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好久不見》

楊軼這個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爺子一臉古怪地看了看楊軼胳膊上古銅色肌肉,盤虬紮實。

這樣的家夥,能彈吉他?

老爺子腦海裏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協調的畫面……

“呃,你可以試試。”胡頌南還是很有涵養地點了點頭,並沒有因為自己的成見而拒絕。

楊軼則是取下了吉他之後,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爺子對面的椅子上,吉他擱在自己的右腳,輕輕地撥弦,試了試音。

“嗡……”很深沉厚實的低音,經過琴箱的共鳴,清晰地傳達了出來。

楊軼的耳朵微微動了動,他的表情變得有些詫異。緊接著,他有試了幾個音。

“胡教授,您的這個吉他,並非凡品啊!”楊軼終於擡起了頭,略微有些驚訝地跟老爺子說道。

胡頌南愕然,他顫抖著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個甲殼蟲般的雕印,不可思議地問道:“你不認得這個標志?”

“難道還是什麽名牌不成?”楊軼端詳一番,還是搖了搖頭。

他當然不認得,前世的樂器品牌在這個世界又不存在,而這一世的樂器品牌?開玩笑,壓根就沒讀幾年書,沒有音樂細胞的前身還能認識就怪了!

老爺子差點翻了白眼,無奈地重重喘氣,才把這股郁悶給安撫了下去。

“Brown Beetle,這是德意志國的老廠,1970年限量出產的古典吉他!”老爺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楊軼解釋道,“老頭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從一個商人那裏買來的!”

好吧,聽胡頌南的描述,好像很厲害的樣子……感覺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過,楊軼前世也就喜歡玩玩民謠吉他,所以號稱為世界上三大樂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兒,楊軼也沒有很深的感觸。

再說了,相比起吉他,楊軼更喜歡小提琴,那個才是他的最愛——倒一杯紅酒,點一顆蠟燭,一個人拉著小提琴,對影成雙……

扯得有點遠了,楊軼不可置否地開始了他的演奏。

當破碎的吉他弦,匯成一段低沉、悠揚的前奏,正一臉好奇地看著楊軼的胡頌南微微皺了皺眉頭。

這旋律?

他沒有聽過,這倒還正常,畢竟胡頌南教的是古典音樂,流行音樂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楊軼的演奏,已經給了他不一樣的感覺。

很美,很流暢,不像是無名之輩的遊戲之作!

只見老爺子身體微微前傾,他認真傾聽了起來。

有些淡淡的憂傷的旋律持續了十幾秒,漸漸地拉開了序幕,楊軼手指頭輕輕地勾著琴弦,開始唱了起來。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見,楊軼前世很喜歡的一首歌!

當然,楊軼的聲音並不能像Eason那樣,低沉下去的時候,依然能夠保持著很空濛的磁性。

不過楊軼的聲音質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渾厚,有著一種莫名的影響力,將那種憂傷的情緒在聽者的心中擴散了開來。

“想象著沒我的日子,

你會是怎樣的孤獨……”

前面的旋律還很平淡,但老爺子卻聽得很認真。

終於,這首歌的情緒迎來了一個小小的爆發。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楊軼唱得很深情,不知不覺,帶上了原來的這個楊軼,面對上墨菲的復雜情緒。

然而,他沒有注意到,坐在他的對面的老爺子,身體微微抖了抖。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這句歌詞,仿佛讓老爺子眷戀的記憶,一下子翻了出來。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

和你坐著聊聊天……”

楊軼終於唱出了他咖啡店名的來源,但這並沒有能夠引起老爺子的注意。

時不時讓他觸動的歌詞,傷感得仿佛將空氣染成藍色的旋律,老爺子的雙眼濕潤了。

在朦朧中,他仿佛看到了老伴在那片還未枯萎的花圃前,擡起頭,顫巍巍地跟他揮手,跟他微笑。

“我多麽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前世楊軼並不懂愛情,這一世的前身也不懂,可是,不知道為啥,他唱著這首歌的時候,腦海裏滿滿的都是墨菲的背影。

也不知道為啥,他將這首歌唱得情緒翻滾,尤其是第二遍的時候,唱得差點自己也淚流滿面,差點難以自拔。

奶奶的,他沒有想跟誰說“好久不見”啊!

要說有,那曦曦勉強算一個,但也不至於動情啊!

魂淡,怎麽變得這麽多愁善感了?

楊軼垂頭閉著眼睛,手上還在撥著琴弦,將那幽幽的尾奏給彈完,心裏頭卻是將自己狠狠地鄙視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