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政令(第2/2頁)

張守陽一怔,澀聲道:“上有官面壓制,下有師門牽絆,我們又能如何?”

噝!

刹時間,他回過味來,看向對方的目光中多了一絲凜然和震動:“你是想……”

“呵,我什麽都沒想。”

盧元清一揮袍袖,從其身邊擦過,大步出門。

“……”

張守陽站立原地,背影枯倦,久久不語。

……

盧元清晉升先天,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今年春節剛過,政府就悄然頒布了一項新規定,哦不,應該說是修正版。由權力機構和道協總會共同起草,一紙公文,發遍了各地宮觀。

《道教管理辦法(新版)》,第六條規定,宮觀選收弟子,須符合以下條件:

本人自願;

無傳染性疾病;

若是出家,除本人自願外,還須經父母同意;

無刑事犯罪記錄;

無吸毒、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有正確的宗教信仰;

……

原本呢,這個有十項條件,第二項是“年滿十八周歲”,但新版中,就把這項抹掉了。不僅如此,後面幾條也有變化:

“經考察三年,經宮觀管理組織同意,決定是否正式收徒。合格者,給以冠巾、傳度,允許常住。考察期間違反戒律,屢教不改者一律逐出。”

“考察期間,由當地道協發放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一旦合格,享受道教人士各項優待和福利津貼,並尊重各派教義傳統。”

明眼人一瞧,就曉得什麽算盤。

不限定年齡,說明幾歲都可以拜師。實習期發放工資,強調優待,可以吸引更多的心思活絡的少年人。尊重各派傳統,明確正一可以吃肉娶妻,又降低了心理防線。

通篇都赤裸裸的透著一個意思:快特麽來吧!

而同樣的,第九條也是新規:

“宮觀要加強對道眾,特別對年輕道眾的培養教育。道眾要遵守廟規,勤於職守,堅持早晚功課修持和傳統儀範,純正道風,道俗有別。”

“各宮觀要嚴格遵守國家戶籍管理規定,不得收留不明身份的道士及其他人員,其他宮觀道士來本觀參學,必須持有符合規定的證明信件。”

“不得在宮觀內設置商業和服務網點、舉辦陳列和展覽,各旅遊景區不得擅設宮觀,企業不得承包。叢林主持及管理人員,須要有深厚的道學底蘊方可擔任。協會將不定期檢查,違反者將查封宮觀,依法處置。”

這就厲害了,尤其是最後一條。

全國有多少座道觀,觀裏又有多少個真道士,多少個假道士?這觀的所屬權,是歸企業,還是景區,還是什麽別的人?

其實都門兒清。

企業承包一座山,修了座道觀,隨便找個人短期培訓,合同一簽。你在裏面住,我按月給你發工資,香火錢歸我們。

這種情況多了去了。

現此令一出,明裏暗地的參與者都意識到,道門大清洗要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