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判官 148章 滏河城城隍(第2/4頁)

原本普通的小事情是無需向判官大人匯報的,而且他知道,自己做了些什麽判官大人神目如炬,都一清二楚。但是這次蘇鵬卻有必要向判官大人匯報了,因為人命關天,他心裏有火,卻也必須得到判官大人的許可定奪。

說起來此事也算不得太大的事,無非就是一個人說了過頭話而已。

人常說過頭飯可以吃,過頭話可不能說;尤其是,當冥冥之中,舉頭三尺有神明時,過頭話一旦被神明聽去,說過頭話的人就有可能要倒黴了。

嗯,通常情況下,過頭話說的再過分些,我們稱之為發誓。

一般人要發誓,要麽就是因為受了冤枉委屈卻又無法解釋時,才會用發誓來表達自己的清白與無辜;要麽,就是死乞白賴幹了壞事兒不肯承認。借著發誓來掩飾和狡辯他的心虛。

這次讓蘇鵬遇見的,是一個叫做王勇敢的無賴,步縣官軍屯鎮人,今年三十九歲。

王勇敢算得上是個有頭腦的人,卻也是個自私到了極點的人。他處事圓滑,為人奸詐,在縣裏通過關系承攬下了一個又一個小的建築工程,便回到鎮上各個村裏招那些小的建築隊去幹活兒。等活兒幹完了,工程款他拿到手中之後,就會用各種理由去克扣下面小建築隊的工資,甚至幹脆耍起無賴不給。

而且王勇敢六親不認。就連自己的老丈人都讓他給騙的在村子裏擡不起頭來做人,更是在年前,自己先把工錢墊付出來給了村裏跟自己出去打工幹活兒的村民。

王勇敢的老丈人在正月十五這一天,再次找上門兒管他要錢時,把自己將錢已經先墊付出去的事告知了王勇敢。說這些的時候,王勇敢家的院子裏已經圍了好多個村子裏來要賬的人。

王勇敢一聽老丈人已經把錢墊付了,立馬就說錢不是年前就給你了嗎?

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他,當即把老丈人氣得差點兒暈厥過去,王勇敢老婆更是和他撕扯打罵。

聽著王勇敢連自己老丈人都坑,要賬的人更是氣憤之余,要動手打王勇敢。

所謂無賴,就是這種軟硬不吃的主兒,一看群情激奮,幹脆瞪著眼往地上一躺,死皮賴臉的說:“錢我都給你們了,別再找我要,欺負人是怎麽著?今天你們不打死我,我還不依你們了……誰他媽的以後再找我要錢,誰就被雷劈死!”

遇到這種無賴,一般人除了氣憤惱火之外,又能如何?真把他抱井裏去?

可是他明擺著就是賴帳不給了,眾人們氣憤之余,把他給打了一頓,認倒黴吧。告狀?上哪兒告去?鄉下這些建築隊去幹什麽活兒,多半都是口頭上一說,或者簡簡單單寫個字據就算,拿出去根本不能當作證據的,沒辦法,厚道慣了啊。

不曾想王勇敢挨了打之後又反咬一口,報案要讓人賠他醫療費。

這些受了他坑騙的人各個是氣得火冒三丈,一個個詛咒他不得好死。

王勇敢當著眾人的面,撐著那張被打的成了豬頭的臉,無恥的說:“我不得好死?我還就活的好好的了,跟你們說吧,我有錢,新買了轎車,在縣裏買了房……你們不是打我嗎?不是逼我嗎?說破大天去。我也是把錢都給你們了,你們能把我怎麽樣?使勁兒罵吧,能罵的老天爺開了眼,讓我開車出門兒鉆溝裏撞死,算你們有能耐!”

“王勇敢啊王勇敢,你敢發個毒誓不?”他老丈人氣得渾身哆嗦,指著他問道。

“發誓?好啊,剛才我不是說了嗎,有能耐就讓老天爺開開眼,讓我開車出門兒鉆溝裏撞死!”

話說到這種程度,誰還能把他怎麽樣?

……

聽完了蘇鵬的話,再稍稍查看了一下,確認了此事屬實後,許正陽冷笑著翹了翹嘴角,在意念中對蘇鵬吩咐道:“那就讓他開車的時候鉆到溝裏撞死吧,哦對了,他死後,讓他媳婦兒記得把錢該還給誰還了。”

蘇鵬恭敬領命。

正月十六,302國道由步縣至滏河市二十一公裏處,一輛嶄新的黑色寶來轎車突然失控,撞破了防護欄,鉆至旁邊五米深的路溝中,駕駛者王勇敢當場死亡。事故初步檢查認定,王勇敢屬於是疲勞駕駛,車速過快。

事發地點,距離官軍屯鎮王勇敢的家不足兩公裏,王勇敢剛剛開車從鎮上出來駛上了國道。

消息傳出後,官軍屯鎮全鎮轟動,眾人吃驚不已。

誰都知道昨日,也就是正月十五那天,王勇敢昧著良心賴了賬,還發了毒誓,說是別人隨便咒罵他,有能耐讓老天爺開了眼,就讓他開車出門兒鉆溝裏撞死。

老天爺開眼了嗎?

人們紛紛在心中感慨著,王勇敢事發當天的下午,他的妻子便拿著家裏的存折將存款全部取了出來,到各個村裏找到建築隊的領班,把拖欠的工人工資一分不少的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