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十一章 證明我是我(第2/3頁)

父親拿出中華煙來客氣,刑警擺手謝絕,領他們進了一間辦公室,上下打量著盧振宇:“你就是盧瑟?”

盧振宇覺得對方的眼神很淩厲,像刀子一樣在自己身上割來割去,他說沒錯我就是,警察說你身份證呢?

“丟了。”盧振宇老老實實回答。

刑警開始給他做筆錄,這回盧振宇一五一十沒有任何隱瞞,竹筒倒豆子全說了,至於他掌握的那些音頻證據,警方已經從薇薇安的郵箱裏獲取,又從凱雷德的行車記錄儀裏提取到了原版,刑警聽到他在崇明島海灘上醒來的時候,神色有異:“之前的事情你都不記得了?”

“我就記得他們在別墅裏打我,大概是把我打暈了,然後開車拉到崇明島把我丟在那裏的。”盧振宇說。

這和陸傲天交代的大不一樣,根據陸傲天等人的口供,他們在別墅裏就把盧振宇活活打死了,腦袋都用冰球杆拍爛了,然後用地毯卷了拉到江邊,整個拋了進去,根據盧家客廳墻壁上的血跡和車內殘留的血跡鑒定,確實是屬於盧振宇的DNA,警方在下遊多次尋找,始終沒有找到屍體,這也在情理之中,每年淮江中的無名浮屍總有幾百具,這還是被撈到的,不知道多少屍體順著滔滔江水流到大海裏去了,或者被魚蝦啃啄殆盡,屍骨無存。

那麽,眼前這個盧振宇是怎麽回事,即便是沒死,那身上怎麽連傷都沒有?經驗豐富的刑警第一感覺是,這個人是陸傲天家找來的冒牌貨,企圖用這個辦法掩蓋殺人罪,老實說這個辦法有些蠢,一戳就破,但除了這個,他想不出其他合理的解釋。

警察合上記錄本說:“現在我們要核實一下,你到底是不是盧振宇。”

盧父在一旁都聽傻了,他沒想到兒子竟然有如此驚險的經歷,聽說警察要核實身份,他早有預備,從包裏拿出戶口簿,自己的身份證,又拿出手機調出照片,刑警看了證件和照片,打開內網看到盧振宇戶籍登記表上的照片,確實是眼前這個青年,他糊塗了。

門被敲響,另一名便衣刑警帶著幾個人進來,分別是元朗廣告公司的索總,前台徐曉慧,省廳政治部宣傳處的李晗。

已經死掉的人復生,這本來就是匪夷所思的怪事,更何況是索總的員工,薇薇安的救命恩人,所以索總接到警方配合調查的通知後立刻趕過來,她是老總,對實習生並不熟悉,所以把和盧振宇關系密切的徐曉慧也叫來了。

警察不會為難盧振宇,只是想證實盧振宇是真正的盧振宇,現在公司領導也出現了,單位同事也來了,還有直系親屬見證,這一切都說明眼前這個青年就是盧振宇,那麽只有一種可能,陸傲天的口供是假的,他在胡扯八道,擾亂警方視線,妄圖掩蓋更大的罪行。

盧振宇做完筆錄就可以離開刑警支隊了,一行人出了警局大門,索總先和盧振宇握手:“小盧,你是好樣的,咱們公司的好員工。”

徐曉慧也沖他豎起大拇指。

盧振宇憤懣恐懼壓抑悲壯委屈的心情這一刻終於得到釋放,所有的犧牲都是值得的,他大大咧咧道:“沒什麽,都是應該做的。”但還是有點小遺憾,為啥薇薇安沒來。

索總說:“對了,薇薇安家裏有事,今天上午飛機回香港了,她還不知道你活著的消息,這幾天失眠症可把她害慘了……上車上車,飯店定好位子了,小盧,這位是?”

盧父這才找到機會說話:“您是盧瑟的單位領導吧?我是他父親。”

“盧先生您好,我是元朗廣告的索夕顏,咱們上車吧。”索總遞上名片,一個眼色,徐曉慧拉開了瑪莎拉蒂的車門。

索總親自開車送大家去飯店,在車上,盧振宇想到被陳智睿陷害的事情,故意問道:“誰定的位子啊,別又忘了打電話。”

索總笑道:“薇薇安因為一點小事就炒你魷魚,我替她向你道歉啦。”

盧振宇說:“我不需要道歉,這都是陳智睿搞的鬼……”

索總聽了他講述的事情原委,目瞪口呆,坐在副駕駛位子上的徐曉慧也幫腔道:“那天陳部長確實沒安排我叫外賣。”

索總道:“原來是這麽回事,回去我一定嚴肅處理。”

盧父插言道:“索總啊,你們公司是國企還是私企?”

索總解釋說我們是民營企業,注冊資金一千萬,是近江廣告業的翹楚。

說話間,飯店就到了,盧父一看,未免大失所望,他經常到近江出差,知道省城最豪華的飯店莫過於閱江樓和鮑翅樓,可是索總帶大家來的卻是一家不起眼的民宅,點的菜式也都是什麽披薩餅、水果沙拉、薯條烤翅之類。

在飯桌上,盧振宇又把那幾天經歷的事情繪聲繪色的描述了一遍,這一次他加入了大量的演繹成分來增強自己的光輝形象,聽的眾人都忘了吃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