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7章 精神病人(中)

除了找不到屍體,以及符合特征的失蹤者之外,這件案子還出現了不少疑點。

比如,嫌疑人農志發在回憶錄裏聲稱,他於1999年9月,在朝海市某電影院外面襲擊了一名女受害人,將其打暈。

隨後,他將受害人拖至野外,實施了強尖及殺害,隨後就地掩埋。

記錄裏顯示,這名女子身高一米七,穿著棕色風衣以及紅色高跟鞋,女人的隱私部位,還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隨後,王燦找遍了當初的失蹤記錄,也沒找到附和特征的失蹤者。

可奇怪的是,通過搜索和比對發現,農志發所描述的作案經過,卻和位於海豐市西南街區的一件失蹤案極為相似。

在這起案子裏,時年23歲的歌廳服務員聶某,於下班之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而聶某的衣著打扮,幾乎和農志發的描述一模一樣。

甚至,通過家屬證實,該女子的隱私部位,的確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

然而,聶某失蹤於1999年8月份,比農志發描述的時間早了一個月。

而且,海豐市距離朝海市有170公裏,王燦不得不懷疑,可能是農志發記錯了時間和地點。

在海豐市失蹤的這位聶某,才是農志發在《殺人回憶錄》裏所述的那位受害人。

如此一來,關於埋藏屍體的位置更加成為了一個謎,如今根本無從找尋。

另外,通過對農志發所在的監獄獄警以及獄友的詢問,也出現了諸多疑點。

這些人聲稱,農志發入獄後的精神狀態一直不太穩定。他時而易怒,時而溫順,時而喃喃自語,似乎有著一定的精神問題。

據說到了後期,他的性格越發孤僻,所以在獄中沒有任何朋友,人們對他都不是特別了解。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疑點,也是最直接的疑點,也在苦苦困擾著王燦,那就是關於農志發的軌跡問題。

根據《殺人回憶錄》顯示,嫌疑人所有犯下的案子,都在1993年至2003年之間,兇手在10年之間,殘忍的殺害了13名受害人。

可是,經過連日來的走訪調查,警方卻發現,農志發在案發期間的軌跡,似乎和回憶錄有著一些出入。

農志發的經歷比較坎坷,給人打過工也幹過小買賣,去過的地方比較多,而且基本活動在東南沿海一帶。

乍看上去,他的軌跡和殺人回憶錄比較溫和,可如果仔細比對,卻發現很多時間和地點完全對不上。

其中,最明顯的是1996年,農志發在96年的時候,曾經到哈龍江做過一年養殖生意,後因生意虧本,這才返回了家鄉耀名。

可是,他卻在殺人回憶錄裏聲稱,96年他一共殺過3個人,這3起案子卻全都是從東南沿海地區犯下的。

如此一來,二者出現了明顯的差異。

不知道,是他在東北期間悄悄返回了家,還是另有原因?

可是,由於年代久遠,此事已經不好查證,所以調查了這麽久,王燦依然得到沒有明確的結果。

除此之外,農志發的性格,還有他的人生經歷,也跟殺人回憶錄裏的兇手有些出入。

因此,調查了這麽長的時間,這案子已經讓王燦精疲力竭,快要逼出毛病來了。

可想而知,當他看到趙玉從香江趕過來幫忙之後,自然好似看見了救星一般喜出望外,一秒都不敢耽擱,便把該案的所有調查情況,全都跟趙玉一一講明。

趙玉了解案情之後,也是感覺有點兒五味雜陳,不得其味。

在此之前,他就一直感覺這件案子有點兒不太正常,如今看到案子查成這樣,是既興奮又擔憂。

興奮是自己又有一件疑難的案子可以調查,可擔憂的卻是,此案非同以往任何一件案子,很多以前的偵破手段完全用不上。

而且,由於年代久遠,受害人眾多,要是真的仔細調查起來,無異於一件浩大繁重的大工程,不知道要查到何時才能徹底查清楚?

不過不管怎樣,趙玉還是很快投入到了《殺人回憶錄》案的調查之中,他帶領著自己的團隊,和王燦一起研究案情,尋找突破點。

結果,當研究到第三天頭上的時候,他們終於抓住了一個亮點。

原來,在已經核實的5件殺人案之中,有一起案件引起了趙玉的注意。

根據回憶錄的描述,農志發聲稱自己於1995年某月某日,在朝海市國立療養院的廁所裏,強暴並殺害了一名女性。

後來經過王燦的調查,已經證實了該案的真實性,當年的確發生過這樣一起案子。

受害人為該療養院的員工,她因為深夜內急,去到了位於室外的廁所,結果遭到了歹徒的襲擊,最終被殘忍殺害。

兇手殺人之後沒有處理屍體,而是就地將死者丟棄在了廁所之內,雖然後續調查找到了多名嫌疑人,但最終全都排除了嫌疑,案子至今未破。