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轉來轉去(第3/4頁)

老騷看美女那副我見猶憐的樣子,忍不住怒火中燒,跳腳道:“老子要替天行道、為民除害!”

梁小樂白了他一眼,“你要做什麽!”

“那合同明顯就是不合法的,跟他們打官司,我們利安防的法務幫你打!”老騷在那裏叫囂著,好像受委屈的是自己一樣。

胡一飛從來都不是憤青,但此刻也是非常生氣,娛樂圈的醜惡已經聽說了很多,不管那些破事是你情我願,還是因為什麽潛規則,不過就是自己作自己罷了,至少胡一飛從來就沒聽說過有一只巴掌能拍響的事。但錦星這種故意給新人下套的做法,從一開始就居心不良,實實實在在的用心險惡,無恥至極,比起什麽潛規則,更讓人覺得憤怒。

只是胡一飛沒老騷那麽沖動,他等那美女情緒稍稍穩定,便道:“你把事情詳細說一下,說不定菲戈娛樂能幫你解決。”

美女好像已經放棄了,緊咬嘴唇,一言不發。

老騷急得心裏直抓撓,道:“你就趕緊說吧,小胡老總既然放出了這話,就一定能幫你解決的,錯過這村,可沒這店,以後可不要後悔!”

美女楞一下,擡頭疑惑地看著胡一飛,她不明白老騷為什麽那麽說,她連眼前這個年輕人是誰都不知道。

梁小樂一旁清了清嗓子,道:“嗯,你說吧,菲戈娛樂會幫你解決的。”

美女這才有些松動的樣子,坐在那裏想了想,開始講自己當初是怎麽簽了錦星的那份協議。美女的名字叫孫佩佩,是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在街頭參加一個K歌活動時,被錦星的經紀人發現,簽約之前,經紀人給他做了很多保證,比如每年至少多少場次的演出,出場費用是什麽档次,這些保證,讓她無法拒絕。

至於錦星的合同,不是一般的復雜,光是專業名詞的解釋,就用了七八頁,後面的條款更是雲裏霧裏,一句話能有200多個字,中間愣是一個標點都沒有。她當時也有小心,還找了專業人士去看,但錦星說自己旗下所有的藝人都是這麽簽的,絕沒有任何問題,別人簽了沒問題,自己應該也沒問題,抱著這種心思,孫佩佩也就接受了這份協議。

簽約的時候,錦星給了她5000塊錢,她曾懷疑,問這錢是幹什麽的,錦星說是簽約的保證金,讓她寫個收據。

誰知協議簽完,這5000就成了十年演藝生涯的買斷金,這是錦星為了防止自己旗下藝人被人挖墻腳而設一個限制,藝人協議期間不能跳槽去別的演藝公司,除非公司同意,否則就要賠償公司十年的損失。

但如果十年之內,能做到不跳槽的話,錦星還是會按照協議中規定的條款進行利益分配,孫佩佩明知自己上當了,但對於既成事實,她也沒辦法,心想只要自己不跳槽就行了。誰知錦星當初答應的演藝安排全都無法兌現,真正的演藝安排,就只有一次,是在一場市級演唱會中翻唱了一首別人的歌,公司先是安排她去一些酒吧做走場歌手,後來就安排她去參加一些酒宴作陪。

孫佩佩憤而拒絕,隨即就被錦星雪藏。以前沒簽約,她還可以去酒吧走走場,賺點錢,現在簽約了,如果自己去唱,那就是違約,也是要被罰的。孫佩佩最後將錦星告上法院,要求解約,認為錦星有意欺騙和誤導了自己,她手裏當時有一個證據,她曾給錦星的負責人發去郵件,詢問5000塊的用途,對方明確表示,那只是一個簽約的保證金,和協議條款沒有任何關系。

收到法院傳票之後,錦星大概就知道自己被捏住了把柄,找黑客黑了孫佩佩的郵箱,將唯一的證據也抹掉,導致這場官司打不下去了。

之後,孫佩佩拒絕錦星的任何演藝安排,事實上錦星也沒有給她任何安排,耗了一年多,錦星終於同意若孫佩佩賠償二十萬,雙方就解除合同。

孫佩佩第一次去,錦星的負責人出差了,中間就發生了孫佩佩去菲戈娛樂試音被看中的事情,等她第二次再去錦星,錦星就反悔了。

孫佩佩在錦星混了兩年,沒有演出,自然也就沒有收入,那二十萬,是她家裏四處拼湊借來的,原本指望簽到菲戈娛樂後繼續她的音樂夢想,誰知再次潑了一盆冷水。

“我已經想好了!”孫佩佩此時很平靜了,坐在那裏說道:“我會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以後再也不進娛樂這個圈子了。”

“別呀!”老騷聽完孫佩佩的講述,卻是笑了起來,“錦星竟然還敢雇黑客銷毀證據,這真是賊撞賊祖宗,這回他們完蛋了!”

胡一飛直皺眉,媽的,老子什麽時候就成賊祖宗了,不過他倒是想起孫佩佩是誰了,記得當年菲戈安全成立後的第一樁生意,就是嗜血君主跑上門來找自己黑郵箱,好像那個郵箱的主人,就叫孫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