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辦理入職手續

金允浩回到江南地方檢查廳後,先是到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隨後,領取個人物品:

一、更換工作證:檢察官的工作證封皮都是一樣的,只有其中的內容不同。像金允浩,他現在是三級檢察官,他的工作證中,最上方就用黑體大字特意標明“三級檢察官”,用意是防止檢察官在辦案中混淆身份,越權辦案。

二、領取名片:檢察官在調查案件時,如果接觸涉案人員或案件知情者,必須給對方留下名片。

檢察官的權利太大,而且辦案時非常獨立,為了避免檢察官濫用職權,造成冤假錯案,檢察官在辦案時的一舉一動都要報備,並且接受大眾的監督。

如果涉案人或是被詢問人對檢察官工作有異議,可以憑借手中的名片,聯系檢察官或是向檢查廳舉報。

三、領取汽車:領取公務用車——現代勝達SUV,平時金允浩可以開著它上下班,日常工作時,則是金允浩團隊的公務用車。之前申東海辦理的只是暫借手續,等到金允浩接收時,需要填很多表格,非常麻煩。

韓國對公車管理非常嚴格,韓國頒布的《公用車輛管理規定》中,更是對公車的使用條件做出了詳細而苛刻的規定,領取公車使用,步驟更是繁瑣。

金允浩和申東海倆人整整花費了半個多小時,才填完那些大大小小的表格。

四、領取配槍:一把40英寸的大宇DH40MKII手槍(韓國產),兩個10發彈夾。

檢察官在辦案時可能遇到突發情況。

為了懲罰歹徒,也為了保護這些精英人士自身安全,韓國法律規定:檢察官可以24小時配槍,在辦案中,或是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直接開槍。

雖然這項權利很大,可是限制也不少。

檢察官每周都要到槍械庫保養更換槍支,報備使用情況,每個月還要進行射擊考核。而且一旦檢察官開槍了,必須要有書面的說明,並提交韓國最高檢查廳——大檢查廳審核。

總體來說,檢察官配槍,自保的含義更加明顯,除了耀武揚威,檢察官很少動用槍支,更別說開槍了。

雖然手續麻煩,步驟更是繁瑣,金允浩卻不得不領取槍支。這是檢察官的權利,更是檢察官的身份象征,金允浩也不能免俗。更何況有了槍支,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和家人。

因此,金允浩忍著耐心,一步步的完成領槍手續。

可是注意到申東海放看向手槍發綠光的眼神,金允浩又有些後悔了:誒,這家夥肯定又再幻想大場面。

以後有了配槍,這小子就更不能安生了,以後有得煩了。

五、填報各項資料,領取工資卡等:

檢察官工資很高,四到一級檢察官屬於三級公務員,級別相當於小城市的副市長,薪水在韓國屬於高等收入。

像金允浩,他現在是三級檢察官,每月基本工資為300萬韓元;工作補貼300萬韓元;每月各項福利折合起來價值也有300萬韓元(包括醫保、購房優惠、家屬乘坐公交優惠、一年免費觀看15場文化演出等)。

三項加起來,金允浩每月實際收入600萬韓元,外加價值300萬韓元的福利。

每月總價值900萬韓元的收入,在韓國完全算得上高收入人群,也只有大企業的精英或者是中低端領導,才能比得上。

了解了自己的薪水水平,金允浩露出了開心的神色。

以前,他家中的面館一個月的總收入也不過150萬韓元,每個月要還貸款50萬,剩余的100萬才是一家三口的生活費,日子過的緊巴巴的。

現在好了,有了他這份優厚的收入後,家庭的生活水平終於可以得到改善,不用母親那麽辛苦了,也可以給妹妹買新衣服了。

金允浩對於依靠自己的努力改變家庭生活條件,感到非常自豪。

……

領取完這些個人物品,整整花費了4個小時,不過金允浩的心情倒是很不錯。

腰上挎著槍,兜裏裝著工資卡,他說不出的志得意滿。

“老大,我們現在去你的新住所?”身後,申東海抱著一個裝滿金允浩個人物品的大紙盒箱,仰著脖子露出腦袋,問道。

“嗯?我哪來的新住所?”金允浩停下腳步,轉身好奇的問道。

“餓,老大,你都忙活懵了。你忘了?你領取工資卡的時候,同時還領取了單位給你派發的公寓。當時我替你填的表格,你後來親自確認簽字的。”申東海費力的拖著紙盒箱,氣喘籲籲的回答。

“忘了,那麽多事情,我怎麽記得清?光是填表格,我手都填麻了。”金允浩倒是很幹脆,理所當然的承認道。

“可不是,光是我替你填的那些表格,加起來就有個幾十份,當個檢察官還真不容易。老大,看在我這麽辛苦的份上,你可不能再摳門了,說什麽也要請我吃一頓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