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0章 無冕之王(上)

金庫內——

宋志超冷冷地看著暴怒的顏同。

顏同看著那坍塌的黃金寶座,忽然蹲下身體,抱著頭哭了起來。

“你別再說了……求求你,別再說了!”顏同哭著說。

宋志超嘆口氣,上前,想要攙扶起他。

顏同卻哭得更加厲害。

誰能想到,曾經在香港叱咤風雲的“四大探長”顏同,此刻會蹲在地上哭得稀裏嘩啦。

男人的心都有脆弱的地方。

即使他六七十歲,即使他從香港來到泰國,那脆弱的地方從未被人戳中過。

可是今天,宋志超卻戳中了顏同內心深處最脆弱的地方。

顏同曾經看過那部香港電影《五億探長雷洛傳》。

電影裏面,把他描繪成陰險狡詐的小人。

對此,顏同嗤之以鼻。

沒錯,也許和其他四大探長比起來,他顏同做事情的時候是狡詐了一點,但那都是情勢逼迫,是世道如此。

試問,誰天生下來就是大壞蛋?

相反,現實生活中的顏同一開始也有高尚的情操,不同於雷洛,當警察一開始是為了吃飯。顏同可是有學歷的人,他是香港聖保羅男女中學畢業,甚至畢業之後還差點當了大學生。

當年做警察不認識字的多之又多,連雷洛讀個報紙都磕磕巴巴,只有顏同連英文都能說得很溜。

不可否認,當年有學歷在警界真的很好混,顏同甚至沒做過軍裝,一入警隊就做了便衣,原因就是他識字,甚至懂英文。

可是這並不代表你在警界就能一飛沖天,一帆風順。那時候的顏同還不叫“顏爺”,更不叫“顏總探長”,他被人稱作為“阿同”或者“小顏”,甚至是“顏SIR”。

那時候的顏同很青蔥很理想主義——當警察也是為了懲惡出尖匡扶正義。

他記得清楚,自己那時候隸屬於西九龍重案組,第一次出警是去油麻地掃蕩那裏的“字花档”。

字花亦稱花會,是香港民間流行一種賭的方法。

賭的方法大致如下:莊家會預先開出一個列表,內有三十六個人名或三十六種物品。每次賭時,抽出其中一個,把寫上名字的紙或竹牌,覆蓋起來,放在當眼的地方,讓賭徒下注。過一段時間以後,打開謎底然後派彩。派彩一般為一賠三十左右。

當時顏同很興奮,跟一幫夥計坐在警車內等待,等到線人發來信號之後,就在上司“禿鷹”的帶領下直接沖向那家“字花档”。

頓時,那家字花档雞飛狗跳,很多賭徒狼狽逃竄,顏同原以為那組織賭博的人也會逃走,可是讓顏同想不到的是,那組織者竟然絲毫不懼怕他們這些警察,相反,還嘴巴裏叼著香煙,笑嘻嘻地問他們上司“禿鷹”:“阿SIR,要不要飲茶?”

什麽意思?

當時顏同第一反應就是這組織者臉皮真厚,明明被捉住,還跟沒事兒人似得。

不過讓顏同更加想不到的是他們上司“禿鷹”竟然說:“人多,茶錢也多!”

再然後,顏同就見那個組織者竟然叼著煙卷,從很多吊籃中抓住一大把一大把的鈔票,疊整齊了,數夠三萬塊塞給上司“禿鷹”:“這點小意思,不夠盡管開口!”

就這樣,顏同眼睜睜看著他們這些便衣從賭档撤離,那些原本逃竄的賭客竟然又聚攏過去,繼續開賭。

而他們上司禿鷹則拿了錢開始在車內給他們“發福利”。

顏同第一次出警,收到的紅包福利是500港幣。

而當時,顏同做便衣一個月的薪水才170港幣。

……

顏同不知道這個世界為什麽會是這樣?

他認為自己收取紅包就是受賄,他認為這樣做是錯的,所以在第二天的時候,顏同就把收到的500塊錢呈報上去,找到了負責他們的華探長劉福,向劉福匯報了昨天發生的事情。

那個胖子劉福說顏同說的很好,做的很對,然後就讓顏同回去等消息,說要嚴肅處理這件事情。

顏同很高興,覺得警隊裏還是有正義存在的。

顏同回去了,三天後,他被上面從油水很足的油麻地,調到了鳥不拉屎的元朗。

那時候的元朗位於香港最西北的地方,因此被香港人稱之為“鄉下”,被香港警察稱之為“邊疆”。

往往一個警察被調到元朗,就被稱之為“發配邊疆”,其懲罰力度僅次於“守水塘”。

顏同不明白,明明自己舉報貪汙,怎麽最後卻被長官給發配邊疆?

過了很久顏同才知道,那位華探長劉福在警隊一手遮天,才是華人警察中最大的貪汙犯,也是最大的大佬,自己舉報的那個禿鷹根本就是他小弟。

在元朗的那些苦逼日子裏,顏同算是徹底想明白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不是黑就是白,自己想要出汙泥而不染根本不可能,除非你想一輩子待在元朗給當地人找豬仔或者幫人分豬肉,要麽你就也去貪,並且成為其中的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