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殺人者當如何(下)

上頭來的還是老熟人,王琦。

說起來,這位也參與過不少大事了,像烏木市談判,天柱山開發,波恩之行等等,主要負責與修行界溝通。

交涉的地點就在道院,王琦帶了幾位專家,都是社會學、心理學、法學界的大牛。政府自己一方,並默許道院獨立參與,另加鳳凰山,三方商討。

此刻在大廳內,眾人坐定,專家們還有點緊張,王琦主動攬過主持人一職,道:“顧先生,您邀請我們過來,我們已經到了,您的意思是新立法規,我想聽聽原因。”

“如果屏蔽鳳凰山,單純對唐伯樂殺人一案,你們會怎麽處置?”顧玙沒回答,反而問了一句。

“呃……”

法學專家瞧了王琦一眼,道:“依照我們掌握的情況,他應該是過失殺人,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顧玙點點頭,道:“好,你們能把人帶走,但你們敢收監麽?”

“這個……”

王琦頓了頓,十分不情願的承認,“確實不敢。”

你想啊,在監獄裏關押一個修士,那妥妥的獄霸啊!即便戴上手銬腳聊,單獨塞進小黑屋裏,都不敢保證他不能搞事情。

因為修士的手段太詭秘太多樣化,指不定第二天起來,自己腦袋就飛了。你要說先打殘,再收監,拜托,那不是打了公正平等的臉麽?

“你們不敢收,就只能我們來談,重新制定規則,這便是原因。”顧玙道。

“這點沒錯,當前的法律無法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時,就得制訂新的法律。”

專家倒是很贊同,補充道:“不過這需要長期的調查研究,先了解目標群體和主要矛盾,然後……”

“您等等!”

顧玙揮手打斷,道:“太繁瑣了,完全可以簡單化。目標群體就是兩方,修士對普通人。”

“不不,還有修士對修士,這個也很重要。”專家忙道。

“沒必要。”

盧元清忽然插了一句,道:“修士比鬥,實力為尊,生死不論!”

嘎!

教授就像被捏斷了脖子的鴨子,面色通紅,重新記起這幫大佬的身份,於是安靜如雞。

王琦神情不變,語調卻很詭異,問:“盧道長,您的意思是,我們只能放任修士肆意爭鬥而坐視不管麽?”

“哼,說的好聽,你們根本管不了!”

一直默不作聲,表現得很像一只酒杯的吳山也開口,“入我道途,與常人便是天地之別,修萬法,求長生,心盛日月,胸懷宇宙。用你們的話講,生命層次和終點都不一樣,你們,怎麽管???”

嘎!

王琦參與過無數次談判會議,第一次被懟得死死的,還不能反駁——因為吳山的作用太重要了。

“好,我們暫且不提這項,您繼續講。”沒辦法,他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下。

“群體是雙方,內容也很簡單,我們要禁止哪些行為?”顧玙道。

“不得濫殺!”一位教授先道。

“不得私練邪功,通敵叛國!”另一位也道。

“不得對普通人出手!”第三位接上。

咱們說正常的法律,條目詳細,範圍廣泛。光是人對人的不良舉動,就有侮辱、誹謗、猥褻、強行插入、輪流發生鼓掌行為等等。

就算是打人,也分為輕微傷和輕、重傷。

因為是人啊,人的社會關系太復雜,情緒也太復雜。而修士不同,他們看待常人的視角就不一樣,什麽誹謗敲詐侮辱,基本不存在的。

一般不屑出手,但出手非傷即死!所以呢,這幾位將範圍鎖得死死的,極為嚴苛。

“……”

顧玙皺了皺眉,道:“簡單不等於粗糙,諸位都是業內行家,勞煩再細化一些。”

於是乎,眾人一起商議,按後果的嚴重性排列,很快定下了第一條:

“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濫殺無辜!偷練邪功,祭血生魂,視常人性命如兒戲者,罪無可赦!”

“可!”顧玙道。

“可!”盧元清道。

“可!”王琦道。

“第二條,不得與境外勢力勾連,出賣情報、道術,損害夏國利益。”

“也可!”三人道。

“第三條,禁止在公共場所發生爭鬥,避免誤殺、錯殺。”

這就與唐伯樂的案子有關了,顧玙道:“可!”

“第四條,不得隨意傷人,利用法術蠱惑、淫辱、騙取錢財等。”

“可!”

說完大概四條,又進行詳細注解,其實範圍很小,花了多半天時間,就基本搞定了這部分。

接下來,才是最核心的懲罰措施。幾個教授有自知之明,對修行門道不清楚,便坐著旁觀。

顧玙先道:“第一、二條,先視門庭,如果是各派弟子,出了事情,各派負責清理門戶。倘若門派包庇,等同犯罪,今日簽訂的其他任何一方,可殺之!如果無門無派,天下修士,可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