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 【激辯】(一)(第2/2頁)

這種陪審制度不適用於裁判署和地區法院。

“第一名候選陪審員,身份證號碼為……”

主審法官首先抽中的,是一名五十多歲的男子,當他從旁聽席上站起來時,神色明顯有些慌張。讓他介紹完自己的經歷後,主審法官道:“檢控官,辯護律師,你們是否反對該候選人擔任陪審員?”

“我不反對,法官大人。”孫玉清首先道。

“法官大人……”周易對這位候選人的資料很不滿意,xxx,57歲,開辦私人旅館為業,居住地址為……

“我反對這位候選人成為陪審員,因為我有理由懷疑,身為私人旅館的經營者,他很可能會對本案被告有先入為主的印象,不利於我的當事人!”

“本席接受辯護律師的要求。但是本席必須提醒辯方……”主審法官微微皺眉道:“行使否決權是你的權利,但是你對候選人的評價過於主觀。候選人為了履行陪審義務,放棄了工作和休息的時間趕來法院,無論你是否接受他做為陪審員,都應該給予他足夠的尊重,可以嗎?”

“是,法官大人,我為我剛才不當的言行,向這位候選人道歉。”周易道。

主審法官微微點頭,開始抽選下一名候選人……

整個選擇陪審員的過程大概用了十五分鐘,周易不顧主審法官是否會對他產生反感,將五次反對權都用在了刀刃上。

坐在旁聽席上的楊彩微微側面,周易的表現實在太好了,哪裏像個第一次上庭的見習大狀?在他的努力下,陪審團的七名成員中,居然有四名女性,而且都是出身不算太好的平民階層,‘女人總是會同情女人’的,這對秦水妹非常有利。

“各位陪審員,本席首先感謝各位犧牲了工作和休息時間履行陪審義務,現在本席將為各位做第一次提示……”

主審法官微笑著對選任出的七名陪審員道:“因為本案被告被控謀殺罪,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以陪審團無論是做出有罪或是無罪的決定,都必須以五票對二票的大比例通過,大家都明白了麽?”

“是的,法官大人。”首席陪審員站起身回答道。

“好,主控官,你可以提出初步控訴了……”

在過庭聆訊階段,控方已經陳述過本案的基本證據並指控秦水妹謀殺;楊彩和周易已經代表秦水妹否認控罪。因此主控官孫玉清只是簡單地陳述了一下案情,就開始傳召控方證人。

第一位控方證人,就是麗友賓館的管理員張水,當庭宣誓後,張水進入證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