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聖獄(第2/3頁)

第二名罪犯是十年前被捕的樞機團教宗,是聖獄關押過的身份最高的罪犯之一。原因是在三戰期間,他沒有遵守神職人員的基本操守,反而鼓動對人類種族的滅絕行為,並且親手殺死了他仇恨種族的一名神職人員。此事到了十年前才曝光,七十歲的他也被立刻逮捕,經過審判送到了聖獄。

第三名異能者罪犯自然就是雷神了。

其他所有人監舍基本一樣,雷神雖然屬於叛徒,但是由於他弟弟對教廷和異能者貢獻極大,所以雷神的居所是單獨的一層百平米的建築。三室一廳,帶衛生間,有淋浴設備。

方適進入客廳左右看,並不覺得好,冬天就算了,夏天怎麽過?太陽暴曬之下,房間內溫度極高,房子內沒有任何降溫設備,沒有任何電器,甚至沒有電。之所以單獨安排,也許是為了方便雷神夫妻團聚。

雷神現在在參加集體祈禱,方適和米珈隨意落座,家具也很古樸,房間內最多的就是書。陪同的駐紮在此波侖山護衛隊小隊長道:“還有半小時結束,請兩位稍等。”

方適道:“我猜這房間在近期有暴力破壞的情況。”有些家具是新的,書櫃和書桌等。

小隊長回答:“是的,兩個月前,雷神從自己的孩子口中得知,其妻子在其被捕兩年後就和外人成婚,一直瞞著自己。怒火攻心。後來典獄長和雷神談了,此後雷神日常話語少了很多,開始閱讀教義,也願意參加集體祈禱。這兩個月的表現不錯。”

方適道:“嚴格來說,是雷神占了別人妻子這麽多年的便宜……應該通知下雷神前妻的現任丈夫。”

小隊長笑道:“聖獄方面第一時間就知道這件事,但是考慮到各種情況。還邀約了雷神的弟弟商談,最終說服雷神妻子每兩三個月來探望雷神一次。雷神妻子也考慮到雷神坐牢和自己有很大關系,也就同意了。”

方適疑問:“這不違反教義嗎?”

小隊長回答:“雷神妻子不是信徒,我們當時評估過雷神情況,如果他知道妻子改嫁,很可能會自殺,妻女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還好現在女兒長大了,也會關心他,我想他已經走出了這件事的陰霾。”

果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無論是好是壞,總是和別人不一樣。

……

雷神長相頗有幾分豪傑之色,虎背熊腰,身高一米九,如此壯碩的身材在異能界是比較少見的。和傳聞其火爆的姓格不一樣,雷神很安靜,靜靜的聽米珈花費十分鐘介紹情況,說明為什麽需要他幫助。

“當我沒有利用價值時候,被扔到垃圾堆中,終身監禁。當我有利用價值的時候,赦免我的罪行,還我目田。”雷神問:“為什麽現在的教廷如此功利呢?”

方適接口回答:“你如果沒有被利用的價值,你認為我們會抽時間浪費在你身上嗎?老板為什麽給員工薪水?難道是為了做慈善?還不是因為員工有利用的價值嗎?如果員工要求的薪水超過了自身被利用的價值,你認為老板會不會將他開除呢?”

方適道:“我們在做實事,不負責擡高社會道德的標準線。你也五十多歲了,能不能不那麽中二和我們討論這種問題?”

雷神沒有發火,回答:“我意思是教廷不應該如此功利。”

方適道:“這次作戰教廷屬於參與者,並沒有代表的權利。教廷能參與,是因為教廷有高手,有利用價值。我能參與,因為我也有利用價值。現在你有利用價值,我們希望你能參與到下一場戰鬥中來。報酬米珈已經說了,還你目田,並且會給你一筆錢,讓你目田自在的過上自己想過的生活。同時,聯盟會記載你此戰的功績,至於將來會在教科書中出現的名字,還是封存档案,我就不清楚了。”

雷神想了一會:“如果我出去後殺人呢?”

方適道:“一碼事算一碼事,你出去後殺人和我無關,有專門管這事的機構。”

雷神道:“我想增加一個條件,我要赦免令,放心,最多不會超過20個人。”

方適問:“你前妻現在的全家人?”

雷神道:“你不用知道。”

方適道:“不可能,你並非不可替代,你開的價碼已經超過了你能被利用的價值。”

雷神:“三個人。”

“三個……”方適看米珈,他覺得自己最好不要參與這話題。

沒想到米珈當場拒絕道:“這是不可能的,聯盟沒有赦免令,也不可能因為你而專門設置出一道赦免令。”

雷神淡然道:“那你們請回吧。”

方適站起來,閑聊一般道:“雷神,我們今天是很禮貌的請你,如果你足夠聰明的話,你應該知道我們在為人類而奮戰。對於反人類者,我們不會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