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審訊

訴訟法規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再需要偵查人員陪同,不被監聽。

此條規定有利於律師和犯罪嫌疑人之間充分交流,相互信任,從而更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如此,朱志勛和律師交談時,金允浩便只能選擇在監控室等待。

監控室內,除了金允浩,還有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申東海和宋恩智。至於尹國洪,他接替申東海的工作去傳喚嫌疑人尹雪吉了。

例外的是,此時李慧娜也混進了監控室,說什麽想見見朱志勛這位明星。

換做其它情況,金允浩早就把李慧娜攆出去了。

追星也不分分場合。

不過話還沒說出口,他又臨時改變了主意。

也許讓李慧娜見見朱志勛也好,融洽的氣氛更利於朱志勛自白。

“真的?一會我真的可以去審訊室見他?”

聽到金允浩的話,李慧娜十分驚喜,同時大感意外。

原本,她已經做好了被金允浩訓斥的心裏準備,可沒想到金允浩今天居然這麽好說話。

金允浩點了點頭,說道:“如果他選擇自白,倒是可以讓你見見他。”

“耶!”

李慧娜興奮的尖叫了一聲,最後開心的直接摟住了宋恩智,在宋恩智光嫩的臉頰上親了一口。倒是將宋恩智弄的慌亂不已。

“切,有什麽好見的,不就是個男演員嗎?”

申東海撇個嘴,嘟囔道,他有些嫉妒了。

“你懂什麽?”李慧娜跟申東海說話,就沒那麽客氣了:

“他可是獲得過‘演員中模特’稱號,堪稱擁有完美身材和外貌的男人。是很多女性心中的白馬王子。怎麽,你羨慕人家?”

申東海向隔壁的審訊室方向怒了努嘴,滿是不服氣的反駁道:

“我羨慕他?喏,看到沒?你的白馬王子涉嫌吸毒。我一個正義的司法工作者,會羨慕他?”

這話,李慧娜不樂意聽,插著腰,高聲辯駁:

“請注意,是涉嫌,又不是最終定罪。就算是事實,也是被別人拐帶的,他一夜爆棚,一時把持不住自己,我們這些粉絲會原諒、理解他的。”

“……你這是完全被洗腦了!根本就是花癡的行為。”

申東海竟無言以對,憋了半天憋出這麽一句話來。

“我花癡,我樂意,用你管?!”李慧娜一副豁出去的架勢,反諷道:“有能耐,你也張的像人家那麽帥氣,我也花癡你。”

“……”聽到二人拌嘴,金允浩大感無語。

申東海這家夥也是,沒事去撩撥李慧娜幹嘛。

至於李慧娜,也沒法說,花癡中的女人完全是沒有理性的。

“都閉嘴。”

金允浩出言喝斥了一聲,實在是被吵的頭疼。恰好朱志勛和律師也談完了,適時的阻止了這場戰爭。

……

金允浩率先走進了審訊室,而申東海和李慧娜也緊隨其後跟了進來。不過兩人一副鬥雞的架勢,相互瞪著眼。

沒理會此二人,金允浩將注意力放在了朱志勛身上。

看到朱志勛一身輕松的模樣,金允浩心道一聲:成了。

果然,朱志勛最終選擇了自白,交代了吸毒事實。

據朱智勛交代,他與毒品扯上關系是因為他與男模特藝學英相識。

2008年3月,他與藝學英等一起喝酒後,在喝醉酒的狀況下參加了藝學英家中舉行的吸毒派對,先後兩次吸食具有很強的幻覺性的毒品。

“沒了?”金允浩問道。

“沒了!除了這兩次,沒再吸過毒。”朱志勛一臉認真的回答。

金允浩盯著朱志勛看了很久,最後點了點頭。

在朱志勛的臉上,沒看到說謊的表情,而且他又是誠心認罪。於是,金允浩便暫且相信了他的說法。

當然,事後還要多方面印證。不冤枉他,也會讓他鉆法律的空子。

之所以一定要弄清朱志勛吸毒的次數,是因為此事與最後的量刑標準有關。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各國對吸毒行為有不同的處罰規定。

相對而言,處罰較輕的如:

華夏《治安管理法》規定:個人吸毒屬於違法行為,但不屬於犯罪行為。

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或強制隔離戒毒。

處罰力度中等的如:

韓國《刑法》規定:凡非法使用毒品的判處10年以下徒刑或處200萬韓元以下罰金。

處罰力度最大的如:

馬來西亞《禁毒法》中甚至明確規定:注射毒品的行為是犯罪行為。

針對吸毒行為,各國法律針對規定大不相同。

金允浩目前身在韓國,也就按照韓國法律處理朱志勛案了。

既然朱志勛承認了吸毒,那麽他就觸犯了韓國《刑法》,而他吸毒的次數以及時間,便成為量刑時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