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1章 視察之前(下)

宋氏豪宅,餐廳內——

因為有客人到來,午餐極為豐富,山珍海味匯聚一桌。

三嫂笑眯眯將買來的極品鮑魚分了兩只給大哥大嫂,更對大嫂夏春娥道:“這種十二頭鮑魚很少見的,尤其這種季節更是珍貴至極;嘗嘗看,這可跟咱們在北角菜市場買來的普通鮑魚不是一個味兒。”

大嫂恭謹的接過,陪笑說:“這種極品鮑只是聽說過,今天倒是第一次吃。”對三嫂,她卻是愈發恭敬起來。

老爸宋海明和老媽王金鳳可不管三嫂跟他大哥大嫂唱哪出戲,他們眼裏只有那個乖巧可愛的阿瑩。

老兩口時不時地夾菜給阿瑩,叮囑她多吃點,吃多了才更漂亮,才能長高個。

當然,每次說完這些,老兩口就會不約而同地看向兒子宋志超,來一句:“家裏有個孩子多好啊!”

宋志超就笑吟吟地點點頭,不置一詞。

眼見兒子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老兩口就更生氣了,剛要沖宋志超發飆,宋志超卻突然問馮大堅在果欄做生意怎麽樣,辛不辛苦。

馮大堅就嘿嘿傻笑,說只要有力氣就有飯吃,又說像他這樣的,賺的都是辛苦錢,手停口停,不工作就沒得飯吃。

宋志超就又問,水果批發生意應該不錯的,怎麽會賺的少少?

馮大堅就放下碗筷,說果欄生意雖好,不過賺的錢多多交了店鋪房租,又說,本來靠賣苦力也能吃上一口飯,存上一點錢,可是最近每遇到大買賣就不得不高價雇傭監獄的犯人,讓他們幫忙裝貨卸貨,比雇傭一般勞力價格還要高些。

宋志超詫異,也停下筷子,仔細詢問馮大堅這是怎麽一回事兒。

馮大堅嘴笨,他老婆夏春娥就代替他說,還不是那些監獄想要搵錢,名義上這些犯人出來幫忙裝貨卸貨是“義務勞動”,實際上像他們這樣的果欄雇主卻要暗地裏花費更多的錢給那些監獄領導。

打個比方說,原本幫忙卸一車貨需要支付200港幣,可是給監獄方面卻要一車貨250港幣,足足貴了四分之一。

聽到這裏,宋志超的眼睛就眯了起來,摸出一支煙點燃,問馮大堅他們,那你們可以拒絕呀。

馮大堅還沒開口,夏春娥已經冷笑道,“拒絕的話,以後你生意就沒得做。”

緊接著夏春娥就講了其中緣故。

原來,在香港一向都有監獄犯人在外“做工”的慣例。畢竟犯人關押在監獄不能總是吃喝拉撒,不置生產。

犯人既然犯了法,就有勞動改造的必要,因此很多時候政府修路,大樓築基什麽的苦力活,都會交付給監獄犯人去做。這樣既可以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用很少的報酬完成很重要的工程,又能改造犯人,為監獄謀福利,可謂一舉三得。

可是眼看九七臨近,一些監獄接手工程就變質了,尤其一些鬼佬典獄長,想要在香港回歸之前大撈一把,開始大著膽子私下接活,安排犯人做一些搬運貨物的小活,以及開山炸石等危險工程。

其中,油麻地果欄區域的裝卸貨物可以說是個活小油水卻很足的“產業”,不說別的,單單一天的卸貨量就達到上千噸,勞動薪酬高達四五萬港幣,最高時一個月下來就是一百五十萬。

一直以來,這個產業都被很多香港社團分瓜控制,比如說和勝和,義群等,外人很難插手進去。

可是最近幾年卻發生了變化,很多監獄開始插手進來,原因是很多監獄關押的窮兇極惡大佬,原本就是掌控這一產業的煞神。

那些關押大佬與外面人一聯系,再攜手監獄高層,有什麽鬼佬典獄長,監獄長做後台,就開始在監獄內肆無忌憚地做起了這行生意。

因為多了合夥人,在勞力方面當然要順勢加價了——原本一車200港幣,現在要250港幣;你不加可以,沒人會幫你裝卸東西。

倘若你拒絕雇傭監獄犯人,去別的地方找人裝卸貨,也可以,但你果欄走水失火,甚至被人盜竊,那就沒的說了。

正因為如此,很多像馮大堅這樣的果欄老板可謂“有苦說不出”,明明知道這種事兒是被敲了竹杠,卻還必須要臉帶微笑,接受這種“義務勞動”。

至於為什麽不報警?

原因很簡單,沒有證據。

監獄方面走得都是正常程序,派遣犯人過來也是用專門的警車押送。

勞動完畢後,那些鬼佬收錢也不給你打條據,只會出示一下“義務勞動”表格讓你填寫。

只要你一寫,就代表你作證明,人家這種“勞動”是不收錢的,或者是僅僅收取一點汽油費辛苦費。

沒憑沒據你怎麽告?單憑你一張嘴誰信呀!

還有,恐怕你還沒上告呢,你的果档恐怕就先遭了殃,不是被人放火,就是被古惑仔掀攤子,與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大家都吃虧,誰也不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