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安全原則

在美國,人們心裏有一個普遍共識,那就是:如果你觸犯了美國法律,只要及時越過邊境進入墨西哥,就可以避免受到懲罰。

正是出於這個認知,很多美國影視作品中的主角殺人越貨復仇後最終都逃亡墨西哥,法外逍遙。

電影裏演的一點都不誇張。

現實中,在美墨邊境,從美國一側入境墨西哥,比在國內出入封閉小區還容易,無論開車還是步行,全都暢通無阻,甚至都沒人過來看你一眼問你一句,幾乎等於不設防。而若想從墨西哥一側入境美國,那可就嚴格了,即便手持美國護照,最少也得排兩個小時的隊。

沒辦法,誰讓一邊是第一世界,一邊是第三世界呢?

第三世界的墨西哥,政府腐敗,毒販橫行,治安很差,犯罪率很高,墨西哥警察連自己國內的案子都忙不過來,怎麽可能有精力幫美國警察抓逃犯?

再者說,辛苦幫美國人抓逃犯有什麽好處?給加薪嗎?給升職嗎?算工分嗎?還是抓滿10個逃犯有移民美國的優待政策?

都沒有!

勞心勞力不說,相當一部分逃亡墨西哥的美國逃犯都有本地幫派接應,把人抓了送回美國,遭到本地幫派報復怎麽辦?美國人管嗎?

顯然不管!

所以,墨西哥真真是在美國犯事後跑路的不二選擇。

墨西哥也是於今的選擇。

於今敢在房子裏下辣手連殺6人,依仗的正是有墨西哥這個退路。

事實上,從劉行健把李香轉移到奧斯汀那天起,就已經在做滅口的準備了,只不過因為於今力保,才暫時擱置。

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美國有四個州跟墨西哥接壤,分別是加利福尼亞州、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薩斯州。

李香所在的奧斯汀,是德克薩斯州的首府,距離美墨邊界只有300多公裏,開車走高速公路,不到4個小時就可以入境墨西哥。

4個小時,只要不是弄出來的動靜太大第一時間驚動警方,以劉行健團隊的物力、財力、人力和充足準備,足夠無驚無險地逃出生天。

之前為了讓於今點頭同意滅口,劉行健曾詳細跟他說過整個逃亡計劃和路線,以示萬無一失。

當時於今堅決不同意,使得計劃擱置,沒想到,最終卻是於今下的手,親手殺了他竭盡全力想保的人。

沒辦法,於今也好,劉行健也好,他們跟邊學道的關系早已經超越了友誼和忠誠,說他們“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都是不準確的,他們是真正的唇亡齒寒、巢傾卵破。

邊學道如果倒了,牽扯的利益糾葛定然極大,那時有道集團其他人和邊家旁支也許可以太平,但劉行健和於今想隱身逍遙是癡人說夢。

因為就連聽過評書的村婦都知道有一個詞叫“斬草除根”,作為邊學道手裏的“黑色力量”,有童某人的遭遇在前,哪個從邊學道身上分肉吃的人會放心地讓劉行健和於今活著?

所以,兩人不擇手段不惜代價地保邊學道,也是在保他們自己,保他們自己的富貴,保他們自己的性命。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只是……

懷裏抱著因為饑餓啼哭的女嬰,於今忽然莫名難過。

他一共沒見過李香幾面,每次還都勾心鬥角,要說他對李香有多深的感情那是無稽之談。保李香,相當程度上是於今想在邊學道和劉行健心裏存一個“信義”的印象,因為他要走的路很窄,只有讓老板和同僚相信他講道義,才能給人信心用他保他。

事實上也是如此,盡管在滅李香口這件事上跟於今存在分歧,但對於今力保李香的行為劉行健是欣賞的,也因此更親近於今,原因很簡單,誰也說不準將來自己會不會也有將親人托付於今那麽一天。

可是今天,李香死前的舉動,在於今心裏重重地烙下一個印記,一個終生都磨滅不去的印記。

這個印記是“不如”。

因為李偉,因為李香是李偉的女朋友,因為李香懷了李偉的孩子,所以在於今心裏李香跟李偉一樣早早掛上了“可以犧牲”的標簽。

盡管接觸後於今調高了對李香的評價,可他依然不認為一個會看上李偉的女人是“珍稀品”。

結果,在痛下殺手後,於今發現自己錯了。

一個唇印、一張紙,李香在死後告訴於今:我比你聰明,我比你勇敢,我肯死在你手裏,是為了保護我的孩子。

這時,回想李香站在門外猶豫的那幾秒,回想推門而入的那個藍色背影,於今想象不到是何等的勇氣讓那個柔弱女子毅然赴死。

捫心自問,於今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自己不如李香。

這原本應該是個精彩的女人,卻無聲隕落於異鄉的新年之夜。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於今寧願付出一些代價也要讓這個女人繼續活著,他甚至可能會娶這個女人為妻,一生恩愛相扶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