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7章 為了藝術

半個小時後,陳光叫來了皮薩羅大律師,普林斯方面的一把手布拉沃博士也親自到場。

雙方談判進行的速度卻要比和其他機構談更快得多,畢竟陳光與卓靜思對普林斯的情況知根知底。

普林斯方面在作死過一次之後,知道了厲害,表現可就乖巧得多了。

下午一點半,雙方迅速達成協議,簽字、蓋章、合影,並沒有發布會。

最終雙方簽訂的合同,比最早期陳光提出來的更苛刻一些。

普林斯方面主動將簽字費提高到了三千萬美金,將來更多的損失都去了,以普林斯目前的家大業大,也不在乎這多出來的千多萬了。

此外,雙方也明確在下一步的合作中,普林斯方面應該要達到怎樣程度的技術難點才能去討教陳光方面。

你不能拿個一加一等於幾這樣的問題來問我,我又不是哥德巴赫。

當然,作為普林斯方面,能不依賴陳光和卓靜思的地方,他們也不願意去白白送菜。

因為陳光將雙方合作出來的知識產權占股強行提高到了六四開,陳光六,普林斯四。

這種狀況下產生的知識產權,幾乎所有研究成本都由普林斯自行產生,很可能對於陳光來說,只是簡簡單單幾句話,又或者寫幾頁紙的計算這樣簡單的事情。

但按照雙方的合同規定,只要在某個具體的項目中有了陳光的參與,普林斯就必須付出代價。

到那個時候,針對每一個具體的東西,還會有單獨的合同。

這就是技術領先與壟斷帶來的好處,就像每一台愛瘋可以為蘋果公司帶來上百美元的利潤,但負責組裝的代工企業只有幾美元的利潤一樣。

終於簽下這割地賠款的條約,布拉沃與沃茲曼二人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終於把這糟心事搞定了,甭管這船上得痛快不痛快,起碼現在先上了,有這樣一層關系在,往後再好好的修復一下,並且進一步強化普林斯當前在光觸媒領域內的設施設備優勢,往後普林斯總能繼續跟著喝湯,不至於之前的數十億美元投資打了水漂。

憂的是他們試圖要求簽訂獨家協議,卻被陳光一竿子打了回來。

他話講得很柔和,但簡單的提煉一下,大體可以總結為這樣的六字真言。

“愛簽簽,不簽滾。”

布拉沃等人能怎麽樣呢?

好氣哦,但還是要保持微笑。

但回頭普林斯的人又能迅速樂呵起來。

劍橋、洛克菲勒、林肯實驗室、阿拉莫實驗室這些科研機構正開會討論陳光的苛刻條件到底有多喪病,多麽不能接受,正在研究怎麽還價呢。

結果那邊冷不丁的傳來噩耗,恍若晴天霹靂。

昨天被擋在公開會議門外的普林斯實驗室,終究還是發揮了地頭蛇的優勢,主動找到陳光和談,並主動低頭,接受了陳光的苛刻條件,現在捷足先登了!

各大科研機構在普林斯頓的負責人幾乎當場昏厥過去,但很快他們又恢復了元氣,因為陳光方面又放出風來。

他們並未與普林斯實驗室簽訂獨家協議!

這就意味著大家還有機會!

於是乎,在接下來的幾天,“賊心不死”的各大科研機構們前仆後繼的主動殺上門去,再管不了什麽被動不被動,只想把這事給搞定了。

沒有獨家協議也沒關系,起碼不能掉隊啊!

奈何,他們作為“後來者”,卻又不得不面對比陳光拋給普林斯更加苛刻的條約。

這也無可厚非,畢竟陳光與他們簽約不收簽約金,另外,他們在硬性條件和軟性條件上比普林斯實驗室或多或少都有些差距,在下一步的技術合作中,他們對陳光方面的依賴性的確更強於普林斯實驗室。

這回陳光真當了甩手掌櫃,只給了個大體範圍,具體事務全扔給卓靜思一手操辦,幸好還有方天宇忙前忙後的打雜。

法律顧問方面,皮薩羅大律師也代表貝克律師事務所與天光集團正式簽訂合約,成為陳光天光集團在北美地區事務的正式顧問。

經過接連幾天的拉鋸式談判,除了最淒涼的早稻田與三盛集團之外,其他各家科研機構陸陸續續簽下細節上略有差異的合同。

最弱雞的科研機構就只能面對最苛刻的合約,簡稱喪權辱國三七開。

稍微強一些的,則變成了六點五比三點五。

如同阿拉莫與林肯,則拿到了讓別人艷羨不已的六點二比三點八。

原本心頭委屈得不行的普林斯實驗室,一聽別人簽的合同比自己還慘,自己居然還是最幸福的!

布拉沃與沃茲曼頓時就坦然了。

只要還有比咱們更慘的,咱們就是幸福的!

但回頭他們又會蛋疼,因為陳光已經與華夏科學研究院電話溝通過,口頭上達成了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