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 賴賬(第3/4頁)

胡律師沒說話,劉孝天則急忙答應了一聲,胡律師今天還有些古怪,沒有完全恢復。

很快上庭,對方果然是個老賴,再有借條,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他還在耍賴。

對方並沒有辯護人,自己出庭,估計是其他律師不願意接受他的委托,或者他自己想省下這筆錢,劉孝天估摸著前面的可能性大,這家夥可是有前科的存在,前面偽造證據害了他的辯護律師,結果他的律師被吊銷了執照。

那律師也是被他忽悠了,愣是相信了他,相信那份證據,結果被查出來之後律師都沒能洗脫過去,被一起偽造證據的罪名吊銷的執照,非常的冤枉。

他就是太相信這個人,很多事和他一起做的,最後無法洗脫,有了這樣一個前車之鑒,其他律師敢接他的案子才叫奇怪。

庭審開始,劉孝天注意了一眼胡律師,本應該她站起來陳述,可她這會竟然沒動。

“法官先生,各位陪審員,我的委托人於……”

劉孝天馬上站了起來,開始詳細的陳述,他本身就對這個案子有過詳細的了解,很多證據都是他來提供,他的陳述沒有任何問題,非常的詳細。

實習律師只是不能獨立接案子,不能獨立上庭,這個案子不屬於劉孝天,他也不是一個人來到法庭上,由他或者陳律師來陳述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等講完後,呈上證據,劉孝天才回到座位上坐了下來。

“被告人,你對這些證據有什麽要說的?”

法官仔細看過證據,之後開始詢問被告人,被告人自己站了起來,直接點了下頭:“法官先生,我有話要說!”

“我和委托人確實有過一份借款協議,他也確實將這些錢借給了我,但並不是借款協議所說的三百萬,只有兩百四十萬,那六十萬已經作為利息先行扣除,而且在半年之前,我已經將這三百萬分成兩批次,提前還給了他,我有銀行轉賬證明,是他利用我的疏忽,沒有將借條討回,只是讓他代為清除,所以才誣告於我,這是我銀行和他銀行之間的轉賬證明!”

被告人自己提供了一份銀行轉賬記錄,半年之前他確實有過兩筆一共三百萬的款子打給了原告周先生,一筆是一百三十五萬,另外一筆則是一百六十五萬。

“你,你胡說,這筆錢是你幫李亞轉的貨款,而且我給你的錢不是兩百四十萬,是三百萬整!”

周先生顯得極為憤怒,大聲的叫著,被告人一點都沒慌張,自己看向法官,繼續說道:“法官先生,當初我借款的時候,確實只拿到了兩百四十萬,因為我急用,這樣高的利息也就忍了,而且我還有當初他借款給我的銀行記錄!”

被告人自己又交了一份銀行記錄,之後回到位置上接著說道:“因為我資金回籠的慢,所以分成兩次還的債務,正因為如此沒有當場討要借條,不過根據我國《合同法》和《擔保法》以及《民間借貸法》規定,我只要有事實還清債務的證據,是可以將借條作廢,所以我懇求法官先生將此借條作廢,並且我要追究其誣告行為!”

被告人說的有條有理,不愧是久經沙場的老賴,如果事實真如他所說一般,那就是原告周先生想一份借條收兩份的錢,不僅違反《民間借貸法》等法規,還涉嫌欺詐,真的會被判刑。

只能說,這個人確實狠毒,好在劉孝天他們做足了準備。

劉孝天看向胡律師,胡律師這會也在看他,還顯得有些迷茫,胡律師這個樣子讓他心裏猛的咯噔了一下,他從沒有見胡律師在法庭上這個樣子過。

來不及細想原因,劉孝天再次站了起來:“法官先生,我反對被告王長生先生的舉證,被告確實給予過我的委托人兩筆轉賬,但剛才我的委托人也說過,這是他幫助另外一人李亞轉來的貨款,雲因是被告王長生也欠那人一筆借款,作為抵消所用,而我的委托人和李亞之間確實有著生意來往,這是我們的證據,可以證明那兩筆款項的正確用途,這裏還有我的委托人當初取現金六十萬的記錄,之所以三百萬只有兩百四十萬的轉賬,是因為被告王長生事先說明,他需要六十萬的現金出差,為此才特意將借款分為了兩份!”

這兩份證據劉孝天都有準備,從他們知道周先生與被告有這樣的經濟來往之後他們就預防著這一點,被告果然和他們想的一樣,不承認借條的合法性,直接想否認這張借條。

作為一個有經驗的老賴,他會這麽做並不奇怪。

法官再次看了劉孝天提供的證據,被告那邊的王長生則皺了皺眉頭,不過並沒有多大的擔心,因為李亞已經被他買通,會答應幫他否認這件事,只要李亞否認那兩筆錢是他委托的貨款,對方拿出的證據就完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