑容。

他彈得是華夏經典老歌《再見》,這是一首華夏人耳熟能詳的歌曲,容易引起共鳴,旋律動聽,歌詞如詩歌般優美。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難作品。

這首歌的吉他譜子是他師傅編寫的得意之作,裏面運用了大量的古典吉他演奏技巧。他也是觀摩了多次段洪亮的演奏才琢磨了許久,才彈得是模似樣。

曲子開頭就是古典吉他裏的最難技巧,輪指。又稱震音。這是古典吉他最重要同時也是最難的一種技巧。輪指是同音的急速反復,右手無名指、中指、食指輪流拔動同一個音,使細碎的同音持續反復,構成流水般的旋律,音色十分迷人。顯然杜星在吉他上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並不是妄自尊大的草包。

而且杜星聲音嘹亮清澈,唱歌更是意外的好聽。在加上長得又英俊迷人,下面頓時迷倒了一眾人。作為且聽風吟的駐唱歌手,杜星也確實有倨傲的資本,神話酒吧他也卻面試過,但因為給他安排的時間並不是最火的時間,所以他驕傲的拒絕了,盡管開出的工資是且聽風吟的兩倍。

他記得那個下午他瀟灑的留給了很是欣賞他的神話酒吧經理一個電話號碼,囂張的告訴他,什麽時候打算請他在關鍵時間演出,就打這個電話。

杜星彈唱的很是投入,他這樣的行為已經類似於砸場子了,所以他不容有失。

俗話說認真的男人最帥,就算程曉羽不像承認,這個時候的杜星的確比他有範的多。單就表演,而不是演奏來說,程曉羽的條件要贏很難。

每一個瞬間,

灰燼都在證明它是未來的宮殿。

夜晚擁抱起憂愁,

然後解開它的發辮。

關上門,

不是為了幽禁歡樂,

而是為了解放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