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完美謀殺

蘇虞兮很快就順藤摸瓜的找到潛伏者論壇,沒有權限對她來說並不是難事,雖然論壇的防護做的還是不錯,沒有什麽BUG,黑進服務器,調高積分的難度比較高。

可站長和論壇版主都有權限增加積分,站長和版主的ID都高高的掛在各個版面,雖然站長的帳號保護度也比較高,但是隨便破解兩個版主帳號就很簡單了,於是輕而易舉的蘇虞兮就獲得了她想要的積分。

蘇虞兮注冊了一個叫做路西菲爾的ID,發了一篇帖子,《限制在當前時代,如何對關系親密的人實行完美謀殺》。

蘇虞兮在開頭寫到:“凡有接觸、必留痕跡——羅卡交換定律。”

“以科學角度來說,不存在完美的犯罪。歷史上難以攻破的案件,均是因為當年法證科學技術有限、或刑偵人員不敬職不上心、犯罪現場不被規範保留等各種各樣的問題(有時甚至是早有眉目,由於復雜的社會背景被外力妨礙繼續刑偵),故成為了‘懸案’。

加之媒體添油加醋的誇大離奇程度,更將犯罪事件懸之又懸,犯罪手法也被誇大到滴水不漏。

這只能說明某階段的法證科學、刑偵技術的不夠到位,並不能因此說明犯罪的完美。

人會撒謊會變故、也會因為人為錯誤扼殺真相,可真實存在的證物不會,它們是反抗一切犯罪的沉默證人。

那麽是否真的就不存在完美犯罪呢?

個人認為當然是存在。

除去無作案動機的隨機殺人事件在刑偵技術低、科學不發達的過去很難偵破,這種屬於低難度的完美犯罪。

我們去討論如何殺死一個親密的人,形成完美犯罪,這種難度是呈幾何數據增高,才有意義。

第一個,就是非法奪取政權,改寫歷史、操縱輿論、全面洗腦,這個沒人能追究,但成功難度太高,在現代社會,社會制度趨於完備,除非是欠發達地區,否則沒有參考價值。當然這個也並不能稱之為完美,畢竟這個是屬於沒有辦法追究。(唐太宗……金三胖都屬於此列)

第二個,因為關系親密,首先進入警方的視野,況且只要犯罪,哪怕是手法極其精巧,只要去‘做’,就一定會留下‘做’的證據,即便現在不被偵破,不代表未來不會偵破,參見無數個陳年案例被現代DNA計數偵破。

那麽我們退而求其次,做到即使被偵破,也無法定罪。

也就是讓犯罪變成一種偶然行為,即使偵破,最多不過是過失殺人。

有點自殘的意味,就是主動降低自己犯罪的成功率與準確度,降過犯罪的閾值,多次實施,在此期間收集數據總結經驗,慢慢提高‘過失’的概率。

也許這並不能成為‘完美犯罪’,但是在不討論技術的層面上,逐步降低‘被定罪’的可能。”

……

因為潛伏者論壇有很多討論在特定情況下實施完美犯罪的帖子,所以這個帖子也不算新鮮,但是因為蘇虞兮的邏輯縝密,分析得當,很快被版主加了精華,並被置頂,引起了熱烈議論。

理所當然的,很快的這個標題正中雷鑫心坎的帖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論壇的ID叫做“Thor”,意思為雷神,是北歐神話裏戰神奧丁的兒子,也是負責掌管戰爭的神氐。

他在帖子裏留了言,提出了他的設想,也就是帖子的第二條設想,“讓犯罪變成一種偶然行為”,利用精妙的意外殺人,這是他曾經嘗試創作過的一個劇本,源於一個父親殺死兒子騙保的故事。

故事說的是,父親為了騙保,設計殺死十歲的兒子。首先他開始給家裏人做榆樹花的餅,家裏人都說好吃,但是榆樹花很快就用完了,他就打發自己十歲的兒子去打榆樹花,而村裏只有河邊有老榆樹。

於是兒子總是爬樹去摘,兒子年紀小手不穩,每一次都有很多花落到水裏,而每次水裏有花,他都吩咐兒子伸手去撈,而現在每天都有落花,他就每天都會去撈。無論是爬樹還是在水邊撈榆樹花都存在潛在的落水風險。

有一次,兒子終於落水,但是沒有淹死,父親總結經驗,發現是河流幹涸水位降低。他擔心兒子落水後自己產生恐懼,於是他每次晴天都是自己摘花,然後雨後水漲,他就找理由自己不去,讓兒子去。

終於有一次,在雨後石滑水位高時,兒子為了撈花溺水而亡。於是所有人都說這是意外。

這也的確是個意外,父親騙保成功。

很快路西菲爾就回復了他,指出這個完美犯罪不夠嚴謹,這個手法太繁瑣,雖然表達了通過多次誘導意外殺人的方法,但成功率不值得期待。

接著路西菲爾私信回復了他一個殺人方法,這是一個新娘殺新郎的故事,因為新娘一直不能幫丈夫生孩子,丈夫決定如果兩年內還沒有懷孕就和新娘離婚,深愛丈夫的新娘下定決心要殺丈夫,由於非常了解了丈夫平日的飲食飲水習慣,將迷幻藥放入自來水管的管道中,然後便安心做起了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