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飛來飛去的兇器(上)(第2/3頁)

……

蘇誠出來,左羅去洗衣服,洗被單,床單,估計今天上午肯定得遲到。

蘇誠上前,伸手:“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走神了,怠慢,怠慢。”

華良和華太太站起來,分別和蘇誠握手,華太太道:“一起喝茶?”

“好。”蘇誠坐下來,拿起杯子,有些驚訝:“紅茶?”

華太太道:“我先生胃不好,喝不了綠茶。”

華良接口道:“應該說我的胃是綠茶喝壞的。”

“呵呵。”蘇誠賠笑一聲,喝了一口,是冰箱自己買的茶葉。也對,人家不可能帶茶葉上門。

華太太道:“蘇先生……”

“不敢當,叫我蘇誠就好。”小蘇不是你叫的,除了丈母娘,誰敢叫自己小蘇?但是華太太稱呼自己蘇先生,自己也承擔不起。

華太太點頭:“蘇誠,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小女兒卷入到一個案件中,淩晨五點左右,檢察官開了逮捕令,人馬上要送看守所。”

華太太停頓,蘇誠疑惑:“我不擅長劫獄。”

華太太忙道:“誤會了,我的律師見了我的女兒,我女兒肯定自己沒有殺人,她是被冤枉的……”

“等等,什麽時候案件?”

“昨天傍晚五點左右。”

“12個小時就連夜批捕,這代表警方手上掌握了比較明確的證據。”這案件有意思嗎?如果是許璇,那這案件有意思,因為蘇誠信得過許璇,許璇說自己沒殺人,但是警方又有確鑿證據,那這案件就有意思。但反過來,如果是警方有確鑿證據情況下,那就沒意思了。

華太太慢慢點頭:“應該是這樣,目前雖然批捕,但是還讓警方補充偵查。律師認為,批捕只是一個控制手段,本應該是刑拘,但是考慮到我們的一些小影響,所以快速批捕,補充偵查。在補充偵查期間,警方不會向律師說明掌握的證據。”

華太太道:“我們不是想徇私枉法,我們知道七組在這八九個月來的成績,所以我們只是想請七組介入這個案件調查。”

有點意思了,這麽看來華太太是很相信小女兒沒有殺人的。但凡她有所懷疑,也不會讓七組公正介入。

華良開口道:“我們和局長聯系過,局長表示專案專辦是原則,他不可能下令七組介入別人主辦的案件。我們就是希望七組能過一次證據,也許能有所發現。我們不會問證據是什麽。”

左羅洗好衣服,扔洗衣機,邊擦手邊走出來,道:“華先生,華太太,我們七組會過一次證據。”這個面子要給,算是特權後門,利稅大戶,又是慈善大家,市政府詢問,如果不抽出時間來過一次證據,反而和人家說規矩,那是真的死板了。

蘇誠道:“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提醒,警方辦案也許你們在法庭上還有機會駁辯。如果我們七組過證據,有可能會找到不利你女兒的證據。不是說我們比誰強,這個可能你們要考慮到。”

華太太道:“我就是需要最客觀,公正的調查。”

……

華飛語作為一名實習律師,雖然是華氏集團董事長的小女兒,但是因為規定實習滿一年才能拿執照,她現在只能協助正式律師的工作,算是打雜的。

昨天下午三點三十分,華飛語聯系張三,這是一起民事索賠案。張三居住的房子一共七層,張三一天上班,出門被高空墜物砸傷,按照法律,將三層以上,4567層,除自己外一共15戶告上法庭索賠。除其中兩戶可以證實長期無人居住,其他14戶全部被告。

電話中,張三告訴華飛語,今天自己有點事,晚點回家,如果華飛語先到,可以到屋子內先坐,鑰匙在門口腳墊下面。華飛語四點十分左右達到後,沒有私自進門,在門口等張三。蹲著整理文件,她這個打雜的工作量也是很大的。

四點四十分,張三帶了豬肉回家,請華飛語進門,去廚房倒了水後,張三讓華飛語稍等,他再去廚房切肉煲湯,四分鐘後,張三將湯煲好。張三衣服被汗水濕透,先去臥室換幹凈衣服。

華飛語等了好一會,敲門也沒有應答,推門進去一看,張三躺在臥室床上,華飛語上前查看,發現張三背後深色衣服全部是血,嚇的大叫,奪門而出,同樓層和上樓層的鄰居趕緊出門查看,發現華飛語在張三門口大喊大叫,大家還以為張三犯病或者幹嘛了,蜂擁進入臥室一看,才發現張三死了,這期間華飛語一直站在大門口,雙腳抖索,聽聞死了,當場驚呆。這時候有位鄰居忙讓大家退出去保護現場。

以上為華飛語口供和鄰居筆錄。

那警方為什麽逮捕華飛語呢?

警方認為,大部分事實正確,華飛語確實和張三有業務往來,約了下午見面。但在見面時候,張三起了歹心,被華飛語識破,華飛語殺死了張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