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金易總覺得自己有一種宿命感,越是強者,越會覺得命運齒輪的強勁有力,他曾經迷茫過,到底自己這雙手沾滿的血,是好,還是壞?

當他再次站在這生死搏鬥的現場,同時面對六把鋼槍的時候,熱血卻不由自主的沸騰,最後爆發成勃然噴發的火山,而敵人飛濺的鮮血則是火山口流下的巖漿。

這是屬於他的狂野,不羈的青春在炮火連天的情況下度過,那種身為傭兵王者的驕傲促使他用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看著面前的對手,他喜歡國畫,用最樸素的黑白兩色,卻能畫出深遠的意境,所以他喜歡生與死的對抗,僅僅這生與死之間的故事,就能夠演繹人間無數的悲歡,而他拿槍的時候,就是主宰。

六把槍在手中掉落,被他一一接在了手裏,握在手裏的時候,槍就是他的了。

解下皮劃艇,用槳片劃向來時的郵輪,正如他在基地訓練時,島外隔著一道不寬的水域,那邊是炮火連天的種族仇殺戰場,每天都有屍體散落在荒野,被非洲的野狗做為食物。

他的任務是每天去那裏殺十個任務目標,而槍膛裏只有一發子彈,於是,每一次完成任務都變得無比艱難,所以能夠劃著獨木船回基地所在的小島時,他都會唱一首無名的歌,那是在部落裏時黑人長老教的,他至今不明白這種語言的意思,因為那個種族已經被滅絕了,但他在香港外的公海海面唱起這首歌的時候,那種奔放的狂野之美已經淋漓盡致的表達出來,甚至海濤都隨著他的聲音在拍打船舷,伊眉緊緊的抓著欄杆,金易開槍的時間不超過三秒,她卻好像經過了三十年,緊緊閉著雙眼,不敢接受即將面對的現實,直到金易的歌聲響起才睜開了眼,陷入了狂喜當中,卻能靜靜的聽著他的歌聲,他的聲音低沉,具有磁性,但從未聽過他唱歌過,因為金易經常說自己五音不全。

他現在還是五音不全,所以歌聲裏很多都是嘶啞的呐喊,但能感染伊眉的心,將她無力的心灌注了一種振奮的力量,重新開始了跳動。

“我贏了!”康達無比堅定的對自己道,他已經出現了幻覺,整個郵輪上只有自己存在,其他人都消失了。

“我贏了!”他大聲喊著,那是一種絕望的嘶吼,他現在才知道金易的殘忍,是那麽的可怕,金易給了他信心,給了他贏的信心,他親口對康達說,六個全上吧。

那時候,他以為金易瘋了,所以喜得瘋了,但是,金易即使瘋狂,也是個高貴的瘋子,金易最擅長的就是:給他的敵人百分之九十九勝利的信心,然後憑借百分之一的機會將他活生生的摧毀,像大象去踏一只螞蟻,沒有半點翻轉機會的去擊敗信心爆棚的敵人,就連這種摧毀都充滿了高貴的藝術,這種藝術的名字,叫做殘忍的瘋狂,建立這種藝術的基礎,是在強大實力的自信上邊。

他為什麽要叫六個人齊上?因為他可以在0.7秒鐘內開六槍,在二十米之內,準確率達到驚人的百分之百。

“啊!”康達狂叫著,跳下了公海,一輩子打拼的基業一朝就輸在了今天,起因很簡單,因為他的兒子去搶別人的女人,命運有時就像蝴蝶的翅膀,輕輕扇一下,可能會引發一場改朝換代的風暴,這場賭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為此回復財產為0的狀態,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原因不是金易贏了,而是他們的貪欲作祟。

“快去救人!”莫直行對自己的手下道,就在這個時候,十幾名坐莊的大佬同時往腰間摸去,數十億的金錢,只需要殺了皮筏艇的一個人!

“不要拿槍口對著他!”伊眉突然尖聲喊道,她只是一個弱女子,錢多一點而已,不喜歡這種亡命的表演,今天死的人夠多了,她不想再添上幾條,即使有幾人的槍口是指向她的,她的善良和溫柔曾經能讓金易在狂病發作的時候安靜下來,但此刻卻阻止不了這幾個人的自取滅亡,只有她知道,金易最不喜歡的,就是拿槍口對著他的任何人。

莫直行突然驚覺不妙,正打算叫荷槍實彈的手下阻止這些昔年的亡命之徒時,金易的歌聲還在繼續,手卻動了,雙手齊動,連續射擊之後,那些人的槍才拔了一半,就被擊穿了手,一個個捂著鮮血淋漓的手痛叫出聲。

金易這才從皮劃艇跳上船,一把擁著伊眉痛吻了下,才撫摸著女人早已濕潤的臉頰,柔聲道,“你不想他們死,他們就不死,想死都不行,呵呵!”,他笑的時候,那是一種平靜的瘋狂,在康大少面如死灰的舉槍想要自殺時,槍聲一響,手就被金易冒著輕煙的槍口擊穿了。

“我只是想告訴各位一個事情,在我有槍的時候,千萬千萬,別靠近百米之內!”金易笑笑,將手中的六把槍一支接一支的往海裏扔,每扔一支,都像離開一個情人那樣心疼,但只有這樣,他才能空出一只手去擁抱伊眉,如果說仍握著槍的一只手掌握著死的話,占據另一只手的伊眉掌握了生,她現在不知道的是,日後還會有許多人因為她的勸慰才撿回了命,她不喜歡的,金易很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