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與神秘男子的激烈對撞

“你說不交就不交?!今天,人我必須帶走!”

一聲中氣十足,異常洪亮的聲音響起。

接著,金允浩就見一個30多歲的短發男子,步履沉穩的從憲兵身後走了出來。

男子穿著一身職業軍裝,身高目測有178公分,身材健碩,胳膊上的肌肉微微隆起,給人一種彪悍、霸道的氣息。

男子一頭利落的短發,修飾的整整齊齊,皮膚呈小麥色,臉頰棱角分明,濃眉大眼,面容英俊而堅毅,給人一種不怒自威的氣壓。

待男子站到金允浩面前,金允浩眼神一凝,全身散發出強烈的冷漠、警惕氣息。

男子給他的感覺很危險,就好像遇到了窮兇極惡的歹徒或者遇到了武館的那些館長一般。

危機過後,金允浩被男子的動作驚醒。

男子站定後,右手成掌,舉手到眉宇間,做出敬禮姿勢,然後轉動身體,看向所有人後,洪亮的喊道:“忠誠!”

不是男子小題大做,故作如此,而是韓國軍中就是如此規定。

不管你官位多高,見到普通人必須敬禮,並且必須喊出“忠誠”口號。

這是軍人見到普通人時必須遵守的禮節,此項規定寓意著:人們才是這個國家最高的主人。

“啪。”

確認男子是陸軍現役軍人,並且佩戴的是準將軍銜後,現場幾乎所有人都雙腿並攏,右手成掌舉到眉宇間,敬禮道:“忠誠。”

韓國兵役制度規定:所有年滿19周歲的男性必須接受體檢,無特殊理由,所有年滿20周歲的男性,必須最低服兵役26個月。

在場的幾乎都是男性,並且幾乎都服役過,因此對於軍禮一點都不陌生,出於尊重,也回敬了陌生男子。

這是普通人與軍人相互見面的禮節。

而如果雙方都是軍人,還有更具體的禮節:極個別特殊情況外,下級見到上級時,必須報出自己的部隊番號和職務。

樸金志整理下衣衫後,後腳跟靠攏並且踢出聲響,立正姿勢站好並高聲喊道:

“第三集團軍白馬第九師團第一聯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勇士中隊’中隊長樸金志少校,向您報導!”

樸金志重復之前的動作,敬禮,同時高喊“忠誠”。

同時陌生男子回禮,同樣高喊“忠誠”。

禮畢後,男子才轉過臉再次看向金允浩。

而金允浩也目光回敬,兩個人開始初次的眼神交鋒。

短暫而漫長的沉默後,金允浩忽然笑了。

“一個少校居然能驚動一位準將來親自接人,莫非這裏面牽扯到軍事機密?”

男子堅毅的面容沒有任何表情,平靜而冷淡道:“沒有,不過我要帶他走,他的事情,憲兵隊會查清。”

“沒有?”金允浩筆挺傲然的站在原地,同樣平靜而冷淡的回復道:“既然沒有牽扯軍事秘密,那你們就無權從我手中帶走他。”

“哦?”男子笑問了一聲,“說說看,如果你的理由充分,我們軍方不會再幹預。”

“請注意你的措詞,不是你要不要、會不會幹預,而是你有沒有權幹預。”

金允浩瞥了一眼男子,取下胸口的工作證,亮到男子眼前:

“我是首爾江南地方檢察廳,刑事部次席檢察官,金允浩。

本案發地位於江西區,歸屬江南西部檢察支廳管轄,由鄭宇聖檢察官辦理。

作為江南地方檢察廳刑事部次席,我的職責就是監督所有江南辦案檢察官手中的刑事案件。所以,我是鄭宇聖的上級,監督他辦理本案。

我的身份不會存在問題吧?”

聽完金允浩的介紹,男子仔細打量了金允浩好一會,然後才扭過頭,眼神詢問身後的兩名憲兵。

而兩名憲兵同時輕輕的點了點頭,肯定了金允浩的話。

憲兵是軍中警察,為了劃分權限,了解與他們對立的檢察官的職權是他們的必修科目,所以憲兵點頭後,男子也就跟著點頭,認同了金允浩的說法。

“請繼續。”男子稍息姿勢站定,一手背後,一手伸出示意金允浩繼續。

看到男子和憲兵的溝通後,金允浩若有所思,清冷一笑後,接著繼續說道:

“《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對檢方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做出如下規定: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檢方應當及時移交所屬軍隊憲兵隊偵。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憲兵隊移交檢方偵查。”

男子清咳了一聲,打斷道:“嗯,你自己也說了,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檢方應當及時移交所屬軍隊憲兵隊偵。所以,我們帶走他並沒有錯。

我們的憲兵隊也都是破案好手,會盡快搞清事實的。”

男子回頭對憲兵吩咐道:“將嫌疑人樸金志帶走。”

“唰!”

金允浩伸手,立阻攔下了憲兵,雖然沒有碰到憲兵,但是他的手掌距離憲兵的胸口只有不到1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