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2章 歡喜哥發現了一個大天才

歡喜哥和安妮緊緊的跟在了那個怪人的身後!

怪人發現了這點,有些慌亂,腳步也加快了。

歡喜哥倒沒有什麽,這可苦了安妮了。

我們的安妮大小姐素來都是高跟鞋狂魔,出門一般都是穿的高跟鞋,現在那個怪人走的那麽快,怎麽跟的上啊。

大小姐脾氣再度爆發,安妮叫了出來:

“喂,啞巴,你有沒有公德心啊,就這麽對待一個女孩子啊。”

怪人聽到了安妮的聲音,遲疑了一下,腳步居然慢了下來。

“安妮,你去開車跟上,我跟著他。跟丟了,我發定位給你。”歡喜哥趕緊趁機說道。

安妮求之不得。

怪人回了下頭,看到那個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腳步一下又加快起來。

可是歡喜哥是誰啊?你走得再快又怎麽可能把他給甩了?

好家夥,這怪人到底住在哪裏啊?走了都差不多有一個小時了。

兩邊變得越來越荒涼起來,一座座的小山丘出現了。

怪人住在山裏?

要真是這樣的話,他去城裏靠的就是兩條腿?

已經看不到人家了,而且真的進了山裏。

歡喜哥一邊跟著一邊拿出手機給安妮發了一條短消息:

“別來了,車子開不了了,你去賓館等我。”

山裏崎嶇的路又走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幾間破敗的草屋出現了。

現在要看到這樣的草屋可真的不容易了。

草屋門口種著一些辣椒和別的植物。

可歡喜哥最關心的那種水果又是種在哪裏的?

怪人一下停住了腳步,猛的轉過頭來,面孔漲得通紅。

歡喜哥被嚇了一跳,正想解釋一下自己沒有任何惡意可是始終沒有說過話的怪人卻率先開口了:

“你、你、你想、想、想做、做什麽!”

歡喜哥終於明白怪人為什麽不說話了,他有結巴的生理缺陷。而他一直不說話肯定是因為自卑的原因。

(PS,怪人的角色設定就是有結巴缺陷的,但在以後會用正常的文字描述,方便諸位讀者大大閱讀,諸位讀者大大知道這一設定就可以了。)

“我沒想做什麽,真的沒想做什麽。”歡喜哥趕緊說道:“我從雲東市祝南鎮仙桃村來的,我叫雷歡喜,我那個女同伴叫朱安妮,我們吃到了你的水果,覺得特別好吃,所以我們就找到這裏了。”

怪人的臉色這才放松了一些。

“大福,誰啊?”

這時候從草屋裏走出了一個老婦人。

怪人急忙走過去攙扶住了老婦人:“媽,沒誰,一個來買水果的客人。”

“哦,客人啊,那快請人家到家裏去坐啊。”

現在歡喜哥知道怪人的名字了,大福。

大福看起來是並不願意請歡喜哥進去的,可是媽媽的話又讓他有些無奈,看了一眼雷歡喜:“進來吧。”

草屋雖然破舊,但收拾的卻幹幹凈凈的。

“大福,去燒點水,給客人倒茶,多放點糖啊。”老婦人特別的熱情:“客人,快坐,快坐,我們這裏都很久沒有來過客人了。”

“我叫雷歡喜。”歡喜哥做了一個自我介紹。

“我,雷歡喜,雷歡喜,這個名字好。”老婦人陪著雷歡喜坐了下來:“我叫任錢春花,那是我兒子任大福。”

“阿婆,你們怎麽會住在這裏?”歡喜哥有些好奇地問道。

任錢春花的話匣子一拉開可就止不住了。

她和她丈夫一共有一個親生兒子一個親生女兒,任大福還不是他們親生的,而是任錢春花的丈夫在路邊撿到的棄兒。

他們夫妻心腸好,就把任大福當親兒子養了起來。

只是任大福長大後,夫妻倆發現他有結巴的生理缺陷,怎麽糾正都糾正不好。

為此任大福一直都遭到同伴們的嘲笑,這也讓他從小就養成了自卑的心理,能不說話就盡量不說話,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啞巴來看待。

後來任錢春花的丈夫去世了,任錢春花的兒子女兒,居然聯合起來把自己的親生母親和任大福一起趕了出去。

我操你姥姥的,這還是人嗎?一般不罵臟話的歡喜哥這時再也忍不住在心裏大罵起來。

任大福雖然只是領養的,但心腸好,也不求別人,帶著老母親就離開了村子。

他們也沒有去處,後來來到了這裏,任大福建了這幾間茅草屋,和自己的養母一起住了下來,一住就是十年。

家裏窮成這樣,又處在山裏,任大福自然也就從來沒有成過家了。

佩服。

歡喜哥心裏大叫佩服。

親生的兒女是豬狗不如的畜生,可是領養的兒子卻是如此的重情重義。

任大福別的本事沒有,但會種水果,而且特別聰明。

他發現種出來的普通水果在市場上的競爭太激烈了,所以就刻意研究別人沒有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