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軟暴力(第3/3頁)

兩位警官互相看了一眼,一位道:“對不起吳小姐,我們不是法官,無法回答這問題。根據刑罰規定,應該是重刑。”

“死刑嗎?”

“這個問題我們無法回答。”

吳涵道:“我本人一直認為做了事就要勇於承擔。但是如果要一條生命去陪伴另外一條生命,我還是有點難以接受……”

李起忙在吳涵耳邊道:“你別說這麽說,如果明知道你知道,但因為私人感情原因不願意作證,我想會有比較大的麻煩。”說記錯了改口供還好,你要說我知道是他幹的,但是我不指證……雖然李起對中國法律不太了解,但還是制止吳涵這麽說。

兩位警官沉默好一會,一位警官道:“吳小姐會按照口供,如期出庭作證嗎?”

“如果他不會被判處死刑,我就會出庭。”

兩警察和李起一起看吳涵,李起忙道:“對不起,我的雇主忙了一早上,頭有些暈。這樣吧,我們還是另找個時間,有律師在場比較好。”

兩警官點頭:“也好。吳小姐,我們是執法人,不是審判員。我們只抓犯罪的人。做為一名警察,我不希望有罪犯逃脫制裁逍遙法外。那我們先走,你有我們的電話,有需要幫助可以隨時電話聯系我們。”

“好的。”

吳涵送到門口,行政秘書把人送到電梯口。吳涵回自己辦公室,飯菜已經買好在桌子上。吳涵卻一點食欲也沒有。不接觸社會生活則以,一接觸就是這麽激烈的社會生活。第一次是暗殺,第二次是目擊。半小時後,律師到達,律師的意見很簡單。吳涵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不出庭作證,並且更改口供,說自己沒看清楚。這樣嫌疑人就會被釋放,吳涵本人可能會面臨一些麻煩,但麻煩不大。另外一個選擇就是繼續作證。嫌疑人拒不配合調查,殺人,拋屍,又鼓動人員騷擾證人,客觀上很容易被判處死刑。

沒有第三個選擇,律師能提供意見只是這些,接下來只能看吳涵如果在兩個選項中選擇。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麽選?”吳涵問。

李起想想道:“如果一開始對方就擺明事實,我會選第一個。但如果是刺殺不遂後騷擾我,我會選擇第二個。隨心所選,不要學我,我沒心沒肺沒法律。”在黑色世界人來看,法律只是規則一種,並不是規則的全部。

(李起的三觀屬於黑色世界三觀,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