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竊聽疑雲(第3/3頁)

蘇誠是和一名女刑警一起詢問兩位刑警,女刑警是副大隊長,和孫軍一個級別,不過業務上不如孫軍,她的工作也更多偏向後勤方面。

副大隊長將時間標注下來:“十一點半到一點期間,包在刑警隊你們的辦公室內。除了這個時間,包就沒有離開你們視線範圍,對嗎?”

“對。”每位便衣刑警都有個手包,有人帶,有人不喜歡帶,裏面通常放有證件,手機,鑰匙等物。按照規定手槍不能放手包,只能隨身攜帶,因為很多時候手包會離開人的手,比如上廁所洗手,比如吃飯等等。

蘇誠道:“有人潛入刑警隊的辦公室,大白天,放置了一枚竊聽器在包內……怎麽聽起來這麽別扭?別誤會,我不是說刑警隊笨蛋,而是覺得如果壞人真這麽做,壞人絕對是個笨蛋。你負責的案件已經結案了,除非是要刺殺你或者內務局盯上你,否則不應該有竊聽器。如果是內務局,不會使用黑貨。”

刑警表示同意,疑問:“那是什麽時候放進去的?”

“酒店監控。”

……

酒店監控中,總台只有一名接待人員,兩名刑警出現,走向總台。側面出現一名女子,穿了灰色風衣,高跟鞋,七分褲走向總台。兩名刑警先到,一名刑警拉開包,拿出證件遞給總台,總台看了三秒後還給刑警,就在這時候,那女子……看不見,風衣遮擋了。但是可以知道當時三個人都在總台位置,距離也很近。

“這時候放進去的?”刑警拉開包,將證件拿出來,就把包放在總台櫃台上,開口的一面恰巧對著女子。

再看下去,兩名刑警離開,女子和總台服務員說著什麽,大約五六秒時間,總台服務員似乎是指路,女子點頭離開酒店。再看前面視頻,女子比刑警早五分鐘到達酒店,坐在酒吧一邊的商務咖啡吧,她點的東西剛上,她就拿出鈔票放在桌子上,朝總台走來。

再回放,蘇誠和方淩進入酒店,到總台位置登記房間,這時候那女子從大門進入酒店,似乎打著電話走到蘇誠和方淩側面大概五米位置,蘇誠撥打刑警電話,約定筆錄時間,和方淩一起走向電梯。那女子打著電話離開了酒店。

“沖我們來的。”基本可以肯定,自己竟然沒發現被跟蹤,即使不是頂尖好手,也是比較出色的人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