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翻案(第3/3頁)

左羅將電腦內容轉到電視上,是江浩的供詞,當刑警隊詢問有沒有人證,在岔路口附近是否有遇見交會車時候,江浩很肯定的否認。

“今天上午,律師和江浩進行了交談,十一點時候,刑警隊再次提審江浩,核對自首者細節。江浩證詞變了。”左羅播放錄像,錄像中,江浩對刑警隊說,自己那天忘記了,仔細想想,離開趙君後,遇見了一輛車,他說那輛車主人叫馬三,經常和A市賽車隊混一起,提供煙酒派對的東西,還提供女人。江浩證詞中說自己遇見了兩次馬三,一次是離開趙君兩公裏左右和馬三交會車,他回來找趙君時候,又和馬三的車交會一次。

“這有意思。”蘇誠來了精神,很顯然,律師和江浩串供了。律師可以單獨和嫌疑犯會面嗎?在國內有的地方允許,有的地方不允許。根據法律專家研究刑法認為,在定罪之前,律師有權和嫌疑犯單獨會面。

既然串供了,那就代表其中有貓膩。這貓膩弄的很有水準,找到蘇誠開腦洞的想法,找到了一條生路。諸如馬三這樣的皮條客,賺的不會少,但是不是每天都有賽車,如果有人收買的話……

按照法律規定,撞死人後逃逸,最高刑期為七年,馬三有自首情節,如果家屬原諒,加上當時特殊的環境,馬三不會坐幾年牢,甚至有可能緩刑。性質就完全變了,江浩和南宮臣屬於毀滅證據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牛啊,多了個馬三,什麽罪都翻過來了。

左羅道:“馬三汽車在車庫經過了全部的清理,整個車庫都是漂白水的味道。”漂白水是破壞DNA最廉價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