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夢中夢(第2/2頁)

方適翻到三十六頁,介紹的是靈魂惡魔,所謂的靈魂惡魔是和人類做交易的惡魔,人類為了達到自己不能達到的目的,可以將自己擁有的財產和惡魔進行交換。財產包括,自己的靈魂,還有子孫後代的靈魂。

看到這裏,方適想起了自己爺爺,先人為了讓方家有後,和鬼官做了類似的交易。情況也有不同,靈魂惡魔要的是軀體,鬼官是要求爺爺負責管理方圓千裏內的孤魂野鬼,引導他們重入輪回。但不可否認,都是人類向異界魔或者鬼進行的一次超乎自己能力的交易。

“方適同學,你會殺死小女孩嗎?”老師問。

方適想了一會,回答:“在小女孩被惡魔轉變之前,我會尋找所有辦法來解救她。只有在小女孩靈魂被惡魔吞噬,轉變為惡魔的宿體後,我才會殺死她。”

老師道:“可是,吞噬了靈魂,奪取宿體的惡魔,其能力非常強大。你看下一頁,有兩位驅魔師和你的選擇是一樣的,但是在惡魔成功吞噬靈魂後,兩位驅魔師被惡魔反殺,惡魔攻擊了小鎮,導致八十多人死亡。在人類聯盟到達時候,惡魔撕裂自己的肉體,脫離了這具軀體,順利的逃走。如果你能預知這樣的後果,你還會做出相同的選擇嗎?”

方適想也不想,回答:“會。如果我在小女孩沒有成為惡魔之前殺死她,那我和惡魔的行徑沒有兩樣。”

“是嗎?那就要讓八十多位無辜者因為你的原則一起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